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住宅BOT租金高,貧窮老人、學生租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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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16

台北的房價和租金一路高漲,2009年台北市平均房價每坪是45萬元,30坪的房價要1350萬元,以平均家戶可支配所得124萬元,若住宅支出以平均消費支出的25%計算,一般受薪者必須要43.5年才買得起一戶普通房子,火盟表示政府的國有住宅只有0.8%,無住宅、租屋者占30%,馬政府此時宣示承諾推動社會住宅,卻仍以BOT「只租不售」50年權利金的私有化方式推動,如此能抑制高房價嗎?以這二筆建案來看,學生住宅1200元/坪、老人住宅 2500元/坪,換下來每間也要6,000元到30,000元,一般收入等級的家庭其學生與老人租得起這種價位的社會住宅嗎?

國有財產局於10/15公告招標三筆台北市精華土地設定為「只租不賣」的老人、學生及一般住宅BOT建案,卻獨排身心障礙族群。名為「公益標」卻嚴重歧視身障者,令人不齒!

2008 年12月8日,馬總統簽署了「台灣身心障礙者權利宣言」,其中第七條是身心障礙者「有自由選擇且他人不得剝奪的社區居住權」;2010年的國慶演說,馬總統更具體的宣告將成立人權諮詢委員會,吳敦義院長也指示推動社會住宅。但國產局第一波招標國有地BOT案只規畫給老人、學生,卻排除身障者,為什麼?因為國產局為顧及財團利益,學生租屋率高、老人租住期間也不長,以高流動率來換算租金收入,當然要排除可能無工作、又要無障礙設施的身障者,國產局假公益之名招標,卻歧視身障者,這是「假社會住宅」。

■立即修改「招標規範」,國家自辦「混居式社會住宅」

政府長期漠視「無障礙環境」建立,身障者的社區居住選擇,受到嚴重的侷限,一位身障者要獨立自主生活,居住環境的障礙是最大的困難,許多身障者被迫困居家中,或是進入照顧機構與社會隔離,身障者的社會參與權利遭到嚴重漠視!此次國產局公告的三筆BOT興建學生、銀髮住宅及一般住宅招標區位來看,學生住宅位於「大安區杭州南路與潮州街附近國有土地」、銀髮族住宅位於「內湖區康寧路國有土地」,均屬交通便捷區位,對落實身障者的居住人權是非重重要的指標(交通的便利,福利補助水準、友善互助的社區空間)。

火盟及人民老大參政團(算障團)代表、無殻蝸牛聯盟要求國產局立即修改招標規範,打破私有化的概念,由政府自辦社會住宅,以收購或承租餘屋方式提供給身心障礙者、老人、學生、失業勞工等弱勢者,並以混居式、低租金、友善互助的無障礙社區空間來落實「人權保障」。

國產局為了建商的利益,主動排除貧窮的學生及老人,而身障者連租用的資格都沒有,這種「假社會住宅」,我們不要。 共同行動單位:人民火大行動聯盟、無殻蝸牛聯盟、人民老大參政團(算障團、原政團、都市苦工團、性福團、開開團) 連絡人:火盟 賴香伶 0935452410 人民老大「算障團」參政代表 李素楨 0953170207

附件

99年10月15日辦理招標設定地上權之供興建學生、銀髮住宅及一般住宅招標內容乙案,其中限定興建學生住宅及銀髮住宅2處,另1處因不限定用途,未定限制條件。

一、臺北市大安區杭州南路與潮州街附近國有土地:

(一) 限定用途:學生住宅。 (二) 入住資格:公、私立高中(職)以上(含)學生 (三) 興建房型:每房5~8坪(實坪),每房居住最多為2人。 (四) 收費標準:不超過1,200元/實坪/月。但物價指數上漲累計達4%時,地上權人得按比例調漲租金收費上限標準。 (五) 每房居室設備(至少但不限):床組、衣櫥、書桌、座椅、檯燈、浴廁、網路及電話線路、冷氣。

二、臺北市內湖區康寧路國有土地:

(一) 限定用途:銀髮住宅 (二) 入住資格:年滿60歲以上長者 (三) 興建房型:每間房間8~12坪(實坪),每間房間居住最多為2人。 (四) 收費標準:不超過2,500元/實坪/月。但物價指數上漲達4%時,地上權人得按比例調漲租金收費上限標準。 (五) 每房居室設備(至少但不限):床組、衣櫃、簡易流理台、書桌、座椅、檯燈、浴廁、電話線路、冷氣及緊急呼叫器。 (六) 設置交誼廳,供住戶閱覽書報、下棋、會客、聊天之用,及設置服務台,有專人服務。

臺北市3處招標地上權國有土地標示:

1.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段二小段63地號(不限定用途) 2. 台北市大安區金華段四小段205-2、205-3、206、223-2、223-6地號5筆(學生住宅) 3. 台北市內湖區東湖段二小段10、10-4、10-5、12-3地號4筆(銀髮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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