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會積極寬籌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相關經費

2011/03/16

馬總統今(100)年總統元旦文告宣示:「今年開始啟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分階段逐步實施,先從高職做起。預定民國103年高中職學生全面免學費、大部分免試入學。同時,今年實施五歲幼兒入學免學費,…,以減輕父母的負擔,但學前教育不納入學制。」為落實總統元旦文告宣示事項,行政院及教育部分別成立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推動會及推動小組。教育部已於今年3月3日召開「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推動小組」討論通過「高中職免學費方案(草案)」及「五歲幼兒免學費教育計畫修正計畫(草案)」,並於昨(14)日提送行政院「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推動會」審議。行政院十分重視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相關政策規劃,於昨(14)日由吳院長親自主持,並邀集內政部、財政部、主計處、人事行政局、經濟建設委員會、青年輔導委員會、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原住民族委員會等相關部會局處首長參與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推動會第1次會議,審議通過前開兩方案(計畫),教育部將於函報行政院核定後於今年8 月1日起實施。

壹、五歲幼兒免學費教育計畫簡介

一、計畫期程及實施對象: 100學年度(100年8月1日)起就讀公立園所或私立合作園所之5歲幼兒;前項所稱5歲幼兒係指具本國籍且在當年9月2日至次年9月1日間滿5足歲之幼兒。

二、補助額度:免學費計畫分為免學費補助及經濟弱勢幼兒加額補助等二項, 幼兒入學時即免學費,至家戶年所得新臺幣70萬元以下者,再加額補助其他就學費用;二項補助合計,就讀公立園所者最高得免費就學,就讀私立園所者,每名幼兒每學期最高得補助新臺幣3萬元。

貳、高中職免學費方案規劃簡介

「高中職免學費方案」秉持「分階段逐步實施」、「先從高職做起」、「預定103學年度(103年8月1日)高中職學生全面免學費」及「已有公費就學補助或學費減免優待者,擇優適用」原則。100至102學年度推動有條件的「高職免學費」、「齊一公私立高中學費」,103學年度起推動全面「高中職免學費」,期能培育符合產業需求之基層技術人才並營造符合社會公平正義之教育環境。

參、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財務規劃原則

有關外界關心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經費問題,教育部將本下列4項原則進行財務規劃:

一、符應總體計畫需求:以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整體實施計畫估算所需經費需求。

二、教育部零基預算確實執行,行政院核准外加為重:確實落實零基預算精神,優先檢討教育部可容納支應之經費數,並以重點計畫積極向行政院爭取經費。

三、社會理解支持:將經費籌措事宜清楚說明,避免民眾產生教育經費排擠之印象。

四、分階段(100-103年、104-109年)循序編列。

100 年8月1日起實施五歲幼兒免學費計畫所需經費已無問題,至100年推動高中職免學費方案經費不足的經費,教育部會本上開4大原則專案研議財源籌措事宜,全力解決問題,使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順利實施。教育為百年樹人大計,教育部將提出具體可行的方案及配套措施,未來亦將持續結合政府各部門力量,全力做好實施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各項準備工作。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任一方案均屬國家重大教育措施,各方案的內容(含財務規劃)均報行政院核定後方為定案,有關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的實施內涵(含財務規劃)俟行政院核定後,教育部會對各界詳為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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