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廢料遷出蘭嶼,不需最終處置條例拒絕核電工業完成循環,弱勢相挺(二)

2003/01/17

或許有人會問,三座核電廠已經在那裡了、核廢料也都在那裡了,這個問題總要處理吧!這個問題是似是而非的,核廢料是錯誤的能源政策所遺留下來的毒瘤,如果哪一天,錯誤的政策被扭轉了,我們可以同意,台灣人民可以共同背負政權的錯誤,一起來解決核廢料的問題;但是如今,前提並沒有發生,屎還在拉、擦屁股也不是現在,所謂的「非核家園共識」不但虛弱得吹彈可破、而且從來沒有一點點落實的跡象,核電廠除役遙遙無期、核四仍天天趕工興建,我們認為,在這種條件下提出最終處置場址條例,正是宣告「非核家園」的死亡,這個條例由民進黨來提,正是這個政黨與他們的過去宣布決裂、徹底藐視反核力量的明確證據!

而葉俊榮等人,把最終場址與蘭嶼問題扣在一起談的說法,則是最卑鄙無恥的行徑!蘭嶼核廢,是漢人二十多年來,對達悟人最大的虧欠,但是,在核廢料問題上,行政院卻再次利用了達悟人、綁架了達悟人,他們用早應兌現的承諾,來逼迫達悟人為最終處置條例、為核電工業的循環背書,企圖製造達悟人的假民意,逼迫其他地區接受最終處置場,這無異是利用挑動弱勢地區、弱勢民族之間的仇恨,來遂行政權目的手段。我們認為,核能污染的威脅,絕不是蘭嶼一地、達悟一族的問題,而是兩千三百萬台灣居民共同的問題,勇敢的達悟人要拒絕臨時核廢場、也要反對最終處置條例,避免為政權所綁架、所利用。

此外,我們更要在此強調,反對一切「境外處置」核廢料的提案,即使核廢料最終是運往核電工業的母國-美國,也都是將發展之惡加諸在少數民族、弱勢地區的做法,集中社會一切資源的強勢者對一無所有弱勢者的壓迫,在今天,早已經跨越出國境的範圍,貧窮的北韓、俄羅斯人固然不應該承受核電工業帶來的惡害,難道美國的弱勢者,就應該承受了嗎?更重要的問題,是跨國的核電工業,無不心心念念,企圖為全世界核廢料找出處、意圖一次「解決」核廢料的問題,在台灣國內找不到出處,在國外找到了出處,同樣將使核電工業的夢魘,永遠伴隨著人類、永遠揮之不去,而只要我們不能根本地制核電工業於死命,則任何一個地方的抗爭,都不可能成功。這應該是我們對反核運動,最基本的理解。而唯有如此,從金山、萬里、墾丁、貢寮,到蘭嶼、烏坵、達仁、澎湖……台灣每一個現在或將來深受核害威脅地區的居民,乃至全世界,在核電工業每一個環節的受害者才有結合起來的基礎,而且,也唯有結合起來,才是反核的唯一道路。

最後,我們要對提出最終處置條例的葉俊榮提出最嚴厲的批判,當所謂「居民參與」被扭曲成一種「打斷你一條腿,再塞給你一把錢」的統治工具的時候,所謂的「專業」,也已經成為一把見血封喉的利刃,十年前,當「反核就是反獨裁」隨著民主動浪潮洶湧而起的時候,當對科技官僚甘為政權鷹犬,大力批判的時候,一定沒有想到,對獨裁的批判,是給予獨裁政權以更細緻的方式,深入到每一個領域、每一個學科中的機會,士大夫之無恥,未必是國恥,但是知識份子的墮落,卻是獨裁者跋扈囂張的踏腳石。

蘭嶼核廢料遷出,必須馬上兌現,但是我們拒絕政權利用兌現承諾的機會,達成擴張核能工業的目的。也因此,必須清楚地區分出兩者的不同,才能在共同的基礎上,去面對在核工業威脅下受害者連結的議題,跳脫反核運動的困境,也才有機會。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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