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樂福爆勞資爭議 員工:給我加班費!

2011/01/03

新頭殼newtalk 2011.01.03 楊宗興/台北報導

全台擁有近60家分店的台灣量販業龍頭家樂福爆發勞資爭議,今天上午家樂福的員工就前往勞委會陳情,他們指控家樂福公司違法不給加班費,而且雇用大批勞動條件極差的計時工。家樂福樹林店產業工會常務理事陳明德表示,公司從未給過加班費,只用補休的方式彌補加班,公司甚至還在打卡紀錄上動手腳,有人實際加班了19小時卻只領到300元薪水。

陳明德說,他在家樂福工作7年,當初一開始正式員工和計時工的比例大約2比1,但公司卻為了節省成本而不斷提高計時工的比例,現在正式員工只剩不到1/3。他說計時工時薪只有95元,除了沒有三節禮金,其他所有的福利計時工都沒有。

陳明德還說,家樂福從來沒有依法支付加班費,只有補休卻沒有薪水,而且這種方式也沒依法和工會協商,純粹是資方片面的規定。陳明德強調加班狀況的嚴重,有人甚至兩個月的補休天數高達39天。陳明德也表示,資方還在打卡紀錄上作手腳,要員工只打上班卡、不用打下班卡,這樣公司就可以輕易竄改上班紀錄。

自主工聯執行長朱維立表示,依法加班費是本來就該給的,但是家樂福卻用補休來處理,根本是變相剝銷員工。他也強調,這些計時工很多都是單親媽媽、中輟生等社會底層的弱勢,家樂福應該把該有的福利還給他們。

朱維立指出,台灣家樂福是由法商家樂福與台灣統一企業合資設立,是全球第2大、台灣第1大量販業龍頭。

朱維立說,家樂福樹林店產業工會在去年6月成立,但一直受到資方的無情打壓,讓本來也要跟進組織工會的其他分店裹足不前。他痛批家樂福身為業界領頭羊卻如此打壓勞工,實在不足為企業表率。

陳明德表示,自己在擔任工會幹部後被資方打壓,公司把他依法請的工會會務假算做曠職,去年10月把他解雇,如此打壓工會非常可惡。

勞委會在受理了家樂福工會的陳情後表示很重視這個案子,將等勞方提出相關資料及具體證據後,專案移請新北市政府查處。另外有關勞資雙方所爭執工會幹部之解僱有無依《勞基法》相關規定,函請新北市政府處理後續的事實認定問題。

事件分類: 

臉書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