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褓母 與民爭綠地 惹民怨
~警察涉違法免費借板橋石雕公園近2300坪建派出所概要~

「社運公佈欄」是一個開放的平台,內容不代表苦勞網立場。任何社運議題相關行動/記者會/活動/講座採訪通知與新聞稿發佈,歡迎寄至 coolloud@gmail.com
2010/11/26

一、 石雕公園大事記

二、 居民訴求:江子翠地區人口密集,建築林立,綠地極少,於法於情警方不應剝奪人民的公園綠地,在甚小的石雕公園內興建派出所。

三、 警方等政府機關涉違法情事:

(一)警方已先涉違反母法「都市計畫法」第42條、第45條,更不適用子法「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

1、 未依都市計畫法第42條「公共設施用地應儘先利用適當之公有土地。」使用合法機關用地。卻逕行優先使用「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之行政規章,於石雕公園建派出所,顯不合法。

2、 未依都市計畫法第45條「公園、體育場所、綠地…,應依計畫人口密度及自然環境,作有系統之布置,…,其佔用土地總面積不得少於全部計畫面積百分之十。」換言之,江子翠地區公園的面積至少要占此區之10%以上,但江子翠地區人口密集,建築林立,公園之面積本來已不足都市計劃法規定之10%?又如何能適用子法「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再縮小公園面積而建派出所?顯然忽視廣大民眾權益。

(二)警方及台北縣政府涉行政怠惰

警方及台北縣政府早於3年前即知江翠派出所現址租約將於近日到期,卻不使用現有的機關用地建派出所,竟然便宜行事免費借市值上億的石雕公園近2300坪建派出所,居民抗議應查明: 1、這3年台北縣政府出售多少公有地? 2、這3年徵收多少公有地? 3、現存公有地? 難道江子翠這一區沒有合適之機關用地建派出所?非要與民爭綠地嗎?

金介壽、周勝考議員在議會上已告知縣政府合法機關用地在: (1)議會旁有空的機關用地 (2)莊敬路上的水肥地 但北縣政府捨不得用,用免費的地更棒

(三)警方涉違反「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下稱使用辦法)第三條:

1、退萬步言,警方即使強力要建派出所,亦涉違反使用辦法第三條之附表乙平面多目標使用規定:公園面積5公頃以下,地面作各項使用之建築面積不得超過15%。石雕公園實際只有7000餘坪,但縣政府卻核准建照使用面積達2283坪,占公園1/3。即使依使用辦法規定2283坪之15%建築面積亦達342.45坪,建照核准面積遠遠超過市民代表大會同意之使用空間180坪。

2、派出所面臨之吳鳳路50巷道路僅4米寬,警方還要占用道路,在民宅口處畫警方專用停車格,原本勉強雙向行駛的巷子,只剩單行道,此可忍,孰不可忍!

(四)警方及板橋市公所知法犯法,涉違反國有財產法(下稱國有法)及刑法:

1、板橋市公所涉違反國有法,出借國有財產公園用地180坪長達20年。 2、警方只能使用180坪,申請建照卻申請使用2283坪,警方及台北縣政府工務局涉違反國有法、刑法等刑事責任規定。 3、未依法申請移植計畫即砍樹,涉違反國有法及刑法竊盜罪。

四、國民黨執政之北縣政府「說一套做一套」欺騙人民

縣長周錫瑋曾於99.10.4議會道歉:「這件事情是非常錯誤的一個作法,……,我會要求警察局提出懲處。」但事後台北縣政府99.10.22回函予周勝考議員:「本府警察局及海山分局相關人員,……,應無疏失責任,惟已告誡訓斥,……。」可見台北縣政府不但公然欺騙議員,且步出議會殿堂後認為警局無錯,更無意撤回在石雕公園興建派出所之議案,強霸作風罔顧人民權益。

五、新北市亟需公園綠地,與民爭綠地,必遭民眾唾棄!

※感謝周勝考、金介壽議員提供資料及議會質詢政府官員。 ※本次抗爭並無政黨考量,只在保護鄉里休閒綠地,歡迎藍綠政治人士及對新北市綠化城市認同之各界人士繼續支持。

主題: 

臉書討論

回應

爭完綠地再爭石雕公園四周停車位,砍完綠樹再行綠化工程。
真是諷刺,說是藝文預定區有誰聽過,只知流彈與聚賭,車位收回誰管你,哪年要蓋停車場問上蒼?
如有興趣請洽新北市政府交通局(02)2960-3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