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有關勞委會認為「變形工時可以討論」,打算改惡勞基法,以「放寬延長工時、規定,修訂延時工資標準,放寬工時彈性、釐清法定工時縮短部份給薪性質,檢討紀念日及假日規定,放寬女工夜間工作限制」等政策宣示,勞權會今天上午宣佈,將於明(11)日上午聯合其他工會團體,動員基層工會幹部、學生前往勞委會抗議、陳情。
勞權會指出,勞動基準法作為保障勞工的最低勞動條件的基準制定,官方原本就應依據社會生產力的階段性提升,而隨之提高勞動保護的基準。在勞動人權的保障上,現行的法定工時48小時,顯然早已不符合國際勞工組織大會、國際勞工局早在1935年、1962年所提出的建議書中,「有關每周工作四十小時,以及…正常工作週超過48小時,有關當局應立即採取有效措施使其降至標準,並保證在勞工工時減少時,其工資不應有任何減少。」的建議。由此也可以看出,勞委會所要提出的「不給薪假」和「所有行業全面適用四周變形工時」,是明顯的資方政策。特別是「所有行業全面適用四周變形工時」,在縮短工時修法時即遭到工會的強力反彈,勞委會更不應將此改惡勞基法的條文納入作為規範保障勞工的最低勞動條件的基準制定的勞動基準法中。
同時,全國產業總工會,也發表新聞稿,嚴重反對變形工時的擴大適用。同時提出以下三大訴求:
1. 反對變形工時:工時八變十、三班制變二班制; 2. 工時變長、勞工失業、反對以枝節問題推翻縮短工時立法原則、實現周休二日; 3. 修法明定勞工每周有二日例假。
全產總表示如果勞委會未來的修法方向,硬要朝變形工時擴大適用所有行業的方向推,則全產總將聯合所有的勞工團體共同來反對。
勞委會新聞稿 彈性工時規定可在不損及勞工權益並兼顧企業經營需求原則下討論 勞權會採訪通知 反對勞基法改惡 勞動人權協會明將前往勞委會抗議反對勞委會「四周變形工時」提案 勞權會新聞稿 反對勞委會親資方政策 反對勞基法改惡 重視勞動人權 全國產業總工會新聞稿 反對變形工時擴大適用 定勞工每周二日例假
2000.08.11
勞權會抗議彈性工時將使勞工面臨十九世紀勞工的命運
勞動人權協會今天上午前往勞委會前,對於最近針對工時縮短的「配套」,尤其是彈性工時政策提出抗議,勞權會用表列方式說明,如果一旦工時縮短「配套」實施「縮短工時不給薪」、「取消加班限制」、「變形工時一體適用」……等措施之後,勞工將面臨每日超長工作,以及連續不休假工作的狀況,勞權會強調,縮短工時不給薪,等於沒有縮短工時,而一但延長工時的時數限制解除,將立即造成資方在利潤的考量下,將「三班制」改為「兩班制」,使得勞工不得不接受每天十二小時的工作;超長的每日工時,將使得勞工面臨高職災、過勞死,以及大量的失業。未來台灣的勞工必須面臨類似十九世紀勞工的命運。
針對近日勞工團體對於政府研擬中的「縮短工時配套方案」抗議之聲不斷,勞委會除於今日上午勞權會於勞委會前請願抗議的場合中,派出勞動條件處副處長蔡紹南出面溝通,承諾未來勞委會對於「彈性工時」的修法,將以「層層關卡」限制、維護勞工權益之外,又於下午表示,將在下周召開針對縮短工時的配套方案的討論會,邀請勞資雙方以及學者專家代表,共同研商。
勞委會新聞稿 2000.08.11勞委會表示推行勞工政策必須兼顧勞工權及產業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