六輕燃燒塔 嚴重超時使用

2010/10/29

【經濟日報╱記者葉小慧/台北報導】

2010.10.29 03:08 am

台塑六輕總體檢昨(28)日環境面議題起爭議,六輕燃燒塔(FTIR)使用操作總時數嚴重超標。環保署表示,已修訂新增相關排放標準,明文規範使用時機,預計年底前公告實施,台塑將配合大幅改善。

台塑六輕總體檢研討會昨天就環境面議題進行研討,專家學者提出的報告中,因應緊急程序使用廢氣燃燒塔,一年操作總時數應低於100小時,但統計顯示,六輕廠區44支廢氣燃燒塔,98 年間有35支使用的時間,超過標準值的80倍。

環保署官員表示,現行標準有嚴格規範廢氣燃燒塔處理的熱質跟流速量,並有相關設備監控,同時規定廢氣燃燒塔是空汙防制設備,只有發生公安或故障時,才能緊急使用。

不過,台塑六輕顯然誤解使用時機。環保署官員指出,廢氣排放和人員及設備管線的管理有關,台塑六輕沒做好操作管理,導致時常出現廢氣過量,結果需要使用燃燒塔,突顯出現行標準沒有明文規定「使用時機」產生的漏洞。

環保署目前已修訂「固定汙染最佳可行控制技術」與「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汙染管制及排放標準」,新規定緊急、歲修或保養時,才能使用廢氣燃燒塔,每天排放量超過1.5萬立方公尺時,須提出燃燒廢棄物報告書,說明原因以及逐年減量目標。

修正標準並規定,燃燒廢棄物報告書累積達30件後,業主須停止使用廢氣燃燒塔,重提廢氣燃燒塔的使用計畫書,通過後才能再使用。官員指出,若業主不停止使用,環保單位將依據空汙防制法處10萬元到100萬元的罰鍰,嚴重者甚至會處以停工、停業。

目前修正標準正預告中,將召開公聽會,預計年底前即可公告實施。

【2010/10/29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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