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退基金開放勞工自選 為求法案通過的討好方案

2006/04/19

  勞退金監理委員會什麼時候掛牌都還沒有個影子,勞委會主委李應元居然已經「還不會走就想要跑」,對外放話要讓勞工可以自選勞退金投資組合。雖然提出的選擇標的仍是監委會提供的三種投資套餐,離真正自選還有一小段距離,但已經「有模有樣」。「自選投資」這種將個人帳戶制發揮得最極致的設計,一向是勞退金新制的爭議焦點,畢竟不是所有的勞工,都能夠承受得了退休老本將丟入高風險的投資標的中。

  勞退金新制從去年7月開始實施以來,四百萬勞工每月至少提撥薪資的6%進入勞工退休基金中,不到一年,已經累積有近千億元的基金。如此龐大的基金怎麼順利操作已經讓人頭痛,但最麻煩的是,由於勞退金監委會條例到現在還卡在立法院未通過,以致於到現在都只能放在銀行生利息,更別提什麼「勞工自選」這種更遙遠的事情。

  立法院能將這個法案擋快一年,其實也是蠻奇怪的。由於勞退新制為「個人帳戶制」,基金的獲利率直接和勞工的退休金多寡掛勾,監委會條例一天沒過,未來勞工請領退休金時,這段期間的獲利就只能按照銀行利率來計算,立院怎麼會有膽子甘冒廣大勞工的利益受損之大不諱?

  一直以來勞退金監委會條例的阻力大致有四,第一,不過是藍綠政黨惡鬥的犧牲品之一;第二,監委會委員,勞資政比例談不攏;第三,勞委會堅持行政法人,而在野黨則憂心未來無法監督;第四,部分藍軍財經立委如劉憶如,要求放入「勞工自選」的機制,但第四項由於有監委會都還沒正式運作及圖利財團的問題,始終都不是立院檯面上討論與爭議的核心。

  在行政院及立院民進黨團多次闖關未果的情況下,在上會期,勞委會已經私下在行政法人的問題上同意妥協,4月初則正式提出所謂的「央行模式」。現在主動將「勞工自選」的選項提出,變成「表達善意」的工具,到底是不是為跨過其它爭議而和立院「套招」,啟人疑竇。

  問題是,這樣的決策影響極為重大,除了讓從未運作過的監委會更添基金操作的複雜度之外,勞工、監委會、民間基金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更需要細緻的設計,雖然對於勞工來說,有兩年定存利率的保證收益而「穩賺不賠」,一旦「不賺反賠」時,到底是政府還是民間基金填這個利差的大洞?如果勞工自選後的基金收益,反不如交由政府操盤所得,中間又有「弊案」的疑慮時,恐怕無法用「個人造業個人擔」來降低「相對剝奪」所帶來的不滿。

  這些在社會未有充分討論及準備前,怎能為了讓法案通過,以國家公器「討好」特定立委?不過這個時候,球又回到立院各黨委員手上,當初信誓旦旦表示勞工自選仍不到時候的立委,又會如何看待行政部門的新轉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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