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1/10
* 2010-11-10 08:47 * 時報資訊 * 【時報-台北電】
高科技員工過勞猝死,無法被認定為職業災害,引發勞團痛批。勞委會主委王如玄昨透露,勞委會已邀國內外專家修訂職災標準,是否放寬職災認定標準中有關過勞死亡認定的部分,最快2個月內就有答案,一旦放寬認定,勞工將可多層保障。
此外,王如玄亦表示,勞委會已修訂職災勞工保護法,明訂職災舉證責任將改由雇主承擔,避免勞工因舉證困難,喪失應有權益。
勞委會9日舉辦記者會說明將提供從預防、就醫、復健到重返職場的全套服務,並結合醫學中心及職業傷病門診,進行職災預防及職業傷病診斷服務。職業病醫師、工業安全師、護理人員亦將組成專業團隊,針對300人以下中小企業,進行職業病事前防範工作。
王如玄指出,98年勞委會已經將包括憂鬱症等、因工作心理壓力事件引起的心理疾病,納入勞保職災給付範圍。勞委會正在蒐集最新的專家學者意見,研議修法,希望以台灣本土的過勞死案例,參考各國處理制度,將過勞死職災認定標準進一步放寬。
勞委會指出,勞工獲得勞保給付案件已成長近2倍,勞工除職業傷害外,更因長期工作的暴露造成職業病。前 3名與工作有關的疾病是職業性肌肉骨骼疾病(52.2%)、職業性聽力損失(25.5%)及職業性肺病(6.5%)。
王如玄表示,過去職災舉證責任由勞工負擔,已送入行政院審議的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修正草案,則將職災舉證責任由雇主承擔,以免勞工因舉證困難喪失權益。 (新聞來源:工商時報─記者薛孟杰/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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