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開發「山海東西」
民團憂慮財團圈地

2011/03/03
苦勞網特約記者

責任主編:張心華

立法院第七屆第七會期已經在上個月22號開議,距2012總統大選還有一年的時間,與選舉有關的各種政治角力,也將在這個會期發生。今天(3/3),針對《離島建設條例》第8條修正案、《東部發展條例》、《原住民族地區建設條例》、《雲林嘉義農業特定區建設條例》4個法案,相關的各地區民間團體與環保團體,在立法院前召開記者會,批判這些法案鬆綁土地開發限制、釋出公有土地圖利財團,他們並呼籲內政部要站出來,善盡捍衛國土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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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團體帶著改編版的100元鈔票,表達對4個條例對土地破壞的擔憂,這一張鈔票,日前由民間團體出資,以刊登廣告的方式,刊登在花、東地區重要的平面媒體「更生日報」上。(攝影:孫窮理)

這4個條例都是從《離島建設條例》抄出來的,基本的結構也都相同:背後有一筆幾百億的建設經費、跳過中央的區域計劃與環評機制、由地方政府來進行審查,加速釋出國有土地,並放寬私有土地的徵收條件。而因為這幾個條例都是互相抄來抄去的,民間團體所批判的條文,連條號都差不多,集中在各條例的第7、8、9條。

《離島建設條例》第8條修正案由澎湖縣立委林炳坤提出,把「國有非公用海岸土地」開發限制放寬、開發面積只要小於50公頃,都不須送中央審查。澎湖反賭聯盟吳雙澤說,這個條文「比博奕條款更可怕」,在澎湖的各島嶼,面積不超過50公頃的比比皆是,如果都不需要經過中央的環評程序,吳雙澤認為「連核廢料都會進來」。他說,2009年澎湖人民已經用公投否決了林炳坤的案子,如果他還要一意孤行繼續這樣搞,將會再次被人民「用選票來否決」。

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陳依雯說,在五都升格之後,這4個法案,涵蓋了大部份沒有被納入升格的地區,挾著後面的龐大建設經費,要進行政策買票,目前《國土計劃法》草案都還沒有通過,卻要這樣放任地方政府與政治人物這樣惡搞,在都市被架空之後,再讓鄉村遭到架空,民進黨立委田秋堇直指五都選後,執政黨不去就《財政收支劃分法》檢討,卻要用這些特別條例,「讓馬英九可以走到哪裡,就把錢發到哪裡」,田秋堇認為這些資源較少的地區,的確是需要錢來建設,「但不是用這種方式」。

土地法第25條》
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對於其所管公有土地,非經該管區內民意機關同意,並經行政院核准,不得處分或設定負擔或為超過十年期間之租賃。
國有財產法第28條》
主管機關或管理機關對於公用財產不得為任何處分或擅為收益。但其收益不違背其事業目的或原定用途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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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山、海、東、西」,所涵蓋的範圍,已經包括了大部份在「五都」升格中沒有被納進去的國土。(資料提供:地球公民協會)

《東發條例》與《離島建設條例》修正案及《雲嘉條例》一樣,排除《土地法》及《國有財產法》對於國有土地處分、設定負擔以及十年以上租賃的規定,而花、東地區,有87.5%的面積,都是屬於這種「國有非公用土地」,台灣基督教長老教會教社委員會幹事黃哲彥說,在這些「國有土地」上,就有許多原住民的部落,因為原住民族本來就沒有「所有權」的概念,這些土地在國家用「現代」法律的「所有權」給圈進去,現在《東發條例》再放寬地方政府利用這些土地獲益的規範,進行私有化、財團化的動作,現在已經有美麗灣BOT規避法規的例子在前面,這樣下去,東部多元的文化,將會變成只有財團、商業利益的單一文化。

台灣原住民部落行動聯盟歐蜜‧偉浪針對《原住民族地區建設條例》向提案的立委高金素梅喊話,希望高金素梅提案要「慎重」;他認為「原住民族不會反對建設和發展,不過要從原住民的核心文化價值來看」,他認為如果容許地方政府、財團不受法令限制規範,還要加速開發程序,這樣原住民土地「會連鍋粑都不剩」,目前國、民兩黨原住民立委孔文吉與陳瑩都對《原民條例》表達了反對意見,歐蜜‧偉浪呼籲兩黨黨團不要被無黨聯盟綁架。

在記者會進行中,還沒有被提進院會的《雲林嘉義農業特定區建設條例》的提案立委,嘉義縣的民進黨籍陳明文透過助理對記者表示,目前陳明文已經在跟民間團體協調,打算把爭議的條文拿掉,再提出新的版本。而立委高金素梅辦公室主任張俊傑也指出,高金提出《原民條例》著眼在國家層層管制下,原住民族地區基礎建設的缺乏,關於原住民土地的開發,已經有《原住民族基本法》的規範,需要經過部落的共決,不過,張俊傑也承認「草案是抄《離島建設條例》的」,他認為,「可以有更多的討論、溝通,讓內容更嚴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