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主編:張心華
最新一期的壹週刊揭露台電公司違法自行變更核四廠核島區與安全有關的設計,被審計部發現、並去函原能會要求調查,原能會將對台電裁罰1,500萬,並將台電高層移送法辦的消息。今天(3/10),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台灣環境保護聯盟與立委田秋堇召開記者會,與原能會、台電人員當場對質。
台電核能技術處處長姚俊全(右一)面對質疑,信心滿滿(攝影:孫窮理)
台電副總經理黃憲章表示,台電在「施工」上的設計變更,是因為台電與原設計廠商奇異公司的合約問題所致,至於這樣做違法與否,台電核能技術處處長姚俊全則說,這是與原能會見解不同,台電這麼做是為了「核四的工期」。在這樣趕工的情形下,未來核四廠營運的安全,備受質疑。
「核一、二、三廠,是原廠的總工程師來組,而核四廠是自己買東西來組」,田秋堇指出核四工程產生那麼多問題的根本因素,而這個沒有興建核電廠經驗的台電,在2006年,跟核四廠核島區的工程顧問公司奇異發生合約糾紛後,來自核四廠原設計者的支援就產生問題,一直到2010年2月再重新簽約,在這段時間,沒有奇異人員在現場的參與,姚俊全說,都是台電自己變更設計、施工,都是事後再送給奇異「補行審查」,一切符合原能會的規定。
不過原能會核能管制處技正李綺思不同意台電的這個說法,不但在2010年之前,原能會就對台電違規變更設計的部份裁罰過,而且壹週刊報導,就連跟奇異已經重簽合約的2010年6到12月之間,仍然有至少180件沒有取得奇異審查的變更,加上之前的,這些違規的變更已經達到700多項,李綺思說「就是這樣!目前正在調查中,該罰就罰、該做就做」。
面對原能會的說法,姚俊全也無詞相答,只能說「見解不同」、「他們(原能會)說錯就是錯」,他說「就算現在有些程序不完整,不代表將來不會完整」、「測試都還沒有做完,現在又還沒有核燃料在裡面」。
「你知道現在核四廠工期延宕一天,光是利息損失就要幾千萬嗎?」姚俊全說。趕工是最高的目標,不管對這個工程有沒有經驗、能不能符合規範,也不管如果工程出了問題,後果有多麼嚴重。驕傲的工程師,覺得自己可以搞定一切,這不就是台灣公共工程土法大煉鋼,人定勝天的蘇花公路、中橫公路精神。
現在討論的,可是一座核電廠,最好是大家都這麼勇敢。
原能會是不是一個合格的監督者呢?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祕書長崔愫欣說,從她參與「核四安全監督委員會」的經驗,像這樣的事情,「裡面從來都不知道、台電拿來的資料全都是『平安無事』」,每次聽到核四廠的安全問題,都是看到媒體才知道的,她質疑,原能會、台電像台中ALA夜店大火一樣,上下一起和稀泥;環盟祕書長李卓翰也質疑,台電這種長期以來變更設計、安全規格的行為,原能會只是罰錢了事,而對於是不是真的改善了,都沒有實質作為、只有口頭的保證。「ALA夜店的『違規使用』、『安檢造假』台電都有」田秋堇說,在問題沒有解決前,「核四廠一定要立刻停工,不能再這樣繼續做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