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3/04
責任主編:孫窮理
2009年12月30日,團結工聯在國民黨中央黨部,以「丟牛糞」的方式抗議「工會法修惡」。(攝影:蕭立峻)
2009年,團結工聯在國民黨部前擲牛糞抗議「工會法修惡」,之後,有7位幹部被依《集會遊行法》的「經制止不解散」以及「侮辱公署及公務員」起訴。台北地方法院3/3宣判劉庸等3個「首謀」被處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其他4人「侮辱公署」部份則被判無罪。
遭處拘役的三人是全國自主勞工聯盟監察長劉庸、執行長朱維立以及台北市產業總工會總幹事周佳君,而據媒體報導指出,判決書記載法院從警方蒐證畫面、翻拍照片中,確認劉庸、朱維立、周佳君3人有罪,而但因丟糞最先遭逮捕的毛振飛、袁孔琪、林合意、姚光祖4人,反而因證據不足,獲判無罪。
獲判拘役的周佳君表示,當天大家都早有被起訴的準備。但依往年慣例,違反集遊法被判刑的經驗不多,當時在現場被抓的人,也都是因為「擲糞」,跟「經制止不解散」沒有關係。她認為,最後遭判刑的根本原因,還是「政治壓力」,畢竟當天「有向國民黨部和馬英九車隊丟糞」。
朱維立表示,除了「經制止不解散」以外,「妨礙公務」和「汙辱公署」都是莫須有罪名,目的是方便警方把人帶走,壓制現場情勢。他補充道,雖然他們違反《集遊法》,但集遊法本身卻是不合理的。如果想要人民有集會自由權,集遊法就根本不應該出現。
本案還可以再上訴,至於是不是要提,團結工聯表示,目前內部意見未定,尚需討論。
回應
Re: 「牛糞案」一審宣判 團結工聯三人處拘役
姚光袓家裡有背景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