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助基層勞工過好年!勞委會提供100年勞工貸款服務

【本站訊】2010/11/24 星期三

主計處公佈之最新失業率雖然已降至5%以下,國內景氣持續好轉,但今天在勞委會舉辦的99年北區工會領袖座談會中,有工會代表反應,仍有部分勞工過年前有經濟上需要;為幫助勞工朋友過個好年,勞委會將於春節前提供200億元額度,辦理「100年勞工保險被保險人貸款」,勞工朋友可於99年12月底各大報紙或勞委會及勞保局全球資訊網頁查詢,凡符合申貸資格審核通過者,農曆年前可以撥款入帳。

勞委會表示,勞保貸款從92年開辦以來,已辦了7次,計有79萬名勞工受惠,貸款總額達852億元,適時於農曆年前協助勞工朋友渡過一時經濟難關,廣受外界肯定與期待,落實照顧廣大弱勢勞工朋友。

本次勞工貸款資格與過去相同,須符合以下條件:(1)勞工生活困難需要紓困(2)參加勞保年資滿15年,且保險生效中(3)無欠繳勞保費(4)未曾申貸過紓困貸款,但如已完全還清貸款本息的勞工,不在此限。

貸款額度為每人最高10萬元,免提供保證人或擔保品,手續十分簡便。貸款期間前6個月付息不還本,第7個月起按月平均攤還本息,貸款期間為3年。貸款期間利率按勞工保險基金定存平均年利率加計代辦銀行手續費,由於目前各國央行均有調升利率動作,實際利率視開辦當時利率而定,目前估計約為1.4%~1.5%之間,不會高於1.5%(如借款10萬元,按規劃開辦利率1.41%計算,前6個月每月需繳利息118元,自第7個月開始每月繳本息3,394元)。嗣後每年1月及7月第1個營業日公告調整。與一般金融機構所推出的信用貸款利率相較,勞工的利息負擔較輕。

勞委會提醒貸款勞工朋友們,勞保被保險人貸款係解決一時急需,仍需按期繳納本息,如果有未償還金額,將來會以保險給付抵銷,對老年經濟生活將造成不利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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