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勞死?實習醫師陳屍宿舍

2011/04/29

【聯合報╱記者莊宗勳、修瑞瑩、蔡容喬/連線報導】 2011.04.28 03:14 am

高雄醫學院醫科七年級學生林彥廷陳屍宿舍浴室,家屬懷疑是過勞死。

「全家的希望就這樣沒了…」廿七歲的高雄醫學院醫科七年級學生林彥廷在成大醫院實習近一年,昨天早上被室友發現陳屍宿舍浴室。接獲消息的林父和妹妹崩潰痛哭,質疑林彥廷常連續值班卅六小時,加上準備國家考試的壓力,蠟燭兩頭燒,導致過勞死,要求檢警查明死因。

針對家屬質疑,成大醫院澄清醫師工作本來就是責任制,醫院指派給實習醫師的工作以教育為主,沒加派額外工作。

「你是不是變瘦了?」「對啊,我真的好累,甚至沒時間吃飯。」林彥廷的妹妹林妤珊說,前幾天她跟哥哥視訊聊到工作,林彥廷怕家人擔心,還安慰妹妹說「醫學院都這樣,撐一下就過去了。」

林妤珊哽咽說,「沒想到再見面,哥哥已變成一具冰冷的屍體。」

警方調查,林彥廷和室友林典慶住成大醫院宿舍。前晚約十一點,林彥廷突然嘔吐,林典慶還問他「有沒有怎樣?」昨天早上六點多起床,林典慶發現浴室反鎖,從門縫看見林彥廷褲子半脫,倒臥在地,馬上通知醫院再破門而入且將林送醫,昨天上午十點多不治。

檢警相驗發現林彥廷窒息死亡,身上沒外傷。警方研判林彥廷可能是癲癇或心血管疾病發作,但家屬說林彥廷沒有相關病史,質疑死因是過勞,檢警明天下午解剖。

「每次打電話給他,幾乎都在值班。」林父林大春哀痛欲絕說,兒子壓力很大,常勸兒子「再撐一下,今年就要畢業,沒想到再也撐不下去了」。

成大醫師指出,醫師原本精神壓力大、同時需要體力,特別在實習醫師與住院醫師階段,「超時工作很平常」,常半夜值班、睡沒幾分鐘就被挖起來處理病患問題,一早又要開會,疲累可以想像。

【2011/04/28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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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沒正式當上醫師以前的實習醫師,很容易被壓詐到過勞死。

今天去應徵工作遇到年齡協會雇主根本不給30歲以上的人工作機會。

<<<才罰6萬元那麼少,雇主才不會痛,至少要罰6萬元的十倍60萬元按次連續開罰的話,雇主才會痛。

中國時報【游婉琪、洪正吉、林佩怡、馮景青、江佩君/綜合報導】

勞動節補假風波不斷,日系化妝品資生堂才剛被網友指控變相「A假」,勞工團體又點名大同公司、家樂福等企業,也常見類似挪假做法。此外,台北市勞工局抽查十家零售式量販業者,結果家樂福和愛買等四家違規,未依規定給加班費、特休假等。

勞委會主委王如玄強調,今年勞動節剛好遇上多數勞工的「例休假」星期天,除非勞雇雙方在年初進行協商,否則這些勞工都應在五月二日補假。台北市勞工局也表示,將要求業者提出說明,若無正當理由,依勞基法規定,最高可處六萬元罰鍰。

自主工聯執行長朱維立昨日表示,挪假規定存在許多模糊地帶,大型企業如家樂福、百貨業,由於星期六日、三節等假日反而比平日繁忙,多半採取每月排休六日規定,讓勞工應有的休假、假日上班的加班費不清不楚。他直指,勞委會應公開發文,清楚解釋國定假日的挪移標準。

大同公司對此表示,因為公司員工性質多元,包括研發人員、技術員、定期作業員等,休假的計算基礎不同,放假考量會比較多一點,也確實比其他公司複雜,但在與工會協調後,已達成共識,五月二日放假一天,當天上班員工,視為加班,也可補休。

家樂福公共事務部北區經理戴幸芳表示,今年度起總公司休假制度從雙周工時八十四小時調整為八十小時,已優於勞基法規定,故五月二日並無針對勞動節補假,年初公司也已發布年度休假日,員工對於放假或補休都有共識;另各分店因屬服務業性質,故採排班制度來休假。

勞委會勞動條件處工資工時科科長黃維琛解釋,勞基法規定的國定假日共十九天,一旦遇到「例休假」,即使是人事行政局公告「只紀念不放假」的國父誕辰紀念日、蔣公誕辰紀念日等八天節日,適用勞基法的六百五十萬勞工,皆可在隔日補假一天。

黃維琛坦承,許多雇主會以「似是而非」的方式,誤導員工跟著人事行政局每年十一月公告的行事曆放假,讓勞工應享的十九天國定假日,被拗成十一天假。

黃維琛表示,人事行政局是所有「公部門」的總管理處,每年十一月公告的年度行事曆並非專為一般「事業單位」訂定。雇主如果要拿來「參考」,必須先和勞工協商,說明國父誕辰紀念日等八天節日「挪到哪去」?

爛政策--政府不願面對的傷口
現在的情況是窮人永遠沒有辦法翻身,就算再聰明、再用功、書讀得再好,最好的情況可能就是幫有錢人打工,更深層的問題就是階級對立,,已經走到這個地步了,政府不敢面對問題,現在的內閣顯然只願意跟有錢人談,不太願意跟勞工團體談(勞工又沒有利益可言,政府才不可能會放下身段來談)。<<<這些是事實。

如果軍公教加薪可以帶動企業加薪,政府為何還要一天到晚喊話要企業加薪?<<<<<<政府沒有什麼作為。

這是一個人害人的社會,既然是實習醫生還是學生身分,就不該讓實習醫師值班,應該要按正常班實習,即使已成為正式醫師也要按勞基法規定上班,目前醫師是參加勞保但不適用勞基法規定,我們國家充滿太多不合理現象,以前醫師自行開業的多不適用勞基法規定有其歷史背景,但健保實施後醫師大部分都僅能依附醫院生存,也就是大部份醫師都變成醫院的勞工,為什麼不能適用勞加法工作條件?政府機關從不會主動研討各項法令是否過時或內容不符時宜,建議勞委會應該修法讓自行開業醫師不適用勞基法,但受雇領薪水的醫師應納入勞基法保障才能避免過勞死,否則星期日值班第二天輪早班連續兩天的折磨鐵打的身體也受不了,請勞委會主委在家自行試試,不用工作只要36小時不睡覺就好,看這樣是否符合人道,這只是怪現象之一,若認真檢視俯拾即是,例如有一種身分叫公務員兼具勞工身分,參加公保但卻不能依公務員法律退休,要依勞基法規定退休但又不能參加勞退新制,怪不怪?如照身分來看應該是要左右逢源擇優適用才對,但囿於身分是基層員工就無法像大官左右逢源,試看重量級的政治人物或要員如兼雙重身分是不是都這邊領薪水那邊兼領津貼領的不亦樂乎!懇請有良知的官員好好檢視一下自己管轄的法令規章,如不合時宜者應主動提出修正,不要等到出人命了還不知修改!

虎~~~~!

你們都不關心同志議題啦,

台灣每天都在過勞死,有什麼好談的啦,

來啦!來啦!

咱們教育部 在勞工頻頻過勞死的當下,推出了同志手冊,來讓大家關心一下,

台灣每天都在過勞死,有什麼好談的啦,那像我們同志,都不用工作就有飯吃,同志都馬不會過勞死!

你有聽過同志過勞死的嗎?

只要你是 同性戀,你的平均薪資就會比異性戀高,

只要你是 同性戀 你就不會過勞死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