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派遣勞動的現象及派遣勞動法的立法,勞委會將於近期召開「派遣勞動公民會議」,整合民眾意見,作為施政的參考。會議招標已經公告,將於6月7日開標,勞委會勞動條件處處長陳益民表示,希望得標的主辦單位能於今年8月、9月時舉辦。
公民共識會議「審議民主」模式於近幾年引進台灣,在2002年舉辦全民健保公民會議,之後擴及到其它議題,包括代理孕母、高雄跨港纜車、北投溫泉博物館、稅制改革等等。勞委會今年初,決定召開公民會議,將爭議已久的派遣勞動規範問題,進行討論。
陳益民表示,現行勞動法規皆以傳統勞動關係為主要規範標的下,無法完整規範派遣勞動所衍生的問題。由於目前各界對於派遣勞動型態如何規範,約有三種意見,包括立法保障、勞基法立專章、現有法制保障等,意見尚不一致,勞委會辦理派遣勞動公民會議,準備要彙整各界意見後再作規範。
據台大社會系教授陳東昇、林國明撰寫的《審議民主公民會議操作手冊》,公民會議在決定議題後,將陸續成立由不同意見、多元觀點者組成的「執行委員會」,開始撰寫給予公民閱讀的資料,隨後將招募自願報名參與的公民小組,人數將為20人左右。最後召開預備會議及正式會議,進行討論並做出結論。
陳益民指出,勞委會預計以415萬左右的預算,規劃於北、中、南、東四地召開預備會議,每一個預備會議人數以不超過15個人為原則,並由參與預備會議的60人當中,挑選出20人左右,參與正式會議。
名詞解釋:公民會議及審議民主
公民共識會議「審議民主」模式緣起於丹麥,中山大學政治經濟系助理教授劉孟奇曾表示,審議民主強調公民在參與公共討論時,必須對於議題有所理解,並以務實論理、積極聆聽、同理反思、追求共善的態度參與討論,進而在社會公利的基礎上,對於多元觀點的議題達成共識性的意見。
「審議民主」在歐美的興起,一方面是針對代議政治與專家政治壟斷決策權力的缺失,希望藉此建立一般公民參與公共事務的有效管道,並重燃公民行動的熱情。在另一方面,也希望藉由公民在審議對話過程中的善意互動與相互啟蒙,培養公民德行與公民情誼,以穩固公民社會的重要支柱。
公民會議透過主辦單位以公平、公開、公正及客觀的方式組成執行委員,編撰可閱讀材料、挑選公民小組成員。公民小組經由預備會議、正式會議,進行對議題的掌握,從瞭解議題到形成問題,最後達成結論及共識。
但林國明在《審議民主公民會議操作手冊》表示,公民共識會議的結論,對政策並無拘束力。但由於公民會議常在相關法案有待審議前召開,某些個案的公民會議結論也的確影響政策。
資料來源:歐美行之多年 台灣仍待深化 ─ 向「審議民主」看齊、《審議民主公民會議操作手冊》
公民會議的相關步驟
步驟
程序
說明
1
決定議題
由官方發動,議題為「派遣勞動」
2
上網招標
得標者,將為主辦單位
3
成立「執行委員會」
主辦單位挑選至少下列的類型擔任執行委員:主辦單位代表、熟悉公民會議運作人士、嫻熟相關議題的專家學者、對於議題不同立場的人士。
第一次執行委員會會議約要在公民會議開始前兩個月舉辦。
4
撰寫「可閱讀資料」
可由主辦單位要求專家學者,以全面及平衡的方式撰寫。也可就新聞、期刊資料加以整理。
一般要在會議七天前發給公民小組,並且要對大眾公布可閱讀資料的內容,以維持會議的公正及透明。
5
招募、遴選「公民小組」
由民眾自願報名參與,約挑選12至20人,如果報名人數過多,將採取分層隨機抽樣的方式進行篩選,以反應「社會人口特質」。
6
召開預備會議
對於可閱讀資料的內容,邀請專家學者向公民小組說明。約為2天。勞委會將分別在北、中、南、東舉辦預備會議。
7
形成問題與挑選專家小組
在預備會議後,公民小組將針對專家授課內容,提出相關的問題。並且挑選正式會議的對談專家小組。
8
正式會議
正式的對談會議,包括公民小組與專家對談,公民小組之間的討論。以凝聚共識、作出結論。
資料來源:《審議民主公民會議操作手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