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勞準則 勞資可自我檢視

2010/12/23

【聯合報╱記者蔡育如/新竹市報導】

2010.12.23 11:15 am

勞委會放寬過勞死認定基準,新竹醫院家庭醫學科主任蔡瑞元表示,之前「職業引起急性循環系統疾病診斷認定參考指引」即提到,只要能提出疾病與職業相關,由職業醫學專科醫師認定,就可認定為職業病,這次修法是將原較模糊的病症訂得更明確。

這次修法特別將「腦血管」、「心臟疾病」與相關疾病納入職業病認定標準,蔡瑞元表示,從日本病例來看,猝死病例以中風和心臟病居多。蔡瑞元說,以前勞工不懂怎樣的工作情形會傷身,日後有準則,勞工可了解自己工作是否合理,老闆也會知道如何合理對待員工。

【2010/12/23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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