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主編:樓乃潔
「北風北、連莊!」大年初二的晚上,一年難得放肆的日子,華光社區小巷子裡,邱家一家圍著方桌,打著小麻將,「外面怎麼有焦味?」,邱家兄弟探出頭去,「燒起來了!」,巷子的斜對面,一棟已經8、9年沒有人住的舊眷舍,牆外堆放的木頭、竹子,上面竄出火苗。
大年初二深夜的一場火,驀地照亮一個破敗社區的 夜空。攝影:陳志源
「看起來不嚴重」,邱家老大說,「走!先出去把火滅了,等等再來繼續連莊!不能賴的喔…」,另外一邊,隔著三四間房子的李先生也來了,看到火起,三個人七手八腳的把早就準備好在巷口的大型滅火器推了過來,一下子就把火滅了,邱家老大從舊眷舍的窗戶,向裡一望,整個人嚇傻了,「裏面怎麼全是火?」
「糟糕!不行了!」,大家馬上高聲叫喊,讓左鄰右舍趕快逃生,李先生快步跑回家裡,才剛抽出個裝著證件的抽屜,房子就已經捲進了大浪一樣的火裡…
自稱不能代表法務部的台北看守所人員,面對滿腹怨氣的災民,愁眉深鎖地討論著。攝影:孫窮理
一把火燒出法務部的大學問
2月11日,華光社區的臨水宮擠滿了人,小小的廟裡面坐滿了受災戶,廟外頭,不時有沒有受災的居民來來往往佇足關心著。
讓居民感到寒心的公文:(上)不管合法非法,所有住在職務宿舍裡的人,今年六月底以前,一定要搬走,以及(下)要求火災受災戶不可以重建、修繕房屋。
由市議員召開的災後協調會,救助、水電、垃圾清運…拉拉雜雜的大小事情一堆,而居民最關心的,莫過於「到底可不可以修房子、讓我們住回來」這件事情了。台北市建築管理處說,除了4戶判定全毀不能修繕之外,其餘住戶都可依修繕規定,以建築物原面積、不增高擴大為原則修房子;違章建築歸建管處管,連他們都沒有意見了,先前在社區裡到處貼公告要災民不可以修繕房子的法務部,可就尷尬起來。自稱不能代表「整個」法務部的台北看守所總務科科長蔡俊宏換上比較低調的態度說,如果是眷戶,「自費修繕」他不會干預,不過要提醒住戶,房子都快要拆了,還要花錢修,划不划得來。而先前台北看守所的公告,說會觸法什麼的,那是針對「違建戶」說的,他還是要提醒違建戶「不適合」修房子。
土地,是國有的,由台北看守所管理。而失火的17間房子裡,有11間歸台北看守所管,裡面有5間眷戶、4間違建戶、2間已經回收的眷舍;而5間眷戶裡面,有2間是合法的、3間是不合法的,至於6間不歸台北看守所管的房子,它們又分別歸高等法院、台北地方法院、高等檢查署和法務部本部管…蔡俊宏翻著手上的清冊絮絮地說著。
原來一把火可以燒出那麼大的學問。
80幾歲的任老先生,顫抖著撐著拐杖站了起來,眼前這個三十來歲在法務部工作的的年輕人,不就是50年前的自己嗎?要是依蔡俊宏手上那本「生死簿」,任老先生是「合法住戶」,房子是法務部配給他的,現在失了火,居然是這樣一個冷血的態度,身旁的女兒任小姐擔心爸爸太激動連忙將他扶出會場,任小姐離開前不忘轉身痛罵台北看守所有時間張貼禁止違建戶修繕的公告,卻連慰問的時間都沒有。有居民說,他的確擔心重建心血化為烏有,但還能怎麼辦呢?也有居民指著自己的衣服表示,這就是他僅有的財產了。
「我的寒假作業都被火災一把燒光了!」下禮拜就開學的錢家小朋友半愁半喜地說著,相較於孩子的單純,大人的憂慮可就深了。在華光社區成長的錢家大姐說,這次火災將她小時候的房間燒得只剩下牆,初二那晚,80幾歲錢家奶奶一家人恰好到她家吃飯,所幸逃過火劫,現暫住於錢家大姐的木柵住處。即便北市府安排受災戶住進永平國宅,但每月12,000的租金對已經一無所有的災民來說,負擔實在太大,於是多數居民像錢家一樣尋求親朋好友幫忙,或自己出錢住旅館。火災發生到今天已經超過一個星期,居民們盼望快快結束流浪般的生活,早日搬回華光社區。
火啊,火
失火這件事,和「拆遷社區」總是連在一起。對華光來說,「失火」已經成為生活的一部份,大大小小的滅火器,是社區最「潮」的擺設,「那邊、那邊、那邊、那邊…都失過火」哪個居民都可以跟你說起一大串失火的故事。
當然,有這些故事的,不只是華光社區。
重要拆遷戶失火災事件(製表:陳寧)
案例 | 失火時間 | 事件概要 |
康樂里 | 1997年3月3日晚間至4日凌晨 | 位於林森北路、京華酒店旁的「康樂里」,原為日治時期的日人公墓。1949年國民政府遷台後,無處安身的榮民與眷屬,於此地建屋居住。預定拆遷日前夕,連續發生六起火警,燒毀135戶民宅。雖有抓住一名嫌疑犯交給警方處理,警方將其帶回偵訊後,認為罪證不足而飭回。 |
內湖快樂村 | 1998年3月15日 | 阿美族人,以簡易建材蓋房子居住,稱為「快樂村」。市政府認以公共設施不便、生活環境惡劣為由,著手規劃遷村方案。火災後,市長陳水扁立刻指示國宅處處理安置事宜,最後釋出東湖國宅的C、E兩基地,用來安置「快樂村」村民。 |
汐止花東新村 | 1997年 | 阿美族人於汐止白匏湖段國有土地內,以木板搭建簡易房屋棲身。1990年間,該地被規劃為高鐵汐止調車場用地,有關當局開始研擬遷村。火災燒毀16戶住宅。1998年2月,總統李登輝前往視察,並指示成立專案小組,協助「拆遷安置」。2000年,安置住宅完工,近半數住戶入住。目前住戶仍與政府協商「以租代購」方案。 |
蔡瑞月舞蹈社 | 1999年10月30日 | 1994年,為配合捷運系統行控中心興建,北市府要求拆屋還地。在藝文界發起搶救行動後,市長陳水扁承諾保留。1999年,都發局希望在原址興建16層高藝文大樓,再度發出拆除令。藝文界再向市長馬英九請命,市府宣佈將其指定古蹟,市議會正式通過後四天,舞蹈社大火,建築物幾乎付之一炬。警方後來公佈監視器畫面,表示有兩名男子縱火,但至今並未破案。 |
回顧過去幾起拆遷、改建的案例,總是會有那麼一把火,讓諸多懸而未決的爭議,通通成了配角。
如內湖的原住民聚落「快樂村」、被劃為高鐵機廠用地而必須遷村的汐止花東新村,原本就是木板搭建的聚落,「易發生火災」、「有公共安全之虞」,也一向是有關當局想要拆遷這類都原聚落的「官方說法」。而後來這兩個聚落,確實都發生火災,使居民在政府「加強輔導、安置」的政策下,搬離原居地。此外,被劃為十四、十五號公園預定地的康樂里,以及預定要打造成國際藝術村的公館寶藏巖,則分別在拆遷預定日期前夕,遭遇祝融之災。
但最離奇的案例,莫過於「蔡瑞月舞蹈社」。自1994年起,歷經藝文界數年的奔走、搶救,這座因為台北捷運工程、都市更新計畫,兩度瀕臨強拆的歷史建築,1999年10月26日才剛正式被列入市定古蹟,30日凌晨就遇上大火,付之一炬。儘管警方公佈了縱火嫌疑犯的監視器畫面,但燒掉的,早已回不來…
你跟我說沒有人放火,我不信!
「消防局最好不要跟我說是電線走火」,一位居民指著舊眷舍早已經拆走的電錶遺蹟說,「我們大家都在這裡走來走去的,也沒有人放鞭炮」,另一位居民指著牆上的一個洞說,「我每天都把腳踏車停在這裡,從來沒有看到過這個洞」,「你看,這附近,都沒有被燒過的痕跡,這一塊地方的火根本不大,這個洞,絕不是被燒穿的」、「你跟我說沒有人放火,我不信」。
誰也不是火場鑑識專家,不過,每個人都振振有詞,「這啊,一定是有人在這裡鑿了一個洞,然後把汽油丟進去,點火」。如果有人告訴他們,這場火,是出於一個意外,大概不會有人相信。在華光,街頭巷尾處處放著大大小小的滅火器,等待著一場場的火災。
「我們現在都得抱著滅火器睡覺了。」家被燒了一半的錢先生說,他指著火場兩頭的巷子說,「這兩邊都是死巷,分別大概都住了二、三十個人,裡面有老人、還有殘障者」,那是老天爺垂憐,火沒有朝死巷去,否則,後果不堪設想。
華光社區到處擺放著滅火器,迎接著這一場火災,也等待著下一場火災。攝影:孫窮理
誰來放火
2007年8月,北市都發局調查華光社區內居民比例,實際情形這幾年已有一些變動。首長宿舍已經全部交回,部份眷舍也已經交回,有一些合法眷戶變成非法的,也有違建戶搬離。
11號的協調會上,大安分局偵察隊出乎意外地宣佈了一個消息,抓到縱火的嫌疑犯,並且已經送到地檢署了。「就是一個普通人,沒什麼動機啦,有縱火前科,大概喝醉了酒」偵察隊警員說得諱莫如深。
聽起來,是有人放了火,那麼這是一場蓄意的縱火案嗎?或者,這個問題得這樣問:誰可能從火災裡得到好處?既然華光的開發案,被認為是「圖利建商」,那,放火的是建商嗎?
失火的區域,是社區裡「違建戶」密集的地區。這幾年來,有一間專門在處理都市更新的「巧洋實業」,一直在與這些「違建戶」斡旋著。依據《都市更新條例》,如果建商在都更計劃裡有對「違建戶」安置或者補償的話,可以得到容積率的獎勵。
華光社區土地所有權分佈圖
巧洋之前承諾給「違建戶」一坪地一萬塊的補償,之後不管是原地或易地重建,住戶可以用市價九成向巧洋買房子,換取的條件,就是在拆遷的時候,不可以有異議,說實在,條件並不吸引人,但是,透過這種協議,未來如果巧洋成為「都更實施者」,就可以取得容積獎勵。也就是說,目前看起來,巧洋和「違建戶」的利益是綁在一起的。
2009年7月14日北市都計會審議通過華光「都市計劃主要計劃」,同年8月10日,報內政部核定。在中央政府方面,由內政部把「華山中央合署」以及「華光社區」的主要計劃併案,目前還在內政部都委會審議,也就是說,連「主要計劃」都還沒有確定,更不用說「細部計劃」、「劃定都市更新範圍」這些流程,理論上,這個案子還沒有「都更實施者」,也就是沒有「建商」在裡面。而巧洋和居民的斡旋,也只是期待增加將來拿到這個案子的籌碼。
在沒有具體利益的前提下,建商是不是有動機去放火,居民的態度是保留的。
法務部急著把人趕走
如果要以「動機論」來看,有一個單位,就算不是放火的人,「失火」這件事情對它來說,是有利用價值的,那就是法務部。
一年以前,去年1月6號,行政院召開「國有土地清理活化督導小組[1]」第二次的會議,由行政院副院長朱立倫主持,會中財政部說明華光與華山的計劃,在報告中,財政部特別強調「華光社區現住戶之處理,由司法院及法務部儘速辦理」。在嚴重的國家財政危機下[2],這一個由行政最高層組成的跨部會小組,目的是提高(國有)土地利用價值,處分部份高價值土地,「所得挹注建設所需經費」。而為了達成這樣的目標,活化作業並要求各單位要對執行情形「督導並且列管」。
作為法務部的上級,行政院的態度只有一個「快!快!快!」,對於華光社區土地的管理者法務部來說,壓力是從「天」而降的,這幾年下來,法務部用盡了它所擅長的辦法,對住戶提起訴訟,求償「不當得利」、要求拆屋還地,最近的一次,在今年1月4號,行公文要求社區裡「職務宿舍」的住戶,不管合法非法,必須在6月1號前全部搬遷,這個動作,當然引起住戶的反彈,而在1月27號,直接找上行政院陳情。
「國有土地清理活化小組」第四次會議的決議:
在這一次會議中,財政部提出的「安置方案」:
居民與政府的耐力戰 以及財政部的天平
去年4月23日,行政院再召開「國有土地清理活化小組」第四次會議,會中財政部曾經提出一個原地或者易地重建的方案,計劃以「現金補償為主、重建安置為輔」的方案,相關費用由國有財產局開發基金籌措支付,財政部並且分析,以目前訴訟收回土地、將面臨住戶的抗爭,所耗費的經費和時間來計算,似乎提出一個這樣的方案比較經濟,會中並決議不管是什麼方案,要儘速辦理。不過,律師李宜光表示,這個方案,在去年年底選舉之後,就已經沒有了,李宜光說,這幾十年來,關於華光拆遷的各種安置方案,也不知提出了多少,但是在去年選後,一切卻都打回原點,他認為,這是執政黨在「騙選票」。
不過,如果依照財政部在「居民抗爭」的經濟成本計算,在法務部一天天施壓、把社區居民分化成合法眷戶、非法眷戶、介在合法和非法之間的眷戶、違建戶…造成居民利益與意見難以整合,影響抗爭的力量,在實力消長下,使得天平又倒向「硬幹」的的那一邊。這一場耐力戰,究竟誰可以取得更多的戰果,對於華光社區居民來說,是莫大的考驗。(資料摘自2010/4/23「行政院國有土地清理活化小組第四次會議」會議記錄)
而最讓住戶感到憤怒的,是對於這許多過去的同僚,法務部從來不曾手軟過。受災戶說,在火災發生後,不管是市政府、民意代表,或者慈善團體都立刻表現了關切、慰問,但是法務部從頭到尾不聞不問,這也就算了,在2月9號的晚上,還神不知鬼不覺地,到火場附近張貼公文,要求受災戶不可以再搭違建,連修繕這些破損的房屋都不可以。雖然,在11號的協調會上,到場的台北看守所態度稍微放得軟了些,不過冷冰冰的臉上,明寫著「快滾!」兩個字。
當然,沒有人敢說是火是法務部放的,而即便這一次警方用讓人驚異的速度就宣稱抓到了縱火嫌犯,但是無論誰將指出真相,也都無法解開在每一個人心裡的謎團,而更重要的,其實也不是這偵探式推理的劇情,而是存在華光,乃至所有面臨拆遷爭議居民心裡面的恐懼,這種恐懼,是「迫遷」的最佳武器。
這樣的事情,在這樣的國家裡,一直、一直、一直,重複上演。
大火燒透了老家的屋頂,天光灑下,流過檜木的台階。2011,台北華光,台北華爾街。攝 影:孫窮理
- 2008/12/08 新聞你來搞 居住城市的權利 --華光社區
- 2010/08/28 苦勞報導 扶老攜幼 要求安置 華光社區居民首度上街遊行
- 2010/10/04 苦勞報導 華光社區閣揆官邸陳情
回應
Re: 年初二,華光社區的那一把火
黃教授鈞安:
只要了解有一個<放火隊>的編制就不足為奇啦
Re: 年初二,華光社區的那一把火
謝謝苦勞網的報導
已推薦臺灣好生活報「生命人權」單元~
http://www.taiwangoodlife.org/storylink/20110214/3379
Re: 年初二,華光社區的那一把火
剛剛去再看了一下
http://blog.roodo.com/michaelcarolina/archives/60542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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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特務橫行――彌天蓋地的恐怖網路------網際網路
殺人如麻的特務機關系出多門,兇殘程度不亞於明代東、西廠。蔣介石來台後,仍倚賴特務遂行恐怖統治,特務權力空前擴張, 1958年以後的「警總」(軍、警、特三合一怪物)時代達到最高峰(註1)。
這些特務在大陸時代聽命於蔣介石,到了台灣,由蔣經國整頓和統一指揮,以此累積接班的本錢。蔣經國任特務頭子期間,掀起白色恐怖狂潮,是台灣人權史最黑暗的一頁。
在「專職特務」之外,還有許多「兼職特務」(線民)散佈在社會各角落,定期或不定期提供情報。此外還有很多告密者,或為了恩怨,或貪圖獎金,或被愚民洗腦,而出賣同志、同事、親友甚至枕邊人。特務製造恐懼,告密製造猜疑和背叛,這是戒嚴體制下的人性風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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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其遍地是抓耙啊的體系之下,檯面上的政府有「救火隊」美化統治階級的形象,檯面下的特務機關有「放火隊」專責剔除統治階級的阻礙,是理所當然理的手段,
右手打你的臉,左手再給你補償,兩隻手都是同一個主人,這叫兩手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