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2/24
* 2011-02-24 * 中國時報 * 【鐘惠玲/特稿】
宏達電是台灣之光,但股價破千元的同時,卻發生研發工程師疑似過勞死憾事。如果不全面省思台灣科技業大量採用責任制,這種過勞死的疑案仍會層出不窮。
工時長,絕對不是特定科技公司才有的個案,而是產業界普遍現象。必須釐清的是,不是公司想採責任制就可以做,必須符合勞委會公告範圍,還得先與勞工議定,並經勞工局核定才能實施。政府應詳細清查,到底有哪些公司濫用責任制。
每當討論過勞死,總有兩種不同聲音,一種認為公司已付出優渥薪資,可接受責任制,工作操到爆肝,只能怪自己不懂調劑身心或生活習慣不佳。
另一種則宏觀檢視台灣科技業發展脈絡,代工甚至是品牌業者造就令人驕傲的表現,但背後辛酸是公司從上到下超長工時是家常便飯。這也讓員工個人除非轉業,否則很難隻身抗衡整個業界加班文化。
面對過勞死議題,大眾不該只指責個別公司,或覺得不關己事,應透過消費行為展現自身價值觀,全面反思究竟要選擇什麼生產過程製造出的生活用品,促使廠商不只顧業績,也確實擔負社會責任。
政府也該有積極作為,提出更具體的勞工保護措施,而不只是做做檢查敷衍了事。一個國家不應該容忍光榮的經濟成長數字堆積在人民的過勞與血汗之上,否則,疑似過勞死案例絕對不會絕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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