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集遊法》施明德條款 看藍綠荒謬

2006/08/20

  政治本來就是實力原則。施明德挾民氣可用,要求北市府同意在凱達格蘭大道前跨夜連續靜坐,連一貫被視為「惡法亦法」、「腦袋控固力」的北市長馬英九,也被逼得妥協,想出晚上10點強迫解散,本來就不是《集會遊行法》規定的解套方案。當然,這又引發綠營一片叫罵,猛批馬英九雙重標準,此例一開,台灣街頭將永無寧日。

  真不知道綠營有什麼臉自鳴正義?首先,民進黨在野之時,《集遊法》被民進黨上下政治人物視為戕害人民集會遊行自由的惡法,一朝得勢,不思修法、廢法,卻動輒拿著《集遊法》壓制異議人士之意見表達自由。

  第二,馬英九雙重標準早已經不是第一次,要亂早就亂了。2003年民進黨前主席林義雄推動核四公投運動,沒有經過《集遊法》程序申請,居然就在行政院前靜坐,最離譜的,就是帶一群人,直接遊行至超級禁制區,也就是兵臨凱達格蘭大道及重慶南路口的總統府大門前。馬英九早就因為不敢動林義雄,放任核四公投隊伍違反《集遊法》,為何那時綠營政客不仗法直言?原因無它,不過因為是林義雄的訴求符合自己的利益而已。

  馬英九的問題在於,這種差別待遇是選擇性的,《集遊法》的從寬解釋,永遠不會落在你我一般平民的頭上,《集遊法》不會因為施明德條款的出現就淪為花瓶,林義雄的案例過後,《集遊法》不鬆反緊就是顯例,藍綠政黨,不分中央和地方,利用《集遊法》「訓化」人民,從沒手軟過。

  台灣的街頭,就是叢林法則,當你沒有捲起千堆雪的政治實力時,就會被「依法行政」的公權力當成活該被驅趕的流浪狗。剛好在施明德條款過後,下星期一,因為台北地方法院將審理今年513楊偉中攀爬鐵門一案,各個社運團體將動員前往《集遊法》禁制區台北地院聲援,中正一分局是會幡然悔悟放棄執行《集遊法》,還是拿著這一批不識相的民眾出出被綠營痛批的鳥氣,我們等著瞧好了。

建議標籤: 

臉書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