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戰倒數48小時:護樹公民影響首屆新北市議會「護樹砍樹版塊」行動~
公佈:推薦反推薦名單、護樹護綠地承諾書、護樹配票、集中選票
「給我綠地、才給選票」「沒有老樹、沒有選票」「讓老樹當選!」「讓斧頭落選!」
選戰進入倒數48小時,護樹團體也參一腳、發佈投票指南與護樹配票、集中選票訴求!包含板橋石雕公園護樹志工隊、江翠護樹志工隊、板橋護樹聯盟、永和仁愛公園護樹志工隊、雙和護樹聯盟..等新北市護樹團體,今日於縣議會前舉辦「新北市首屆議員護樹投票指南」記者會,高喊「讓老樹當選!」「讓斧頭落選!」提出護樹公民「給我綠地、才給選票」「沒有老樹、沒有選票」主張,護樹團體表示,搶救候選人旗幟文宣滿天飛,沈默沒選票的老樹綠地卻因沒有選票,無人搶救。呼籲新北市關心老樹與綠地的公民詳閱候選人政見與過去問政表現,以護樹作為檢驗準則投票,篩選對老樹綠地有幫助的候選人,淘汰競相推出水泥建設政見、造成老樹浩劫的候選人。
新北市護樹團體推薦名單,為永和區的的三位候選人(3號)李素楨(無)、(4號)廖筱清(民)、(6號)金介壽(國),為永和仁愛公園護樹行動有聲援與實質協助、或有明確護樹政見的社福團體工作者新人等。另外主動連署護樹幸福承諾書之淡水區綠黨候選人王鐘銘(淡水三芝選區),參與反淡北紅樹林保護行動,提出綠地與農業返鄉政見,也列入推薦。
新北市護樹團體反推薦名單五人,永和區為(2號)洪一平:永和市長任內被封為「砍樹虐樹」市長,有多項砍樹虐樹政蹟。板橋區四人為林國春(7號)、趙燕昭(17號)、周勝考(8號)、王淑惠(1號、無黨籍)四位,為石雕公園蓋警局砍樹案、江翠國中蓋泳池停車場砍樹案之提案人。期許四位能夠放棄兩項造成江翠地區二百株老樹浩劫的案子。
護樹團體日前請候選人連署的「守護公園老樹綠地、守護新北市幸福承諾書」要求候選人承諾護樹護綠地行動,經廣傳板橋區、永和區等26位新北市議員,約半數候選人認同簽署該承諾書,訴求有公園不砍樹、水泥夠了、水泥撤出公園,警局勿佔公園等主張,板橋區(第四選區) 共簽署8位/總數18位=44%,永和區(第六選區) 共簽署4位佔總數8位剛好一半。
護樹聯盟發現「護樹幸福承諾書」只是寬鬆的最低標準,砍樹黑名單、不護樹議員,大多未連署承諾書,忽視護樹主流民意,屬「寬鬆負面表列」。而簽署承諾書則具「寬鬆正面表列」參考性,唯不保證會履行承諾,日後會再積極監督。護樹聯盟提醒民眾,「不護樹民代」最常使用藉口為「議員行事低調」、「已經定案無法改變」,不積極表態護樹或公開聲援、也不作調閱資料、議會質詢、現勘等有助護樹行動。相信選民智慧,應可輕易發現言行不一的候選人。
護樹聯盟希望簽署承諾書者,若能當選應積極履行承諾,議會報到後一個月內,提案撒除「石雕公園蓋警局砍樹案」、「江翠國中蓋泳池停車場砍樹案」、「永和仁愛公園蓋廣場砍樹案」,讓此三大公園校園砍樹案的三百株老樹能於公園校園安然無恙,提供新北市市民乾淨空氣。讓「我們要樹!別再砍樹!水泥夠了!還我綠地!」等護樹訴求早日實現。
護樹團體也仿選戰語言,提出護樹之各黨配票與集中選票,所謂「護樹配票」,依既有政黨傾向、配票給各黨派護樹議員,讓每個黨派內皆有相對關心綠地護樹民代。所謂「集中選票」,集中投給各黨派內最認真護樹議員,如積極搜集資訊、提出質詢與提案否決不當政策、刪減不當工程預算等積極問政為篩選標準。以選票啟動護樹善念、綠色心願的萌芽
護樹團體說,主要訴求呼籲曾參與護樹連署之公民,如雙和區中和四號公園(5000)與永和仁愛公園(2000)約7000位連署人、板橋區:石雕公園(3500)與江翠國中(3500)約7000位連署人,合計約14000人,約一席市議員選票,於選情激烈區更有關鍵影響,若能積極採取護樹投票行動,拒投砍樹議員、不護樹議員,投給相對護樹友善候選人,一定會影響未來選區議員更不敢忽視護樹主流民意。另外也請所有曾關心護樹與環保生態的自然綠選民,過去曾支持各種護樹運動連署者,保守估計有數萬以上,每人打五通電話給板橋與永和選區的朋友。讓公民的神聖選票為護樹轉彎,就能讓公園砍樹、校園砍樹、行道樹灌水泥虐樹等等不當政策轉彎。
發稿單位: 板橋石雕公園護樹志工隊、江翠護樹志工隊、板橋護樹聯盟、永和仁愛公園護樹志工隊、雙和護樹聯盟..等新北市護樹團體
新聞連絡人:潘翰疆 0985-896-390/0968-156-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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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推薦與反推薦名單之理由
推薦名單:
永和區(3位)
(3號)李素楨(無)火盟推薦:
政見明列綠樹與綠地與無障礙政見,長期參與身障社會福利公益團體社運工作
(4號)廖筱清(民):
1. 永和仁愛公園案積極聲援與各單位之施壓、調閱資料
2. 政見公報明列支持生態雙和願景聯盟、雙和護樹聯盟保護老樹綠地景觀之訴求
(6號)金介壽(國):
1. 永和仁愛公園、積極聲援與各單位之施壓、調閱資料
2. 板橋石雕公園案質詢未依樹保法申請移植計畫、促成縣長道歉,促成警局停工。
反推薦名單:
永和區(反推薦1人)
洪一平
1. 永和市長任內,仁愛公園半夜砍樹四十餘棵、今年猶打算砍移樹100棵、現暫時停止,但並未公開承諾修改該工程規畫不移樹,老樹仍有危險。
2. 永和市長任內,以行道樹水泥種樹法聞名,於人行道工程施工時草率灌漿窒息路樹,得和路、民生路、四號公園安樂路一側..,等發生數起。
板橋區(反推薦4人)
周勝考(8號)、林國春(7號)、趙燕昭(17號)、王淑惠(1號、無黨籍)四位,為石雕公園蓋警局砍樹案、江翠國中蓋泳池停車場砍樹案之提案人。
較特別者:其中周勝考支持江翠國中砍樹案、石雕公園則護樹,王淑惠(1號、無黨籍)支持石雕公園警局砍樹案、於江翠國中則護樹,立場雖相異,其各自於砍樹個案的提案推動,最後仍造成兩個案之嚴重砍樹結果。
*江翠國中蓋泳池停車場砍樹案的提案人3位:周勝考(8號)、林國春(7號)、趙燕昭(17號)
*石雕公園蓋警局砍樹案的提案人2位:林國春(7號)、王淑惠(1號、無黨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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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名單一覽表(護樹幸福承諾書連署狀況、推薦與反推薦名單)
| 板橋(第4選區) | 永和(第6選區) |
推薦名單 |
| (3)李素楨(無) (4)廖筱清(民) (6)金介壽(國) |
反推薦名單 | (1) 王淑惠(無)*前國民黨 (7) 林國春(國) (8) 周勝考(國) (17)趙燕昭(無)
| (2)洪一平(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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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寬鬆正面表列參考) 連署護樹幸福承諾書 | (1)王淑惠(無)*前國民黨 (2)林水山(民) (4)吳金宗(親) (9)張宏陸(民) (12)王淑慧(民)前立委 (14)王景源(無) (15)汪成華(無) (16)李婉鈺(民)
| (3)李素楨(無)火盟 (4)廖筱清(民) (6)金介壽(國) (8)黃錫麟(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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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署比例 | 44%(8位/18位) | 50%(4位/8位) |
連署黨籍 | 民4位、親1位、無3位,合計8位 | 民、國、親、火盟各1位,合計4位 |
(寬鬆負面表列參考) 未連署護樹幸福承諾書 | (3) 黃俊哲(民) (5) 曾煥嘉(國) (6) 廖裕德(無) (7) 林國春(國) (8) 周勝考(國) (10)王月明(無) (11)蕭貫譽(台聯) (13)張宏銘(國) (17)趙燕昭(無) (18)劉美芳(國) | (1)連斐璠 (國) (2)洪一平 (無) (5)陳鴻源 (國) (7)許昭興 (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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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連署黨籍 | 國5位、民1位、台聯1位、無3位,計10位 | 國2位、民1位、無1位,計4位 |
製表:新北市各護樹團體
守護新北市公園綠地老樹.幸福承諾書
我們要樹!別再砍樹!水泥夠了!還我綠地!
比較台北市民平均每人綠地5.16平方公尺,遠低於亞洲城市的首爾(15.93)、北京(12.6)。而新北市人均綠地更遠遠低於台北市,以雙和地區為例,人均綠地面積僅0.52平方公尺,約台北市十分之一、首爾的三十分之一!
呼應護樹團體與環保團體對新北市綠地嚴重不足訴求,本人承諾當選後於任內推動:
我們要樹!別再砍樹!-承諾公園絕對不砍樹不移樹!更不允許校園作砍樹、移樹、修剪過度之負面教育示範!
公園本為生態涵養目的,應保留給樹木而非水泥居住,公園砍樹極為荒謬。除非因樹木自然傾倒,致人民生命財產有緊急危險之特殊例外,任何公園建設不應以砍樹移樹作代價,如中和四號公園、永和仁愛公園、板橋石雕公園,等公園砍樹事件,將有升格新氣象的新北市政府應引以為戒、勿重演公園砍樹之野蠻行為。
為興建停車場、游泳池、風雨操場等水泥設施,打算移植老樹的校園,包括板橋江翠國中、新店大豐國小等,應評估使用之合理性,且不得使用已有樹木生長之綠地,畢竟於校園砍樹移樹的負面教育示範,影響學子環保觀念更為深遠。
水泥夠了! 防止大量水泥進入公園、保留自然泥土地讓樹木好呼吸:
1. 諸如停車場、派出所、消防局、藝文社教、等各項公共設施,因「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取巧佔用公園之惡習應予遏止,為符合低碳城市,新北市公園「多目標使用」應逐步減少到完全不使用,不讓大量水泥量體進佔公園,政府公共設施應回歸都市計畫法第42條「公共設施用地應儘先利用適當之公有土地」
2. 拒絕水泥化、還我泥土地:公園內興設水泥步道地磚、廣場等人工設施不透水舖面,應以保持自然泥土地為優先,讓公園綠地之泥土得以自然滲水、防洪滯洪、補注地下水,回歸生態涵養功能,讓樹木得以自然呼吸。公園新設景觀工程應以公民參與精神,尊重人民環保生態訴求,逐步去除現存各類水泥人工設施。
還我綠地!警局撤出公園,還我稀少綠地:
台北縣警察局多年來長期佔用公園興建警察局已達六起,於升格新北市後應作好敦親睦鄰、不該與民爭地強佔公園,應改變佔用公園用地舊思惟,符合節能減碳潮流,將公園綠地還給人民。
石雕公園興建派出所爭議應無條件另覓地點,未來新北市其他警局派出所絕對不得佔用公園綠地空間,台北縣現有佔用公園的派出所應逐步移出公園,還綠地於人民。
除積極履行以上訴求,並承諾未來優先推動新北市增加綠地比例政策
承諾人: 新北市議員擬參選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華民國99年11月 日
附件四:石雕公園新建江翠派出所相關提案決議(板橋市公所、台北縣議會)
時間/地點 | 提案人 | 連署人 | 案由 | 決議 |
板橋市代會第10屆第2次定期大會 | 板橋市公所 | 市代會照原案通過(只有黃炳煌市代反對) | 台北縣警察局海山分局商求借用石雕公園新建江翠派出所廳舍案 | 市公所與警察局訂定借用期限二十年,期滿建築物無償歸還之合約 |
板橋市代會第10屆第6次定期大會 | 板橋市公所 | 市代會照原案通過(只有黃炳煌市代反對) | 台北縣警察局海山分局商求借用石雕公園新建江翠派出所廳舍案,因改制擬擴大面積乙案 | 使用空間限於180坪內,爾後不得再請求增加廳舍坪數 |
臺北縣議會第16屆第3次定期會 | 林國春 | 王淑惠,連斐璠 | 請縣府協助台北縣政府警察局海山分局「江翠派出所」改建工程。 | 經台北縣板橋市公所同意興建於板橋市石雕公園用地 |
臺北縣議會第16屆第9次定期會 | 王淑惠 | 胡淑蓉,黃林玲玲 | 請警察局儘速辦理江翠派出所遷移改建工程。 | 江翠派出所新建工程業於99年7月19日完成公開閱覽 |
製表:板橋石雕公園護樹志工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