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法一讀草案》座談會-民間司改會採訪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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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2/18

立法院第七屆第七會期將於今年2月22日開議,開議前夕,兩黨團不約而同發表聲明,表示新會期最重要的優先法案就是『法官法』。只是到底通過的是不是虛有其表的恐龍法官法,還是真正可以保障好法官,淘汰壞法官的法官法?

去年底休會前通過的一讀版本遭民間團體痛批為,只是司法院護航下的『法官福利法』,因為司法院表面將對法官進行「全面評鑑」,真相卻是評鑑結果不公開,將內部黑箱考核法律化。對此今年1月17至20日Yahoo奇摩網站進行一項網路民調,題目是:你認為,怎樣才能維持法官的素質?在不到四天的時間中,竟有高達8515位網友實際參與投票。其中,有6,476位網友支持「由獨立機構定期評鑑全部法官,並可接受民眾檢舉個別法官」,佔76%;有1,113位網友支持「由司法院定期評鑑全部法官,並可接受民眾檢舉個別法官」,佔13.1%;有926位網友支持「由司法院接受民眾檢舉不良法官,並進行調查」,佔10.9%。我們希望立法諸公們聽聽人民的聲音。此外國民黨委員版本更直接剝奪司法受害民眾陳情的權利,並表示是司法院建議的,因為司法院說讓人民申請會沒完沒了,這種一貫的官腔,看不見馬英九總統誓言司法改革的決心!

到底一讀版本問題出在哪裡?究竟怎麼樣制度是比較妥當的?司改會與台灣法學會、台北律師公會司法改革委員會在立法院開議前夕共同舉辦「法官法一讀草案」座談會,其中除邀請學者教授從學術角度提出意見外,也邀請司法院行政廳廳長黃嘉烈、考選部政務次長董保城教授代表說明司法院及考選部之意見,及立法委員柯建銘委員及謝國樑委員共同參與表達兩黨團立場,期盼徵詢各界意見後,給予立法委員參考,通過一部可以提昇司法品質,建立人民信賴的的法官法。

【名稱】「法官法一讀草案」座談會

【時間】2011/02/19(週六)上午9:10-12:00

【地點】台大法學院霖澤館3樓多媒體室(由復興南路與辛亥路口側門進入)

【主辦】台灣法學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台北律師公會司法改革委員會

【議程】

時間

內容

09:00-09:10

來賓報到

09:10-09:10

主持人:顧立雄律師(台灣法學會常務監事)  與談人:林峰正執行長(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林超駿副教授(台北大學法律學系)      姜世明教授(政治大學法學院副院長)      柯建銘先生(民進黨籍立法委員)      黃嘉烈廳長(司法院行政廳廳長)      董保城教授(考選部政務次長、政治大學法學院)      謝國樑先生(國民黨籍立法委員)     以上依姓名筆劃順序排列

11:30-12:00

綜合討論與回應

【註】主持人5分鐘、與談人每人各20分鐘、其餘時間共同討論

【議題一:個案評鑑部分】

  • 請求個案評鑑之主體,是否應擴大及於一般人民?其利弊得失為何?(草案第33條第1項)
  • 無論個案評鑑主體是否及於一般人民,評鑑對象是否應限於已確定之裁判,且不應及於個案裁判之見解?(草案第30條第1款)

【議題二:通案評核部分】

  • 通案評核以五年為一期,是否過長?以多久時間為期較為合理?通案評核結果應否公開?(草案第33條之1第1項)
  • 通案評核與個案評鑑間之關係為何?二者是否應分離?利弊得失何在?(草案第33條之1第2項)

【議題三:適用或準用公務人員相關規定部分】

  • 草案中明定法官適用或準用公務人員相關規定,是否恐有違憲之虞(違反司法獨立等憲法原則)?(草案第12條第1項、第41條第2項、第76條第1項、第77條第1項、第78條第1項、第83條等)
  • 如恐有違憲之虞,應如何補救?

【議題四:法官是否應有獨立人事制度部分】

  • 為澈底避免違憲之疑慮,是否意味著法官之任用與保障模式應與公務人員有所區別?如此是否亦意味著法官應有獨立之人事制度?
  • 此法官選任與保障制度,應注意哪些重要原則?有何具體建議?

【新聞聯絡人】

  • 司改會執行長林峰正律師 // 0926-363-473

主題: 
活動日期: 
2011/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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