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網摘】民主勞總與鐵路工會展開罷工,韓國政府進行鎮壓韓國工運反對非正規僱用行動後續報導

2006/03/01

導讀

(一)工會罷工動態

  韓國工運反對非正規雇用有兩條基本戰線:在全國層次反對惡法,在企業體層次進行勞資對抗,反對非正規雇用擴大,要求將非正規職轉為正規職。這次罷工鬥爭也是沿這兩條戰線開展。

  民主勞總為反對關於非正規僱用的相關法律,於2月28日下午一點起發動了罷工,據工會稱有15萬人投入罷工。1日工會將在各地舉行集會,2日將再度進行總罷工。

  韓國鐵路工會在政府強制仲裁的壓力下,仍於3月1日凌晨1時展開了罷工,就韓國鐵道公社的估計,韓國高鐵的全國運行率僅為33.8%,新村號客運、木槿花號客運、貨物列車運行率也僅為12.5%、17.4%、17.7%。看來罷工的衝擊的確是產生了。

  鐵路工會的訴求包括:解雇者的復職;廢除對高速鐵路(KTX)女乘務員等非正規職的差別待遇;補充人力及阻止結構調整;保全公務員年金利益損失;廢除非正規職和正規職的差別待遇;收回鐵路商業化及加強公共性。除了勞資議題外,最後一項的社會性訴求也值得注意。

  至於首爾地鐵方面,勞資已達成協議,罷工沒有啟動。

(二)統治階級對策

  可分三部分來看:政府、資方、媒體。

  目前看來,政府仍計畫強行通過法案,同時已經宣稱民主勞總的行動是「非法的政治性罷工」,將針對工會領導展開逮捕,法院也已針對鐵路工會三名領導人發出拘捕令,同時還會有後續更多動作。建設交通部則計畫動用軍人等替代性人力來維持鐵路營運。

  鎮壓鐵路工會罷工看來是政府的中心工作。一方面,中央勞動委員會需萬啟動緊急仲裁權,根據韓國法令啟動緊急仲裁權後的15天內,工會不能罷工。如果工會執意罷工,將視為作非法,有關人員將被判一年以下徒刑或一千萬韓元以下罰款。另方面,勞動部、法務部、建設交通部在2月28日晚上10點召開記者會,針對鐵路罷工進行恫嚇。

  資方方面,韓國資本家代表性組織韓國經營者總協會已經放話:「將全面追究展開非法罷工工會的民事、刑事責任」。事實上,上各月初,韓國經營者總協會總會長李秀永已經放話要進行「企業罷工」,因為「政府和政界偏袒勞動界」,還攻擊韓國工會已不再是「經濟工會」,而變成「政治工會」、「意識型態工會」。相關報導可見《朝鮮日報》今年2月9日新聞〈若政府繼續偏袒勞動界企業家也舉行罷工〉。

  鐵道公社則一方面要求罷工工人於上午九點回到崗位。資方態度強硬的表示:「對於不執行返回工作崗位的命令者,將視為無意在鐵道公社工作、違反就業規則和人事規定,嚴肅追究其責任」。

  媒體方面,韓國兩大報之一的《東亞日報》以社論抨擊工會,和台灣官商及媒體一樣,媒體一方面宣稱政府法令目的在於保障非正規職員工,一方面又拿出國際競爭力作為說詞,強調必須要有「靈活的勞動市場」,企業也要有權「自由錄用與解雇正規職員工」。指責工會的立場是保護既得利益,又妨礙國際競爭力。

(三)初步感想

  對官商(從台灣、大陸到韓國、歐美)來說,「非正規雇用」是世界潮流,而且是必須誓死捍衛的,原因很簡單:不這樣做就無法挽回利潤率,並和各國大小資本家廝殺。這也是韓國至少從金融危機以來,統治階級的基本大政方針,工會雖然多次反抗,但是總是未竟全功。官商的三大法寶是明顯奏效的:

一、意識型態灌輸(國際競爭力、世界潮流)。

二、以「勞資政協商」等所謂「社會對話」對付工會,可以達到要嘛收編工會,要嘛分裂弱化工會的效果,還可以賺個民主協商的美名。

三、國家強力鎮壓,絕不手軟。

  對工會和工運來說,情勢其實很清楚,不根本變革體制,非正規雇用問題大概無法根絕,但是明顯工運實力目前仍做不到這點,而運動圈內部又有改良與革命、溫和與激進之分。工運的下一步是什麼,韓國工運內又有什麼討論?這些從主流媒體上都看不到,卻是重要的問題。民主勞動黨在鬥爭中扮演什麼角色,也值得關注。希望有機會再進行深入瞭解、報導。

  由於篇幅的關係,這裡僅轉貼三篇我認為比較重要的、資料性的剪報,包括《東亞日報》社論、東亞日報上一篇關於非正規雇用新法令的問答、以及鎮壓工會的報導,其他的新聞用連結方式處理。

[社論]雇用解雇都容易才能解決非正規職問題

東亞日報2006.3.1

  國會環境勞動委員會前天處理了旨在消除非正規職業差別的法案,即,通過了《期間制及短時間勞動者保護法》修訂案和《派遣勞動者保護法》、《勞動委員會法》修訂案。這意味著消除對非正規職的歧視將有法可依。

  法案的核心是,將企業直接雇用的臨時勞動者(合同職)和人力供給企業派遣的勞動者雇用時期都定為2年,如果超過該期限,就將其視為簽訂無限期勞動合同的「事實上的正規職業」。當初政府案中規定為「3年」,但國會接受了勞動界的要求,縮短為2年。就超過使用時間後的雇用保障問題,政府案中的「限制解雇」也修改成「無限期合同」。

  非正規職業勞動者如果向勞動委員會申請差別救濟,資方有責任證明不存在歧視。這一部分也接受了勞動界的主張。政府原來推進的派遣勞動行業擴大方案也在國會被排除。

  結果,由於正規職化和差別糾正的負擔,企業都不願意雇用非正規職業勞動者,即使雇用也會在2年內將其解雇,這種惡性循環的現象非常令人擔憂。因此,經濟界內抗議稱:「(該法案)和提高勞動市場靈活性及國際競爭力背道而馳。」而韓國民主工會則表明了接受的意向。

  但是,全國民主勞動組合總聯盟提出的「事由限定」要求被拒絕後,開始聲稱要展開總罷工鬥爭。「事由限定」要求是說,只有在疾病和生育等不得已的情況下,才允許使用臨時勞動者。他們主張,只有限定雇用時間的錄用事由,才能從根本上減少非正規職業,但如果這樣,很有可能將550萬名非正規職業勞動者中的大部分人從工作崗位上趕走,民主勞總究竟是真的不知道這樣的事實,還是佯裝不知道?回避雇用靈活性並聲稱保護非正規職業的做法只不過是要一味袒護正規職既得權利罷了。

  金融危機過後,「鐵飯碗」正規職業工會助長了非正規職業的激增。企業如果不能自由錄用和解雇正規職業勞動者,今後就很難落實非正規職的正規職化。目前得到工會保護的正規職試圖全面保住既得權利,並全面消除非正規職,那麼試問,我國企業的國際競爭力將從何而來?

非正規職法案質疑解答

東亞日報2006.3.1李恩雨

Q:金某以合同工方式進入公司,他長期都是非正規職期限制工人。實行《非正規職法》之後,他能立即成為正規職工人嗎?非正規職期限制的概念是什麼?

A:金某(33歲)是某大企業的電腦程式師。1999年,他以合同工方式進入公司,工作年限已進入第6年。每年2月,金某都會重新簽訂為期1年的合同,所以他是非正規職期限制工人。

如果2007年1月實行《非正規職法》,他能立即成為正規職工人嗎。回答是NO。

根據新法律,如果期限制工人工作2年以上,就被當作是簽訂了無限期合同。但是這適合於2007年1月以後重新簽訂合同或簽訂新合同的人。就是說,2007年1月以前工作的時間不屬於新法律規定的「2年工作期間」之內。

因此,金某在2007年2月再次簽合同之後,再工作2年,即工作到2009年2月以後,才能被認為是簽訂了無限期合同。就是說,到2009年2月以後,他才能成為正規職工人。

Q:實行該法律以後,派遣工人與派遣時間無關,立即就能成為正規職工人嗎?違反該條款的業主將受到處罰嗎?

A:回答是「Yes」。

大型建設公司——D建設公司總經理秘書朴某(27歲,女)屬於派遣公司,她從2005年2月開始,以2年合同期在現公司工作。2007年2月,她的工作時間就達到新法律規定的派遣工人2年工作時間。派遣工人與期限制工人不同,2007年以前的工作時間也包括在義務雇傭標準「2年工作時間」內。因此,如果朴某在現公司工作到2007年2月以後,那麼D建設公司就要義務性地雇用朴某。若違反,D建設公司就要支付3000萬韓元以下罰款。

Q:勞務、特殊工人,年薪工人等會如何?

A:大企業清掃工崔某(53歲)是屬於勞務公司的工人。即使實行新法律,原則上他也沒有成為正規職的可能性。因為關於正規職的新法律並不包括勞務工人和特殊工人。高爾夫球場球童、輔導班教師等特殊工人也是如此。

  派遣工人和勞務工人的相同點是,都不是在自己工作的公司領工資。兩者的不同點是,派遣工人接受自己工作公司的義務指示,但勞務工人卻不是。

  年薪制工人也不會受到此法律的影響。因為雖然年薪制工人簽署為期1年的合同,但這是關於年薪的合同,與工作時間沒有什麼關係。因此,通常只要簽訂年薪合同,就當作是正規職工人。

  雖然是年薪制工人,但如果是以1年等時間單位規定工作時間的合同制工人,就會受到期限制工人的待遇,同時受到此法律的保護。

Q:對短時間(零工、時間制)工人會有什麼影響?

A:關於便利店兼職等每週工作時間不到40小時的短期工人還沒有相關規定。雖然是短期工人,但是如果簽署1年時間為單位的合同,就能享受期限制工人的待遇。

  另外,如果新法案在3月初的臨時國會上得以通過,那麼從2007年1月開始,該法案就適用於300人以上企業,而從2008年1月開始,適用於100人以上、300人以下的企業,從2009年1月開始,階段性地適用於100人以下企業,而對5人以下企業沒有任何影響。

法院下令抓捕鐵道工會三名領導

聯合通訊社2006.3.1

  就鐵道工會罷工,員警廳1日從法院領到了對大田列車維修廠本部長裴相萬(音)等鐵道工會3名領導人的拘捕令,並著手緝捕。另外兩人是順天支部長金順基(音)和榮州支部長金奎勇(音)。

  警方稱,除上述三人外,還向法院申請了多次拒絕到場接受詢問的金榮勛(音)委員長等鐵道工會首爾地區8位核心領導人的拘捕令,法院近兩天就會決定簽發與否。(完)

延伸閱讀

朝鮮日報〈鐵路地鐵工會宣佈將同時發起罷工〉2006.2.28

東亞日報〈民主勞總昨天展開總罷工〉2006.3.1

聯合通訊社有三篇即時報導,請至該社網站「聯合網」:

〈政府決定對鐵道公社勞資糾紛啟動緊急仲裁權〉2006.2.28

〈鐵道工會進入罷工 首爾地鐵勞資達成協議〉2006.3.1

〈鐵路罷工首日全國各地受停運影響〉2006.3.1

本文同時刊載於作者Blog:宇文芹.中國紀事

每天國內外上發生的重要消息非常多,但不論翻譯或編譯對於許多朋友來說會有語言及時間上的困難,所以我們歡迎朋友們以網摘的形式,將數則相關事件的英文或中文的國際新聞附上連結,組合起來後,並附上整件事情前因後果的些許說明,向我們投稿。

臉書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