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國際油價上漲行政院已責成交通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內政部針對特定弱勢族群辦理油價補貼配套措施

2011/04/28

 

國內汽柴油價格受到國際原油價格上漲影響而有所波動,雖本(100)年全球原油供應尚屬穩定,但國際機構普遍認為如中東及北非政治動盪持續下,國際原油價格將維持高檔。

 

針對國際油價上漲,為減輕民眾負擔及降低油價調整對物價之影響,交通部對大眾運輸、計程車及離島載客船舶,已規劃補貼部分購油費用,按每週實際油價與啟動配套措施基準價格之差額,依用油量核予補助;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則依「漁業動力用油優惠油價標準」規定,依免稅牌價補貼漁業動力用油購油費用14%,另對農機用油,已規劃農民於購油時,由加油站業者扣除政府補貼額度計價;內政部對復康巴士,已規劃補貼部分購油費用,按每月實際油價與啟動配套措施基準價格之差額,依用油量核予補助。(詳如附表)

 

近期國際油價持續上漲,國內油價已達95無鉛汽油每公升33.1元、柴油每公升30.4元,大眾運輸、計程車、離島地區載客船舶、復康巴士及農漁業等業者,隨購油費用增加,面臨一定程度的經營壓力。為優先照顧特定弱勢族群,並減輕大眾運輸業者沉重負擔,吳院長於本日院會宣布由交通部、內政部及農委會,以本週油價作為基準價格,配合最近一次油價調整,自51日起實施包括大眾運輸、計程車、離島載客船舶、復康巴士及農漁業用油等在內的油價補貼配套措施,現階段暫以3個月為期,期滿前再檢討有無續行的必要,相關經費由各該部會本(100)年度預算調整勻支。

 

吳院長同時指示請經濟部持續關注掌握國際油價的動態趨勢,適時研議啟動必要的油價緩漲或其他補貼配套措施,相關部會亦須配合,務必盡力將油價上漲對整體經濟和社會的衝擊降至最低。 

 

交通部配套措施

對象 市區、公路汽車客運業 計程車客運業 離島載客船舶
補助方式 1.每週補貼金額=該週每公升核定補貼金額×〔(每週一般公路實際行駛路段里程數÷2.7公里)+(每週高速公路實際行駛路段里程數÷3.6公里)〕

2.每公升核定補貼金額=前週中油柴油價格-實施基準日中油柴油基準價格(30.4, 100425) 。計算結果小於0時,以0計算

3.每公升柴油一般公路以行駛2.7公里計算;高速公路以行駛3.6公里計算,依實際行駛情形換算油耗數予以補貼

1.每週補貼金額=每公升補貼金額×100公升(100公升為每週合理用油)

2.每公升補貼金額=前週中油95無鉛汽油價格-實施基準日中油95無鉛汽油基準價格(33.1,100425)計算結果小於0時,以0計算;前週中油95無鉛汽油油價以36.1元為上限。(97年度95無鉛汽油最高價)

3.LPG雙燃料計程車比照前開金額核給

1.補貼金額=每航次補貼金額× 實際航行次數

2.每航次補貼金額=每公升核定補貼金額×每航次耗油量×客運營收比

3.每公升核定補貼金額,超柴、海運重柴油、船用燃油分別以30.429.920.2元為基準價格(100425) 

停止補助條件 油價調降至基準價格時,當次暫停補貼。

補貼期間業者倘有漲價,停止補貼。

農委會配套措施

對象 漁業用油 農機用油
補助方式 第一階段維持「漁業動力用油優惠油價標準」規定,依免稅牌價補助14不變。 1.第一個月以發布啟動補貼當週價格與基準價格差額之1/2為補貼額度。

2.第二個月以後補貼額度,以前一個月前三週平均價格與基準價格差額之1/2

內政部配套措施

對象 復康巴士
補助方式 1.採差額補助。

2.每輛復康巴士依每月實際用油量核予每公升最高5之差額補助

3.每輛車每月最高補助825公升

停止補助規定 油價調降至基準價格時,當次暫停補貼。

補貼期間業者倘有漲價,停止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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