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是關乎權力,不是道德

2011/01/30

 

爾來綠黨中執評委會自行通過中執委兼任部門主管與地方支黨部召集人之提案,顯然抵觸黨章第五章第十三條第六項中執委督導角色。筆者站在捐款人的立場,有些管見跟大家分享。

馬基維里在十七世紀已經坦白告訴我們:政治是關乎權力,而不是道德。

韓非子也早說過:政治在道德之外。

我捐款,是因為台灣需要他黨的制衡。
 
以下是節錄自綠黨召集人潘翰聲對這次變革的辯證:

「綠黨必須要先取得一些政治權力(小魔戒),才能運用槓桿,加速裂解壟斷性的權力結構(大魔戒),因而必須在現階段就實踐集體領導的合議制,建立權力和資源分配的機制,和協調的團隊默契。否則,2012立委選舉跨過5%門檻之後,大量的權力和資源投入,將變成一場大災難。(全文附錄於後)」
   
很熟悉吧!歷史上俯拾皆是。
   
孫中山因為國民黨的渙散,被袁世凱解散,在東京成立中華革命黨,要求黨員宣誓對他效忠,並按捺指紋。曾經引起黃興等同志的質疑,但他堅持。更因為人民不懂民主,所以通過軍政、訓政和憲政三階段,達成革命目標。軍政就是掃除革命障礙,北伐是手段之一。
   
蔣中正是北伐成功的推手,當時青年若不加入黃埔軍校,不算熱血;若不能參加國民革命軍,算是遺憾!但是何以黃埔軍校的軍隊不算軍閥,別人才是?理由是:黃埔青年有國家意識。

「愛國」是最好操弄的詞彙,每一個政黨都愛,只是愛的國不同而已。
    
共產黨倒是坦白。他的黨章本來就說:為了達到無產階級「專政」,必須先共產黨「專政」。退一步,就是為了進兩步。未達目的,可以不擇手段。抓到國民黨腐敗的時機,大力宣傳他是民主的,實施三三三制。蘇維埃(即委員會)的成員有三:共產黨員1/3,黨外同情者1/3,各界菁英1/3。中央有、地方有、村莊有,都有蘇維埃,凡事都由委員會決定。但仔細想想:2/3當然掌握多數,這種民主集中制,黨意一定能夠執行。只是這樣的民主集中制,吸引了多少知識份子,中國民主同盟就是其中之一,當時大專院校知名的教授、作家都是其成員。中共掌權後的反右運動,民盟犧牲最大。
    
來到台灣的國民黨,記取失敗的教訓,完全學習共產黨。要求黨員效忠領袖,稱為「總裁」,軍隊設置政戰(共黨稱書記),監督黨意的執行。對黨外異議者,實行白色恐怖(冷戰的產物,相對於紅色而言。美國當時也有麥卡錫主義,將導演、作家等左傾人士逮捕入獄,美其名為愛國。),於是黨外人士集結,成為民進黨。
    
民進黨為了集中力量打擊國民黨,集結了理念不完全相同的各派系,這也是為什麼至今黨內政策辯論仍是常態。這很像清末的孫中山,為了推翻滿清,除了自己的興中會(廣東人),還集結光復會(浙江人)、華興會(湖南人),成為同盟會,終於推翻滿清。但獲得革命成果的,不是拋頭顱、灑熱血的革命志士,而是換下清朝官服、改穿西裝的立憲派人士。那麼林覺民是否應該於地下痛哭他的犧牲不值得,倒也不必,因為他求仁得仁,為自己的理想奮鬥,感覺值得就好。

民初,宋教仁集合若干小黨,成為國民黨,目的在贏得最大在野黨的國會席次,牽制袁世凱。自己也被暗殺。
    
每一個政黨,都有其主要目標,否則不會集合志同道合的「同志」。但是為了達成目標,是否可以不擇手段,則是各黨的抉擇。衡諸歷史,好像沒有例外。只因例外者,皆消失。
 
儒家談道德,所以政治上是失敗的。但他巧妙的運用推薦和考試的力量,榮登學術權威,大舉進入官場,實踐其理想。法家不是不要道德,但將它放在政治之外,因為這是人性的弱點~權力使人腐化,所以認為制度的設計非常重要。但當法家坦承點出這個事實時,卻贏得罵名。
 
制度是否為萬靈丹?人是操控制度的設計者,所以制度會隨需要而變。
 
我這番論調,看來灰色,但其實不反對政黨的存在。畢竟參加一個組織,比較容易實踐自己的理想。無黨無派參選,除非是有光環的名人,反則不會成功。進不了議會,改不了制度,即使人少,也能發揮功能。
 
至於,政黨不擇手段一事,歷史自會有評價。只要黨員覺得此黨的做法是他們認同的,繼續奮鬥,可也。
 
人,是脆弱的,但也是堅強的。脆弱在於生活的不由自主;堅強則是思想的自由馳騁。生於民主的好處是,選擇性增多。威權或極權被唾棄的是,連思想都管。
 
抱歉,寫這麼多,又犯了好為人師的毛病!

 

 

綠黨「中央黨部組織辦法」立法說明及討論過程紀要

提案人  潘翰聲(中執委、2010年共同召集人)2011/1/20撰寫
2010/12/30 提案人先提出「中執委功能變革」在中執委及秘書處的群組內初步交意見。
2011/1/12中執委會討論通過、2011/1/20確認會議記錄

【構想摘要】

中執委從意見提供者,轉為強化「執行」角色,秘書處更強化「後援」行政角色,兩者緊密結合成為綠黨核心運作團隊,同時是2012立委選舉的決策及工作小組。

現行四種分工:「行政」「企劃」「組織」「政策」由中執委會建立四個委員會分擔。原則上,每個中執委只接一項分工,但也不限制矩陣式分工和代理(每個黨員強制加入一個地方支黨部,議題支黨部不限)。

每個中執評委至少擔任一個地方支黨部的召集人(或說重要的地方支黨部召集人都變成中執委),每個未來的候選人都盡量變成中執委。

組織部功能,由地方支黨部/中執委/志工和黨員分擔,是聯誼、選舉機器,橫向串連社會團體,確立親疏關係。

政策部功能,由議題支黨部/中執委/志工和黨員分擔,是黨的政見智庫,要在一年內做出立委選舉的選舉政策綱領。

秘書長和四個部門主任,都由中執委兼任,若必須支薪,可由專案方式處理。
中執委/候選人以支黨部名義募款來運作以維生,並培養競選團隊,重點區域特別支援。

由下一屆中執評委開始適用,責任與投入的承諾更清楚,過去部份中執委只是作為黨的形象招牌的狀況不要再繼續。
 
【組織發展歷程回顧和展望--發想的脈絡】 

最近這三任秘書長的接棒相傳和持續累積,綠黨品牌的信任度重新建立,從社運圈和媒體擴散開來,進到一般選民和支持者心中(稍微關心公共事務的人)。

2006年,溫炳原擔任秘書長,是綠黨長期蟄伏之後甦醒的一年,當時甚至還被外界笑稱是「綠黨只有秘書長一個人」,秘書長未領薪水,秘書處辦公室與看守台灣協會共用,後來搬家與治水聯盟共用,2006年市議員選舉得票率<1%,前往京都參加亞太綠黨大會,並籌備參與2008年巴西的全球綠黨大會。
 
2007-2009年,潘翰聲擔任秘書長,是綠黨衝撞成長期,策略性地將資源集中對外,讓綠黨打開知名度,並在諸多社運議題播種甚至開創議題,重要事件都有綠黨的角色,秘書長薪水時有時無。但因為「有前方無後方」,行政基礎的不穩定,是一些熱心投入者後來淡出的原因之一。2008年立委選舉0.6%,參加在巴西召開的全球綠黨大會表現突出,是2009年贏得APGN亞太綠黨大會主辦權的主因。

2009年外在表現仍持續增溫,但內部是踏步重整的一年。3月立委補選後元氣大傷,主要幹部及工作人員在一年內相繼離職,秘書長潘翰聲為敗選負責及組織改造而辭職,並期待建立穩定的行政後援。
 
2009-2010年,張宏林擔任秘書長,前半年以召集人身份兼任不支薪(仍擔任其他NGO工作),2010年專任之後因財務窘困,掛在帳上三十萬元薪資尚未支領,重點是行政運作逐漸恢復穩定、建立制度。2010年是綠黨關鍵且美好的一年,舉辦APGN,市議員選舉2.3%。     

對外:綠黨已是重要的小眾品牌,但影響力並非實質權力,未來要有成為大眾品牌知名度的企圖和雄心。而此時此刻,綠黨的品牌正在突破靜摩擦力的臨界點上,捲動人與錢的正向循環開始起飛:發現社會矛盾、設定議題→尋找最初啟動者、開啟行動→媒體曝光、聚集人氣→組織群眾、募集資金→深化議題、擴大群眾→組織成長、擴展議題。   

對內:如果繼續用一個專職秘書長帶領秘書處的模式,顯然組織發展的速度,無法回應社會對於綠黨的熱切期望,也無法滿足突破政黨門檻的自我期許。缺錢的綠黨,要用時間和人才來填補,以加速達成目標的實現,需要更多人把綠黨當作自己最優先的事,用「全心」投入這個專職的事業,綠黨需要更多的中執委變得像秘書長一樣(新通過的中央黨部組織辦法,等於就是至少有六個秘書長)。 
 
發展目標及路線圖:
20062007200820092010201120122013201420152016
市議員 立委 市議員 立委縣市市議員 立委
樂觀<1.00% 0.60% 2.00% 5.00% 10%. 10%.
保守<1.00% 0.60% 2.00% 2.00% 5.00% 5.00%
重要關卡--5%:取得席次、可分配政黨補助款,2%:捐款可抵稅、下次選舉可提不分區。
 
【不同意見的處理與辯證】

權責與監督     

對於這次變革最主要的疑慮在於權責與監督,誰該對誰負責?原本黨章是以政府/大政黨作為想像、模仿的對象,將中執委與秘書處合而為一的作法,並未違反黨章,但許多人都會擔心,中執委變得沒有監督;其實依照黨章,還有中評委和黨員大會,綠黨運作的透明度也是足夠的。另一種看法認為,合一的作法很像內閣制未嘗不可(雖然黨章也並非黨魁由黨員直選的總統制)。     

在我們還沒有足夠資源的情況下,小黨來實施行政、立法分立並不順暢。仔細來看黨章,中執委和秘書處並非監督關係(立法、行政)而是委託授權關係,合一有助於效率的提昇,並讓綠黨傳統上,集體合議決策的現實運作明文化。請中執委負擔責任,以及讓秘書處人員加入決策的討論,立意是好的,就讓工作的人自己負責。     

綠黨不該被傳統科層制的想像綁住,只要公開透明,就能夠課責。監督的功能更大程度地直接交給黨員以及社會大眾,實踐草根民主。綠黨自成立以來,中執委會就開放所有黨員參加(國內應該是唯一的),實務運作上也常有非黨員旁聽。     

也保留一個原則,若日後壯大時,有大量資源進來,應重新調整。重點是,綠黨現在就要開始學習,並嘗試操作權力與利益的分配,以及監督與課責。

中執委的角色與關係

過去中執委是被拜託來擔任的,只有「開會關係」而欠缺「工作關係」,只有「出一隻嘴」,久而久之就覺得自己沒有實質貢獻,或是出意見的角色可有可無,漸漸疏離,反而沒有達成原先設定—以中執委的角色建立與社運的深厚關係—的目標。     

將綠黨中執、評委的組織,比擬成NGO的理、監事,那樣是不恰當的,也會讓綠黨失去政治組織的戰鬥力。過去那些借重其資歷,但又不太有精力來開會的社運幹部或資深前輩,可以考慮設置顧問的位置,讓他們發揮建言的功能,也不要再跟其他團體現職的幹部借將做「交叉持股」了。     

以往只有開會都那麼難找人,現在將中執委的角色變得那麼沈重,是否更難找到願意擔任中執委的人?沒有願意兼任秘書處四個部門主管的中執委怎麼辦?事實上,讓對方覺得沒有那麼多投入卻掛這麼高的職銜,反而很多人是不願意的,這不是綠黨夠不夠具有吸引力的問題。就實務上來說,至少只要找四個人(中執委小組主委兼任四部主任),就可運作起來,或者是說,四個部門主管參選中執委即可。

至於具體的中執委目標人選的推薦,中執會將繼續討論。     

就參與綠黨程度的深淺,可以畫出同心圓(核心團隊、黨員、志工/地球防衛隊、支持者/選民、友好團體和個人),加上地方支黨部、議題支黨部、任務分工的劃分,可以有不同高度的層次。中執委的角色,應該要去扮演每一片派餅的尖端,那組織者的角色。(這個想法還需要畫出來比文字容易理解)

中執委的維生,是否認養地方支黨部?     

中執委兼任部門主管的支薪問題是否違背黨章?經確認黨章並沒有規範。     

因為綠黨不會突然天上掉下來一大筆錢,養一堆人,最理想的狀況是,有更多人能夠養活自己,且所經營的事業工作都直接有助於綠黨成長,而不必委身其他政治勢力或商業營生工作。     

目前綠黨的品牌,已經有足夠號召募款的能力,中執委可以透過地方支黨部或專案來維生,資金的管理與分配,必須建立制度。     

強制認養地方支黨部,可以真正瞭解社會民意、體會選舉、動員政黨票,也可募款做為經費來源。因擔心四個功能小組主委/部門主任,無法兼顧中央黨部工作,故不必兼任。


事權統一VS集體領導     

過去綠黨有「召集人制」還是「秘書長制」的課題。理論上,綠黨黨魁不稱「黨主席」,而普遍採行男女各一的雙召集人,是因為全球綠黨的核心價值,就是草根民主分權,以取代主流的、集權的權力關係(政府、主流政黨和企業),反對上對下/核心對邊陲,資源對忠誠的交換關係。實務上,國際綠黨發展過程中,許多國家刻意壓抑單一政治明星的出現,甚至是「發言人團」模式。在台灣的實務經驗上,中執評委是兼職,秘書長是專職(不論有無領薪),秘書長的實質影響力確實較大,但中執委會仍有集體決策的正當性和權力。     

在社運的脈絡下,綠黨屬於複雜而分散的權力結構,「領導」必須是—別人不同意、且可以不做,卻還願意做下去。領導者沒有完全的決策權,必須用說服的方式,建立清楚的權力和利益共享機制,才能找到願意支持和投入的力量。就像是以打破魔戒的目標,才有人願意付出生命加入魔戒遠征軍。     

但是,綠黨必須要先取得一些政治權力(小魔戒),才能運用槓桿,加速裂解壟斷性的權力結構(大魔戒),因而必須在現階段就實踐集體領導的合議制,建立權力和資源分配的機制,和協調的團隊默契。否則,2012立委選舉跨過5%門檻之後,大量的權力和資源投入,將變成一場大災難。     

本辦法的制度設計,兩位召集人加上四個主委(含秘書長),像是六個中常委的角色,也可以想成是六個秘書長,加乘發揮整體戰力,而召集人與秘書長有協調各部門的權力,是稍微多了一點。實務運作上,只要更多中執委在本身事業上無後顧之憂,或是用管理專案方式,更多時間、精力投入綠黨的事務,就可在增加幾位中常委/秘書長。


秘書處穩定度的風險評估 

這個變革會不會讓原本穩定的秘書處變得不穩定,這個風險必須評估。其實,並不是因為秘書處做不好而要改變,相反地,行政已經穩定,而可以再往前走一步。如果過度強調穩定,說任何改變都不行,那也不合理。綠黨存在的價值,也不是只有穩定的組織,而是綠黨要達成的組織目標。 

與其說中執評委拉下來接秘書處工作,換個角度,是現有部門主管可提升為中執委。

現有工作人員工作權的保障 ,就完全按照勞基法的規定辦理。沒有大問題當然不會隨意更換,但也不是完全不能動的狀況,真正的組織穩定,就是不會因人員的適度流動而無法運作。會議中有人半開玩笑說,會不會秘書處明天就都沒有人來,而且一旦這種情況發生,綠黨是否完全無法運作,亦即這是政治問題,不是人事問題,就是政治的風險。 

有工作人員擔心,現在有問題可以找「秘書長」,未來如果找不到「部門主管」怎麼辦?這個疑慮是用現在中執委很少投入的情況,來想像未來會很高投入的部門主管,其實同樣是可以反過來說,是部門主管變中執委,只要現在找得到部門主管,未來就找得到。按照制度來說,部門主管是有承諾的中執委,當然是找得到的,如果真的找不到,就像現制之下,若找不到秘書長,就找召集人。

新舊制度的交接、緩衝期。在制度變革的過程中,新制實施後三個月應提出書面報告運作形式,下一屆中執評委也可以就實際執行狀況再做調整,必要時修改中央黨部組織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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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積十六年 NGO 董事& 查帳經驗...

內閣制的制衡靠在野黨,潘翰聲先生規劃的制度制衡在於?

綠黨沒有人反應嗎?

說實話,這篇的宗旨在講什麼完全看不懂。
看起來是反對新制度,但是又講不清楚為什麼反對,
舉孫中山到民進黨的例子,更是不相干,
何不從綠黨黨綱與發展路線來著手?
潘翰聲提案是從這些理由出發,要反駁他,似乎要去論斷這些修訂對綠黨精神與發展不利,這樣比較有說服力。

要聚焦,才有說服力,光是好為人師是不成的。

"要反駁他,似乎要去論斷這些修訂對綠黨精神與發展不利,這樣比較有說服力。"

=>這樣的反應看似很有邏輯也很直覺,不過現在討論的是制度的問題。

我想投書者擔心的是綠黨若走入這樣的專制制度,未來倘若真的成器,難保不會成為下一個專制的國民黨與共產黨。如果要回答樓上的問題,那應該反問:

是否要綠黨繼續保有綠黨精神,就必須將綠黨改成專制獨裁的政黨,而不能維持制衡的行政立法制衡呢?

不過不管怎麼說,綠黨在這次選後,已經不該再逃避監督了。

我是綠黨黨員陳怡秀,身為黨員希望能表達自己的想法。

首先我看過關於此次組織改造的中執委會議紀錄,在不明究理的狀況下確實是感到一頭霧水。

其一,中執委會議紀錄提到立法及行政兩者角色合併無妨,因為監督的角色將會由黨員及社會大眾來扮演,但實際運作上來說,許多"立法"及"執行"工作的細節並非一般黨員及社會大眾能夠了解,且當台中黨員"監督"中執委及綠黨提出擔憂時,得到的回應是"不要讓十全十美當好的敵人",而綠黨在之後的補充紀錄,仍舊沒有直接回應這個問題,而只以綠黨不該被傳統科層制的想像綁住,只要公開透明,就能夠課責作為回應,那麼黨員及社會大眾到底要如何監督即課責呢? 還是由立法兼執行的中執委自由心證?

其二,這次提出要讓中執委扮演執行角色的理由是在於,許多中執委只有「開會關係」而欠缺「工作關係」,只有「出一隻嘴」,所以要將權力集中在少數四位"專業的政治工作者"上,讓他們能以全職的形式執行,然而同樣的疑問要回到監督的議題上,假如綠黨認同那些交岔持股的中執委們,無法全力投入在政黨工作上,那麼缺乏專職的監督者,又剩誰能夠確保各項環節的弊端能被避免呢?如果監督的角色黨員和社會大眾不要說工作關係,連開會關係都不穩定時,綠黨是否還有其他防弊措施?

其三,這次將中執委和秘書處"合併"的另外一項理由是因為發現小黨來實施行政、立法分立並不順暢,然而我還非常清楚的記得約一年多前,綠黨財務行政有問題時,其理由是立法者(參選者)和執行者角色重疊,所以分身乏術,因而必須分開,讓政治工作者專心於參選,但是現在又再度把"培養專業政治工作者"和執行再度混為一談,不是前後矛盾,且若我沒有誤會,培養專業政治工作者指的應該就是培養未來的參選者,假如政治工作者被視為一項專業時,秘書處的策略、企劃、行政也都是不同的專業,要如何讓"專業的政治工作者"只因為他可能是未來的政治工作者,就在沒有其他有經驗的人的帶領下,而能夠自然而然擁有其他專業,甚至能夠肩負帶領團隊的責任(顯然新的組織改造案已經專業的政治工作者、中執委、和各部門的主管混為一談,而成為全能的超人形象)

其四,在事權統一VS集體領導部分提到,現階段必須實踐集體領導的合議制,建立權力和資源分配的機制,和協調的團隊默契,避免2012立委選舉跨過 5%門檻之後,權利集中在領導者身上,但是目前的組織改造,並不是達到分權的效果,而是將權力和資源和決策權都集中在少數"中執委兼政治工作者兼執行者" 身上,而把秘書處和秘書長單純的轉變成行政部(與其說行政部,若在公司組織來說,應該就是一個處理其他部門不想做的雜事的部門吧!),如果是要避免權力和資源被少數壟斷,一個政黨似乎應該要更懂得利用"立法"及建立制度來避免弊端,而不是把一個人決定分散成六個人決定就叫做集體領導。

其五,假如目前的組織架構成立,而未來政黨培養的四位"專業政治工作者"也選上了,誰來接替他們的角色,繼續培養其他專業政治工作者來領導後勤團隊?續任?中執委和專業政治工作者和執行者要畫上等號的必要性及優勢為何?

其六,在秘書處穩定度的風險評估部分提到,現在是因為行政已經穩定,而可以再往前走一步,亦提到目前綠黨的品牌,已經有足夠號召募款的能力,使得中執委可以透過地方支黨部或專案來維生。然而矛盾的是同樣的論述中卻又陳述現任秘書長專職僅半年, 以及在資源極度缺乏的情況下,我們不可能期望有健全的祕書處。怎麼可能一個組織既能又不健全又缺乏資源又同時可以行政穩定,募款充足。這樣的描述,讓一般黨員和社會大眾根本無法了解狀況。

其七,在事權統一VS集體領導中提到國際綠黨發展過程中,許多國家刻意壓抑單一政治明星的出現,所以綠黨要藉由此次組織改造壓抑單一政治明星,但是組織改造的全文,卻讓人感覺是要把資源和權力集中在四位中執委身上,難道綠黨是藉由創造四位政治明星來壓抑單一政治明星?

其八,整個組織改造方案強調要以培養專業的政治工作者為目的,那專業的政治工作者也就有機會藉由黨機器的直接運作來組織黨員、發展專案,找尋自己需要的糧草,以此減少支持一個祕書處運作的財政負擔。 然而這種作法,難道不是利用"黨"的形象和資源去培養和建立"個人"的勢力,之前選舉的收割說,指的正是這樣的事情,而現在的所作所為,更是容易讓外界產生質疑。

以上關於文章前後文令我不解的地方所提出的疑問?

另外,我想提出幾個問題:

1. 綠黨在組織建立上一直較為鬆散,如果由每年重選的中執委擔任日常的執行工作時,策略和規劃都難以延續,就像一個企業要建立,人事的穩定是極為重要的,要如何解決?
2. 當綠黨認為不需要找更多只能出一張嘴的社運前輩,而希望尋求能夠更加投入的人擔任中執委時,是否有考慮到機會成本的問題?因為許多社運前輩他們具有經驗和智慧,但是自然也會有許多事務,若要全職投入機會成本高,所以難以做到。而對於沒有經驗、沒有資源、沒有背景或是其他機會的人,相對的不但機會成本低,且目前的制度,更是加強其投入誘因,包含薪資、名聲、影響力etc...最後的結果是否會成為綠黨的政治明星都是由類似人選所擔任,其長期影響為何,其模式是否能夠延續,亦或是當培養出第一批政治明星後,就由這一批政治明星(如同民進黨的老人們)主導,而使綠黨喪失原先之活力?
3. 利益迴避問題,如果此次參與決策的中執委,無法利益迴避,而中間的矛盾和各項疑點又無法說明清楚,要如何贏取黨員信任和大眾支持?
4. 綠黨究竟是否需要建立真正的組織及規畫長期策略,還是等選上再說,如果組織和長期策略都無法先建立起來,而因為缺乏資源必須先選上再說,就叫支持者投綠黨,這要支持者如何能夠放心綠黨未來的做事能力。

我想我寫出這些想法,勢必會得罪很多人,然而我對綠黨抱著很深的期待,對我來說,綠黨絕對是能夠改變台灣的力量,但如果許多細節不注重,包含在黨內決策和訂定制度的問題都掉以輕心,那麼有朝一日選上後,難保會變質,而再度讓選民和支持者失望。

這次看到這個會議結果,就讓我感覺到制度的設計像是針對特定對象"量身打造"的特別法案,而其他解釋更有諸多疑點和矛盾並沒有說明清楚,反而更像是用各種理由來正當化行為,畢竟以一個組織管理來說,這樣的制度設計,顯然不是一個可以長期運作的狀態,而且在防弊措施上,更是避重就輕,也會造成綠黨成為一個少數人操縱綠黨決策及發展的局面,不論是對於綠黨的形象或未來發展都極為危險。

我很支持綠黨,但看到這樣的現象內心很複雜。

陳怡秀

p.s 我會具名,是因為聽說綠黨有些人認為不具名的人,是不對自己言論負責的人,所以沒資格發言,卻絲毫沒考慮到這種會得罪人的事情,一般人不敢發言,唯有匿名發言,才能幫助大家勇於發表自己的意見。

所以,我公開站出來發言,也公開得罪了許多人,我會願意這麼做,是因為我認為台灣的政治已經很讓人失望了,所以我寧可台灣沒有綠黨,也不希望再有另外一個政黨,讓人滿懷希望的相信他,而在未來感到受騙。

身為一個黨員,鞭策政黨是很重要的一件事,沒有一個好的政黨,就沒有好的政治。不過這件事讓我非常認真的考慮是否要退黨,因為不論從各方面來看,我都覺得這整件事情有問題,而這樣的變革也是相當短視的。

假如綠黨沒有好的回應,我很建議我身邊因為我而選擇支持綠黨的朋友,也可以多了解和關注這件事情,再決定是否繼續支持。

我是先前向秘書處寄件和中執委前輩就黨務組織改造案請益的黨員,個人以為怡秀提的問題相當的具體而且清楚,我個人也很希望看到各位支持此案的中執委前輩們能夠對怡秀擔心的問題做出正面回應。一個黨在作出這樣的變革不能排斥路線辨論,尤其是強調參與式民主的綠黨,對於黨員,特別是像怡秀這樣曾熱心幫忙打選戰的人對重大變革方案所提出的公開討論,是不應當視而不見的。

to 怡秀:

不曉得您的回應方不方便我轉貼ptt綠黨板,方便那邊的朋友有更充份的資訊來思考這個議題?謝謝!

以下是我們三位台中市黨員在農曆新年前1/29晚間寄到綠黨秘書處關於綠黨中央組織辦法變更的請益信函,原信完整轉載於此。目前我們這邊還沒有接到任何回覆。 就如信中所說,我們認為綠黨是社運界寶貴的公共資產,因此此議題是值得大家共同討論的公共議題。如果主導此變更案的中執委前輩們願意回答我們的疑問,希望也能一併在此公開回覆,或著至少允許我們把前輩的回覆轉載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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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議題在經過和朋友討論之後,有些地方仍然感覺到不太清楚,如果不會太麻煩各位中執委前輩的話,希望能再次向各位中執委前輩請益:

在基本假設上,我們也認為應該先接受翰聲所說的"中央黨部組織辦法既非集權也非擴權"。

不過,中央執行委員會之職權之六指出,中執會督導地方黨部及直屬黨部之黨務。

既然中執會,是直屬黨部與地方黨部的督導角色,現在又兼執行角色,顯然矛盾,需要修改黨章。以目前的黨章來看,中執委確實有執行任務,但是從黨章十三條來看,他只是黨員大會的下屬執行機關。既然黨員大會是一年才一次的年度會議,那麼就我們的了解,它的執行權限應該以大方向重大議案為主,而不是處理日常事務。要不然黨章不會在第十七條授權給秘書長。一旦中執委執行日常事務,一年一度的黨員大會要加以監督會很困難。

雖然在組織功能改造之後,仍留有中評會做為監督角色,但中評委我們對黨章十六條之二,之三跟五的理解,是被動的解釋與決算角色,負責解釋法律與規定疑義。

16之二本黨內規及預算之備查。(也就是事後審查)三、審查本黨之決算。("決算",也就是最後把關)角色類似法官(不過這次我們提出疑問,擔任中評委的前輩們似乎沒理解到他們可以出來解釋疑義),跟現行負責日常黨務的監督責任的中執委(中執委職權第6督導黨部)不同,而據我們猜測,中評委應該是不會很主動地去看黨務工作;因此將制度內的監督機構刪掉只剩中評委恐怕是不足的。

更讓我們感到憂慮的,是原來黨章第17條讓中執委有對秘書長的任命權,但是在新辦法中,中執委兼任主管並沒有相配套的規定,授權中評委讓兼任部門主管之中執委去職,結果未來黨務主掌人/中執委,除了根本跟不上日常事務的一年一度黨員大會有權監督,無人可管。制度上監督機制不足的問題仍有待解決。

另一方面,理監事於法是不應該兼職拿薪水的(人民團體組織法第21條人民團體理事、監事均為無給職。)我們對於翰聲的說明中提到"有更多人能夠養活自己,且所經營的事業工作都直接有助於綠黨成長,而不必委身其他政治勢力或商業營生工作。中執委可以透過地方支黨部或專案來維生,資金的管理與分配,必須建立制度。"還是覺得有些疑問。因為雖然翰聲提到「把綠黨的中執委比擬為一般社團的理事是不恰當的」,但我們不太清楚的地方在於,「中執委」和人民團體法裡的「理事」的差異到底是什麼?只是具體工作事務上的差異?還是因為哪項差異而可以、可能支領薪水?

我們最感到憂慮的地方在於,台灣的許多社團法人、財團法人,董事長兼任校長、董(理)事兼任執行長等違反法規上的制衡設計,兼支領薪水的情形相當的多,但社員或捐款人可能因為對法律不熟,沒注意到有違法的風險,主管機關也不取締,這些團體卻都有很好的社會名聲。但這是我們這些對綠黨有很多期待的黨員都不太希望看到的。既然綠黨標榜的參與式民主,在似乎可以找出很多爭議點的情況下,中執委先行通過組織改造法案,我們感到不是很適合,恐有必要多開說明會,廣邀專家學者及各界人士,以及黨員跟支持者共同審慎考慮,否則哪天被有心人士或綠黨在社運中有所衝突的既得利益團體告上法院,訴訟過程中有所閃失,賠上的是社運界的政治資產。

雖然我們不清楚那些政治經濟利益上跟綠黨有所衝突的團體,會不會真的把念頭動到去研究綠黨的內部組織架構有無觸法,不過自己內部在組織改造時毫無警覺的埋下引爆點,這看在我們幾位支持綠黨的黨員眼裡,很難不感到憂心。

這次我們的請益希望也麻煩秘書處負責管理網路宣傳平台的工作人員轉錄到公開顯眼的地方。因為我們認為綠黨是社運界跟所有進步政治支持者的重要資產,那麼所有對於綠黨組織的問題應該由公眾一起來關心,同時如果各位前輩如果能解決我們的疑慮的話,今後就不需要面對私下有人問類似的問題,再多花力氣去溝通;況且我們的疑慮可能有我們的主觀偏見在,如果我們對問題的了解以及評論有任何偏差或不妥的地方,除了各位中執會的前輩,能夠被其他外界站在不同立場跟觀點的前輩指正,對釐清整個問題相信也會有幫助。

黨員 施泰翔 王俊凱 吳致融敬上

我是綠黨的支持者兼志工。

這次從ptt,從facebook慢慢地知道了這件事,再看到這篇文章以及討論,心裡的感覺真的很複雜。我之所以支持綠黨,是因為我相信綠黨能夠和國民兩黨不一樣,能夠真正地實踐民主的環境政治。但這次的組織變革,無疑地又回到動員戡亂的老路子。

這樣下去,跟當年的國民黨又有什麼差別呢?那麼我們所期待的,不一樣的政治呢?

我由衷地佩服綠黨的前輩們替台灣環境政治的付出,我也相信大家是真心想要做事改變這體制。但是對於這次的組織變革,我真的很難接受。

如果綠黨真的變成了這樣的政黨,我真的很難說服自己再繼續參與。

僅代表身邊幾位投給綠黨、為綠黨出錢出力的朋友在此留言

亮瑜敬上

to施先生
您別忙了
在批踢踢綠黨版的文章多久以前就貼了、批兔八A版多久以前就貼了
有半個黨工或志工理會過你嗎?
那幾個選舉時熱烈得不得了幾乎是整天照三餐推文 宣傳的ID
對於這幾波黨員貼在BBS上的意見
連一行推文也沒有
你還看不清楚狀況嗎

只要跟綠黨意見不同者 即是非我族類 其心必異
就算我們之前是捐款人 幫綠黨拉票的人 都沒有用
容不下半點異見 集體無視你的存在

選前松煙風波是一例 現在也是
我們只能在苦勞網上狗吠火車
人家綠黨秘書處在臉書可是照樣經營得有聲有色
寧可每天轉貼各種新聞 發電子報
就是不再回你任何訊息
久了之後其他粉司也不會爬文 你們的質疑自然淹沒在粉思一片綠黨年底立委要大勝的薄海歡騰中
省省力氣吧
再怎麼樣 潘只要有幾個環運大老的愛跟錢
區區幾個黨員能礙得了什麼事

不是馬後炮
選前從潘翰聲回應松煙搶功風波的態勢
就已經有人說 你們的行為跟你們鄙夷的國民兩黨差距不大

現在總算有一個一個的小黨員慢慢看清楚了
樓上的亮瑜
你有興趣的話可以從頭爬一遍當初的討論
相信現在回頭再看一次潘及支持者們的文章
大家會有不一樣的感受

看到樓上某篇有這麼一段:「理監事於法是不應該兼職拿薪水的(人民團體組織法第21條人民團體理事、監事均為無給職。)」,我真的笑了。

綠黨這些朋友是怎麼一回事?人民團體運作就非得遵照這個法?好像槁不清楚這個法的由來的樣子。

講白一點,如果是年輕一派黨員要奪權,功課要做足一點啦。

人民團體法第一章通則,規範三類團體,職業團體、社會團體、政治團體。第九章政治團體即包括政黨。關於理監事的規定,對這三類團體一體適用。關於政黨中執委,亦可參考其他政黨規定,為無給職。

理事、中執委要碰到錢,在一般人民團體內部,多以車馬費為名義,至多以專案工作人員為之,如是專案工作人員,其企劃、工作績效由上級主管審核。但綠黨的問題在於,連薄弱的層級關係都取消,無人督導。除卻人民團體法不置,明顯違反綠黨自己黨章的組織變革議案,當然送黨員大會,照黨章改之。

又,對照不同網友的發言,知三位黨員的提問,及早即送交綠黨黨中央,等待回覆未果,已有時日。期間如有引用法律失當的問題,應由綠黨負責解釋法規的中評委指導。

倒數二樓的留言也真是笑死人
人民團體法當然是個爛法 綠黨有本事就不要照章運作啊
(女學會先前即是如此)
姑且不論是否有違綠黨自己的黨章
那所有捐款、收據抵税與否的所有相關規定也就都不要照著官方給NGO的優惠來
幾個年輕人循管道提的意見你們當屁就算了
要說成奪權 那難道人家要說你們是老不死的把黨當成你家
怕權力制衡 自己才想專權嗎?
無腦粉絲要護航也要專業點

隨便扣個奪權的帽子就想要堵住悠悠眾口,這論點也真是新奇,值得當成奇文跟其他關心社運的人一起共賞之。 很明顯現在想要一手攬權的人擺在那裏,出來說話制衡的人反而變成所謂的奪權者,您邏輯果真特別。
我覺得陳怡秀小姐提出的問題,綠黨有關人士應予回應,連內部黨員的質問你都回答不出來了,還想告訴我們綠黨的監督機制可以由社會大眾取代?
不要開玩笑了,這樣在一般政治體系裡的代議士要拿來做甚麼ˊ? 還是綠黨一旦出現跟穆巴拉克一樣的傢伙的時候,綠黨黨員只能革命? 請把你們提出來的提案重新修改好嗎? 你們這樣根本跟黨國一體的KMT沒兩樣。

本來要叫有興趣的可以去看批踢踢綠黨版
結果相關文章(包括版主自己的回應)被同時也負責綠黨官方文宣的版主給砍了
邏輯一樣

1.有做事再來說
2.匿名誰理你

幸好先備了份
這些出自第一線執行人員口中的東西
以後大概可以當成研究綠黨的歷史文件
不過以後大概也沒什麼第一線人員敢在公開版面說話了

來看看綠黨黨章~
http://www.greenparty.org.tw/index.php/about-us/constitution/197-gp-cons...

第十一條
全國黨員大會職權如下:
一、修訂本黨黨章。
二、議定本黨綱領。
三、聽取並檢討中央執行委員會、中央評議委員會、中央級省市議會黨團之
工作報告。
四、受理及議決提案。
五、選舉、罷免召集人、中央執行委員及評議委員。

第 十三條
中央執行委員會之職權如下:
一、 執行全國黨員大會之決議。
二、 制定本黨內規。
三、 編製預算及決算。
四、 議決重要人事案。
五、 審查獎懲之提案。
六、 督導地方黨部及直屬黨部之黨務。

第十六條
中央評議委員會之職權如下:
一、 監督中央執行委員會推行黨務工作。
二、 本黨內規及預算之備查。
三、 審查本黨之決算。
四、 黨員及各級組織獎懲之決定。
五、 對黨員及各級組織作獎懲之決定時得解釋黨章及相關規定。

看來職權上中評委還比較像黨內的監督單位?
如果本黨諸位擔憂中執委兼任秘書長與部門主管有擴權之嫌,
那可行途徑之一是於黨員大會提出黨章第十六條修正案,
以強化中評委的監督能力,當作萬一中執委暴走的煞車。

或是提案黨員大會討論是否應再修訂「中央黨部組織辦法」,
交由中執委執行決議,去修改這部份『內規』

再不然就是參選今年的中執委,改掉這個修正提案!

黨內的管道還很多,請各位同志不要太早灰心吧!

Barking

由於苦勞網的討論串太混亂,我幫忙把將目前在網路上較完整的反對論述,整理起來,讓除了中執委會議紀錄及瀚聲的說明外,也能看到更多方的意見,供更多人思考:

http://blog.sina.com.tw/matchmaker/article.php?pbgid=46790&entryid=617163

綠黨的臉書上也開闢了討論區,供更多反匿名留言的人可以討論:
http://www.facebook.com/topic.php?topic=15159&post=70647&uid=28235311115...

另外,會做這件事,只是想把這件事情好好收尾,我保證不會再回綠黨,也對綠黨沒有任何企圖,更不想裝可憐。

怡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