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我勞基法公務機關約聘僱人員至勞委會抗議

2004/11/24

  政府機關內也有法外孤兒。由於各政府機關的約聘僱、臨時人員等契約工遲遲不納入勞基法,政府帶頭打壓,不斷進行任意資遣、降薪、不提撥退休準備金等等政策,當他們不堪欺凌準備組工會抗爭時,卻又不具勞工身份而不得籌組工會。今天下午,由全國自主勞工聯盟帶隊,數個公務機關工會,上百人前往勞委會陳情抗議,要求勞委會即刻將公務機關約聘臨時人員納入勞基法保障。

  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的約聘僱人員目前就面臨裁員資遣,但絲毫沒有保障的窘境。財稅資料中心計畫將業務外包,分三年裁減60人,但因為約聘僱人員不屬於勞基法保障,雖然年資高達10年、20年,但一直都是定期契約,遭到資遣後,也沒有資遣費、退休金。

  根據勞基法第三條規定,勞基法應適用一切勞雇關係,但是有窒礙難行之處者不在此限。勞委會表示,根據初步統計,目前不適用勞基法的公務機關約聘僱臨時人員,約有13萬1000多人。

  但自主工聯初步統計,除了約聘僱臨時人員之外,各級政府還採取許多進用名目,包括暫僱、永續就業人員、工讀生、職務代理人等等,應該有超過40萬人。

「所以常常發生某一種身份適用勞基法後,公務機關就把這些人轉為另一種不適用勞基法的身份。例如勞委會才在10月12日公告公立醫療院所的臨時人員明年6月 30日適用勞基法,各公立醫院就把臨時人員的身份轉為約聘僱。」台北縣政府產業工會常務理事鄭長耀表示,所以這次陳情除了強調約聘僱臨時人員納入勞基法之外,更要求「非公務人員」都要一體適用勞基法,以避免公務機關用種種方式規避。

  勞委會勞動條件處處長李來希表示,「勞基法擴大適用、逐步檢討」是既定政策,目前勞委會仍在找相關部會檢討,目前仍將擴大適用範圍鎖定在約聘僱及臨時人員。

  李來希表示,由於各級政府在進用約聘僱臨時人員時依照的法令及辦法極為混亂,加上處理的業務相異,所以勞委會將評估進用來源、行業及工作量來考量適用範圍。

  據資料指出,各級政府對約聘僱臨時人員適用勞基法反彈極大,甚至認為勞委會此計畫是「侵犯考試院權責、政策的錯誤比貪污更可怕」,更重要的,在擴大適用勞基法之後,由於將提撥退休金及給付加班費,將造成「中央開支票地方買單」的財政危機。

  李來希承認,目前推動擴大適用最窒礙難行的原因,主要還是人事經費的問題,但目前勞委會還無法計算公務機關約聘僱臨時人員納入勞基法後,將增加多少人事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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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高雄美山路有某家皮革廠的老闆很機車.對待員工尖酸又刻薄.上班都沒有休息的時間.午餐還吃自己又沒貼我們錢.沒工作時要我們提早回家還要扣錢.上班超過時間又沒多錢.都沒週休就算了.再趕貨時星期日要我們去上班只多一天的錢.不算加班的錢這樣我們很吃虧.實在有夠小氣又很愛亂罵人.事情都沒問清楚就亂罵人.跟他解釋說我們在頂嘴.從來沒看過這種老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