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廠觸法 有人每天工作16小時 2011年 04月16日 【綜合報導】針對宏達電等科技大廠接連發生工程師疑因超時工作過勞死,新北市勞工局抽查轄內18家科技大廠,竟有12家違反《勞動基準法》,分別遭罰6000元至12萬元,其中股王宏達電、鴻海、技嘉等,不僅讓員工超時工作,甚至沒有員工出勤紀錄,首度遭勞工局開罰。稽查員說:「違規工廠中,有人連續上班28天,也有人當天工作時數逾16小時,嚴重違規。」
新北市勞工局指出,上月針對高科技電子業進行勞動檢查,調查勞工出勤紀錄表、薪資表等,抽檢18家廠商,其中12家違反《勞基法》,包括鴻海無出勤記錄表,遭罰6000元;宏達電除無出勤紀錄,也被查到超時工作,共開罰1萬2000元;技嘉未給加班費、且超時工作,同樣被罰款1萬2000元。
複檢未過續重罰 勞工局長高寶華表示,此次勞動檢查發現有企業濫用責任制,其中以超時工作最多,共有8家;其次有5家未給與勞工例假休息;其他如未依法發給加班費、沒有出勤紀錄等,除依情節裁罰,未來複檢若仍違法將加重處罰,直至改善為止。
最高恐罰20萬元 勞工局科長胡華泰表示,法定單日工時8小時,加上加班時數不得逾14小時,單月加班時數以46小時為限,上7天班至少有1天休假,此次抽查發現7成科技業違規情形嚴重,「燿華電子有員工連續上16.5小時,嚴重超時工作,且是累犯,因此開罰12萬元;而一詮精密工業則有員工單月加班105小時,麗嘉科技有員工連上28天班未休假。」 對於新北市勞工局鐵腕開罰,宏達電主管表示,即日起將著手改善。鴻海主管則說:「一切遵守法律,若是沒有做好的地方,未來會虛心檢討改進。」技嘉發言人孫國仁指出,確實有員工工作超時,未來可能調整班別制度。 勞委會勞動條件處處長孫碧霞表示,近期將再進行全國科技業勞動檢查,對於新北市檢查違法的廠商也將再做勞檢。針對外界質疑罰則太低,勞委會已將《勞基法》修正案送行政院審議,把違反工資、工時部分罰則提高到2萬至20萬元。
「行徑令人髮指」 台灣勞工陣線祕書長孫友聯批評,去年南亞科技工程師過勞死後,中央和地方多次對科技業勞動檢查,違法率都偏高,甚至連出勤紀錄都拿不出來,「行徑令人髮指」,政府應修法比照工安事件勒令違法廠商停工。
勞檢違規公司 未全額給付工資:速宏科技 無出勤紀錄:宏達電、鴻海 超時工作:技嘉科技、美商祥茂光電(中和廠)、燿華電子、研揚科技、宏達電、一詮精密、麗嘉科技、精泉科技 連續出勤:美商祥茂光電(中和廠) 、燿華電子、東貝光電、一詮精密、麗嘉科技 未發給加班費:技嘉科技、速宏科技、勤創電子、精泉科技 資料來源:新北市勞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