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留名額設配額 大陸配偶批政府歧視新移民

2006/12/25

  上星期,內政部修訂「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灣地區居留及定居數額表」,將原本並無上限的「依親居留」名額,訂為每年1萬2 千人,引起民間團體與大陸配偶的反彈。今日(12月25日)上午,中華兩岸婚姻協調促進會,於內政部大門前抗議此項政策將使大陸配偶取得身份證的等待期由 8年延長至18年。勞動人權協會、桃竹苗勞工服務中心等團體亦派代表聲援。

  根據內政部戶政司 2006年11月底的統計,目前大陸配偶總人數為23萬7千多人,其中取得證件的比例為:取得身分證者(定居)有35746人,佔大陸配偶總數的15%;長期居留者為31048人,佔13%;依親居留者為59274人,佔25%;而探親團聚者為111207人,佔大陸配偶總數的47%。

  而依據《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17條相關規定,大陸配偶如需取得中華民國身份證,最快需要8年。其流程如下:先經過2年「探親團聚」後,可申請「依親居留」,依親居留滿4年後可申請「長期居留」,長期居留滿2年後可申請「定居」(取得身份證)。

  中華兩岸婚姻協調促進會代理會長鍾錦明表示,目前台灣每年新增大陸配偶的人數約為1萬6千人,如果限制一年只通過1萬2千人的依親居留名額,加上目前還在排隊的11萬人,今年十月份剛來台灣的大陸配偶,將等上18年才能拿到身份證。鍾錦明質疑,相較於外籍配偶沒有限額,這根本就是變相歧視大陸配偶。

  桃竹苗勞工服務中心王娟萍表示,外籍配偶適用移民法,而大陸配偶則是適用更嚴苛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使得大陸配偶來台居留、工作、定居等等的權力遭不平等待遇。王娟萍強調,政府一再以審核、監管等態度看待外籍與大陸配偶,明年1月移民署正式成立後,外籍與大陸配偶的處境將會更加艱難。

  「反歧視、要人權!」、「政府沒良心、歧視新移民!」今天到場抗議的人數雖然不多,但口號仍然喊得震天價響。在一片鼓譟下,入出境管理局居留組官員雖出面接受陳情書,但仍無奈表示,大陸配偶限額是政策方向,並非事務官員權限所及。

  三年前,陳水扁總統在「手牽手護台灣」活動中宣示外籍配偶也是台灣的五大族群之一,將立法保障其權益的承諾言猶在耳,上週又參加在內政部舉行的「咱的媳婦、咱的子」的提升外籍配偶人權活動。兩相對照,人權立國之說是真是假,實已不證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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