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建會掛羊頭、賣狗肉:抗議文資專業制度遭架空、反對假保留真拆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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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7/26

樂生保留自救會、青年樂生聯盟 0726文建會行動 會後新聞稿

7/6樂生保留自救會拜會文建會主委翁金珠,要求盡速召開樂生院的古蹟審查會,翁主委回答:「現在是看守內閣,不可能再有任何作為。」自救會感到相當驚訝,主管台灣文化資產的文建會主委,竟然表示目前只為政治服務,無法進行文建會原來維護文化資產的職責?

文建會立即依法召開樂生古蹟審查會

文建會自民國94年12月12日將樂生院暫定古蹟以來,依新文資法第17條:「暫定古蹟於審查期間內視同古蹟,應予以管理維護;其審查期間以六個月為限。但必要時得延長一次。主管機關應於期限內完成審查。」然而至今已過了15個月,文建會仍未召開古蹟審查會議。因此樂生保留自救會前往文建會,並演出行動劇:要求文建會不要再掛著羊頭(文資法),卻賣為政治服務的官僚,主委翁金珠應立即召開樂生古蹟審查會。

呼籲翁主委勿當看守內閣,應看守台灣文化資產。

今日古蹟學者夏鑄九、文化評論人政大廣電系教授郭力昕、中研院民族所研究員丘延亮也到場聲援,夏鑄九認為分段通車是最好的解決辦法,郭力昕說明文化不只是兩廳院的音樂會,而是活的人的生活方式,丘延亮表示翁主委身為台灣文化主管機關,不應該做看守政治的內閣,應該到樂生看守台灣文化資產。

文建會應立即召開審查會,由古蹟委員判定保存方式,勿以技術不可行之假「重組」為「拆遷」粉飾太平。

針對文建會聲明稿第一段說支持工程會協調方案的結果,更加證明今日的文建會受到政治干預,不願依法召開古蹟審查會,甚至在未經古蹟委員審查的狀況下決定拆遷包括王字型等十棟重要的建物,我們看到樂生作為新文資法通過第一個遇到的案例,卻因文建會讓政治凌駕專業審查制度,而可能開啟一個惡例,將使台灣其他的文化資產遭到很大的危機。

北縣府無意進行古蹟審查,文建會不應再規避責任、自欺欺人。

針對文建會聲明稿第二段說北縣府在工程會上表示一定會進行指定工作,根本是公然說謊,在工程會網站http://www.pcc.gov.tw/工程管理/工程管理督導協調/樂生案可見2007/05/30工程會記錄,台北副縣長表示「樂生在民國91年便已不是古蹟」,證明北縣府並無意進行古蹟審查,當地方政府無作為時,中央主管機關竟然也要推託責任,使得文資法101條的規定(當地方政府無作為時中央應介入)蕩然無存。

最後文建會中部辦公室代表仍推託樂生古蹟保存為地方事務,堅持不進行古蹟審查,樂生保留自救會氣憤的表示,若文建會不尊重專業的審查制度,我們只能再持續透過街頭行動的力量、號召更多市民自力捍衛我們的文化資產。

新聞聯絡人:胡同學 0968-180-419 林同學

附件一:文建會與北縣府文化局推託樂生院古蹟審查對話(工程會記錄2007/5/30);附件二:工程會39棟案問題整理;附件三:文建會表示願意帶行處理之新聞稿但至今尚未有任何作為(2006/5/23)

附件一

2007/05/30工程會記錄

來源:http://www.pcc.gov.tw/工程管理 / 工程管理督導協調 / 樂生案

文建會與北縣文化局推託樂生院古蹟指定對話:

文建會:

如果今天對於保存範圍已有共識,是不是可以請主管單位台北縣政府依文資法進入審查程序,進入審查程序就似同古蹟,所有維修必須回歸文資法規定,如要維修就必須報施工計畫給審議委員同意即可。

台北縣政府(陳副縣長威仁):

本案與其它案較為持別,本案在91年就已不是古蹟,今回過頭來談,我們願意是先談那些保存、那些重組,將來古蹟審查必須依此方式來指定才可以,如果有不一樣,將來又重來,無解決問題。

文建會:

如保留有共識,是不是請台北縣政府趕快進行古蹟指定。

台北縣政府(陳副縣長威仁):

我是擔心,如果我們還是把他當成新案,萬一古蹟委員將園區全部指定為古蹟全部皆不能動。我們反對政治凌駕專業制度,政治操控文化、操控我們生活的環境,要求政治退出文化保存和環境保護,將文建會、環保署還給文化人、環保人、還給人民。

附件二 現行方案(39棟)問題整理

一、樂生院位於斷層擾動帶,地質具有側向解壓回脹特性,樂生院東側同一高度的鄰房已全數損毀,故開挖之後樂生院舍倒塌的可能性極高。

根據民國94年捷運局土七處《新莊機廠工程地質特性與施工檢討報告書[1]》,新莊機廠位處斷層帶上,民國91-92年施工期間,斷層擾動帶之側向解壓回脹特性[2],造成「不可思議、相當罕見」的問題[3]!而其「地層之複雜程度很可能是投入大量時間及費用,其推估成果與現場實際狀況仍存在極大之差異!」

捷運局今年5月30日於工程會中提出樂生保留案院民續住範圍時,竟作出退縮75~125m區域內不能住人之報告[4](施工邊坡高10~35m),此數值遠超過水保法規退縮10m或邊坡1.5倍之規範,顯示捷運局知道此處地質變異情形嚴重,樂生古蹟勢必如同過去受影響之民房,成為39棟危樓。依此情形施工,不可能依政策真正保留樂生,亦是重大公共安全問題!

二、高水壓造成上舉破壞(blow in),加上「透水係數誤差可能逾100倍」,恐導致樂生院坍塌。

根據捷運於民國八十八年三月之「補充地質調查工作報告」報告,新莊機廠地水壓高於地表最高處達23m。而依據民國九十四年五月捷運北工處「台北都會區捷運系統新莊線 CK570F 區段標單井完工抽水試驗報告[5]」中詳載高水壓造成上舉破壞:「本工區內因新莊斷層通過,於斷層帶下方存在有高受壓水層,施工期間邊坡開挖、廠區部份基礎開挖及銜接隧道施工開挖時,因開挖面下方之斷層帶覆土壓力不足以壓覆此高受壓水層之壓力,而產生上舉破壞(Blow-in),故需採用解壓抽水系統,以提高施工之安全性。(p1)」

解壓抽水系統有效與否之關鍵依據為「透水係數」,根據工程會議中大地工程師王偉民先生與中華工程周公台先生的專業對話,中華顧問承認當年抽水試驗導出之透水係數誤差達50倍,周先生「不滿意」此結果,故改用變水頭試驗得出新的透水係數。而王先生認為周先生的變水頭試驗施作過程,完全不符合變水頭試驗「瞬間抽降水位,使井週之洩降可忽略」之核心原則[6],故得到之K值很可能低估100倍左右[7]。這將導致解壓井設施完全不足,造成嚴重上舉破壞,長期導致保留之樂生院舍龜裂、湧泉、甚至崩塌之危險!

三、綜合上述致使建物坍塌之因素,文建會應就其權責立即指定樂生現存院舍為古蹟。

土木技師公會在樂生保留案報告最後說「如果這個工程作成的話,是世界的奇蹟!」;工程會邀請的洪如江教授亦談及此處地質特殊,「施工亦沒把握」;捷運局工地主任也承認有這個問題;因此,釐清並解決斷層擾動帶解壓、高地下水壓之上舉破壞(透水係數爭議)等問題,為捷運新莊機廠與樂生療養院共榮共存之關鍵因素,因此文建會應就其權責立即指定樂生現存院舍為古蹟。

附件三

2006/5/23文建會新聞稿

文建會發文北縣府要求於一定期限內進行古蹟審查程序,若北縣府仍不作為,文建會將代行介入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新聞稿 2006/05/23 ;文建會對樂生療養院之立場

文化資產為文建會的核心業務,對於樂生療養院案希望能儘快獲致妥善的解決方案。文化資產的保存具有普世價值,樂生療養院之歷史意義及文化價值,已經學者專家肯定,文建會亦高度認同。

文建會作為文化資產保存法之主管機關,不僅對於文化資產之保存責無旁貸,一切作為皆依法行政。

樂生療養院前於94年12月12日由文建會依文化資產保存法及相關規定代行指定為暫定古蹟,依法台北縣政府應於6個月內完成古蹟審查之相關作業,文建會也多次提醒台北縣政府依法辦理,期間台北縣政府雖曾多次召開座談會討論其文化價值,惟尚未進行古蹟審查作業。

樂生療養院暫定古蹟之期限即將於95年6月12日屆滿,如不延長暫定古蹟期限,且台北縣政府仍未依法作為,致有危害文化資產情事時,則文建會將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01之規定命其於一定期限內為之,如屆期仍不作為者,則文建會得代行處理。

屆時文建會將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之規定召開古蹟審議委員會,惟其結果係指定為國定古蹟、縣定古蹟或歷史建築,或其指定範圍如何等等,都將回歸專業判斷,由古蹟審議委員會審查後做出建議;如遇有國家重大建設等情事,也將依法辦理。

文建會同時呼籲各界,不要將樂生療養院的保存視為燙手山芋,而以積極且正面的態度來看待樂生療養院的價值及意義,如能讓文化資產與國家重大建設並存,亦可成為文化資產保存之典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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