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在立法院本會期即將結束前夕,國、民兩大主流政黨欲強行通過兩黨版本東發條例的惡劣舉動,花東地區的在地與各方進步團體於1月12日提出了嚴正的批判,並要求重新檢討並修改該草案(「東部發展條例 100/1/12記者會後新聞稿」;以下簡稱「新聞稿」)。
進步團體除了強烈反對該草案縱容土地變更用途,而讓花蓮高達87.5%的公有地成為私人資本財團攫取暴利的工具,更指出這草案最大的犧牲者,乃是我們寶貴的生態環境與弱勢群體的自主權益。站在保護環境、為弱勢者發聲的立場上,這新聞稿點出了「庶民經濟、人民自主」的要求。這是非常難能可貴、非常進步的訴求!
對於新聞稿堅決反對土地全面財團化的批判立場,公共協由衷地認同並全力支持。另一方面,面對主流資本勢力舖天蓋地要全面襲取花東地區土地資源的此時此刻,新聞稿能點出「庶民經濟、人民自主」的正面主張,更是關鍵。這是因為,花東地區不僅必須全力阻擋主流資本勢力以法律形式來豪奪土地資源,更同時需要另一個實際可行,能在環保、發展弱勢者之自主生活中取得最佳平衡的替代方案。因此,這新聞稿點出的一個正確方向,而有待台灣各方進步力量能進一步地探討、研議庶民經濟的運作模式,來日並能身體力行與花東民眾們一起來實踐一個具有深度價值的新生活。
我們認為,要在花東地區發展出新的生活方式、新的社經體制,絕非是空中樓閣。事實上,多年來在此地區許多自發性、社區性的新微型經濟都已在默默地、小規模地發芽、實踐運作了。這些目前還不夠成熟的微型經濟,所反映的其實是一個新的生活方式。這局部、微小的微型經濟所欠缺的,乃是制度化的新規範與整體社會資源的重分配。因此,要真正解決花東地區的環保、弱勢者與一般民眾的生活困境,花東地區迫切需要的是一個完整且全新想像的公民版東發條例!讓花東地區目前已可見到合理胚胎、新的公益性、互助性的微型經濟、新的而有意義的人與自然關係能在完善而合理的法律規範下得到保障來全面發展。也就是說,我們一方面必須全力反對主流資本勢力的東發條例過關,另一方面,更根本性的任務是:我們必須透過公民參與、理性討論過程,以集體智慧提出一個完整的法律規範。即,在公益、社福與互助合作精神下的公民們所擁有的東發條例!
公共協願意貢獻自己微小卻真誠無比的力量,首先拋磚引玉地提出這公民版的東發條例初步草案,並由衷地期盼台灣各方進步力量共同參與這公民版東發條例的深入討論,讓我們一起攜手合作共同草擬出符合台灣公義願景的東發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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