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頭殼newtalk 2010.12.24 楊宗興/台北報導
22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撤銷年代綜合台營業執引起輿論撻伐,忍了3天,NCC今(24)日終於出面召開記者會,除了強調撤照決定絕無政治力介入,也公佈了年代綜合台的違規紀錄。NCC副主委陳正倉表示,NCC並非突然決定撤照,而是在多次提醒年代,並要求改善無回應的情況下,NCC才使出法律強制手段。
針對外界質疑總統府介入年代綜合台撤照案,陳正倉首先嚴正聲明指出,絕無政治力介入本案,他強調NCC依法獨立行使職權,絕無黨派力量介入。陳正倉也回應外界憂心引發「寒蟬效應」的說法,他舉其他12家未被處罰的電視台為例,「守法的人就不用擔心」陳正倉說。
對於年代質疑動輒得咎,稍有違規就遭NCC大刀撤照。陳正倉拿出年代綜合台的違規紀錄指出,2004年到2010年的6年營業執照許可期間,年代綜合台遭NCC裁處違規達49次,除5次警告外,其他44次違規罰鍰總金額更高達1675萬元。陳正倉說這些紀錄足以證明年代的問題最為嚴重,並非故意針對年代綜合台。
陳正倉也解釋,早在去年11月年代綜合台提出換照申請時,就被換照委員會的專家學者建議「不予換照」,理由就是節目廣告化嚴重,不過NCC考量年代投資不易、員工的工作權、以及保障收視戶權益,所以給予年代改善的機會並未立即撤照,只希望年代遵守不再違反相關法令及節目首播率要達40%兩項附帶條件。
關於年代認為兩項附帶條件過於嚴苛,陳正倉回應說,年代綜合台違規狀況非常嚴重,但第一項附帶條件相對於其他違規標準已經屬於重大違規事項;而首播率40%的條件是年代自己列在改善計畫書當中,並非NCC主動提出。
至於「資訊型節目」的內容標準,NCC傳播內容處處長何吉森指出,資訊型節目的違規認定,NCC完全依據衛星廣播電視同業公會所自行擬定的「資訊型節目自律規範」,絕不是外界所說「自行造法、恣意濫權」。
陳正倉說,NCC已經抱著仁慈心放寬讓留校察看的綜合台繼續播出,NCC也善意提醒年代公司應改善事項,但是年代並未展現改善決心,反而一再明知故犯。陳正倉說:「我們真是好心給雷親」。
陳正倉強調,NCC提醒年代後,年代卻繼續違反相關規定,除了違反節目廣告化的規定,也涉嫌在節目中強調藥效,明顯違反衛生法規。陳正倉說,從3月1日年代收到NCC裁處書後到3月16日間,不到一個月年代綜合台又違規了3次。另外,7月16日執照失效到9月16日間,年代綜合台又再次違反相關規定5次,依規定原可處罰310萬元,但NCC只開出無照營業的罰單210萬,可見NCC已經仁至義盡。
陳正倉表示,總的來說,年代綜合台本來就是「留校察看」的狀態,所以從3月至今不論違規幾次都是違規,只要違規一次就要「退學」,「留校察看是不看你違規幾次的」陳正倉強調。
稍早陳正倉曾對媒體表示最晚1月1日年代綜合台就要停播,不過在下午的記者會上,陳正倉改口說「確切日期還在研議」,他並且要消費者放心「絕對不會出現黑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