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最易傷害人權的是政府

2010/12/11

〔記者王寓中、湯佳玲/台北報導〕昨天是國際人權日,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選在昨天正式成立並召開第一次委員會議,馬英九總統在致詞時指出,從人權發展歷史來看,最容易傷害人權的就是政府,他呼籲公務員當手上握有公權力時,應再三思考「權力使人腐化」一語,才不至於侵犯人民權利。

總統府人權委員會昨成立

此外,昨天也是馬政府實施「兩公約施行法」屆滿一年的日子,兩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召開記者會,提出長達八十頁的年度監督報告,打出政府執行成績「不及格」,評語為「準備不足、步調混亂、進度落後」,並建議「留校察看一年」。

針對外界質疑在行政、監察和司法院外,總統府再成立人權委員會,有疊床架屋之虞,馬解釋說,根據聯合國通過的公民及政治權利,以及經濟社會與文化兩個國際公約,各國都應該要設人權委員會,為讓兩公約在台灣順利推動,政府決定在總統府成立人權諮詢委員會,而不放在上述三院。他並說,在總統府設人權委員會,並不是總統有一個特別要處理人權的權責,因為在憲法上,沒有明文規定總統有這個權力。

兩公約施行法被評不及格

擔任總統府人權委員會召集人的副總統蕭萬長則指出,依聯合國所提出的巴黎原則,國家應該設置人權專責機關,且必須定期提出人權報告,以便檢視政府施政是否有違反國際人權公約的情形。總統府人權諮委會並沒有受理人權受侵犯個案申訴調查與審議的權限,「當然還沒有達到巴黎原則所要求的人權專責機構」,諮委會將來也可進一步研議循序設置人權專責機構設立的可行性。

針對兩公約施行狀況,兩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副召集人顧立雄批評,根據「兩公約施行法」第八條,規定兩年內須進行檢討與修正,但迄未看過行政機關寫過任何一篇兩公約的文章,沒看過有什麼檢討,「根本不當回事」、「是玩假的」。

監督聯盟痛批政府玩假的

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林?正指出,兩公約每批的種子講師只上課十二小時,成效有限、難以推行,以致連最須了解此兩公約內容的法院根本搞不清楚。法院一年有四、五十萬件的判決書,只有廿五件有引述到兩公約條文,顯見司法機關對兩公約不甚了解。

林?正、顧立雄並質疑說,國家人權報告就是官方的人權報告,公民社會團體則提出「影子報告」或「反報告」進行監督,但馬宣佈諮詢委員將「於未來一年結合民間團體,共同出版台灣人權報告」,此種「官民合一」的人權報告不倫不類,嚴重混淆監督者與被監督者的分際。而且將司法、監察兩院副院長納入,也將造成角色錯置,有礙兩院職權獨立行使。

兩公約施行監督聯盟籲馬政府尊重「兩公約施行法」,並提出落實任務編組的專責機制、國家人權報告周詳規劃、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明確定位、批准並國內法化其他重要國際人權公約、設立具獨立機關的國家人權委員會及資助大學設立國際人權研究中心等六大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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