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障聯盟謝東儒對苦勞網報導的意見

2005/11/16
殘障聯盟秘書長

一、對於國際勞工協會等團體,所提有關外勞從事監護工作產生之過勞及不公平對待之可能情事表示理解,但不等同於「同意外勞團體觀點」。

二、七月時殘障聯盟已經會議請智障者家長總會、家庭照顧者總會代表與國際勞工協會為意見表達,至今殘盟仍認為沒有相關配套措施,不支持家事服務法的立法討論。

三、殘盟障礙團體目前意見表達多數對家事服務法內容有疑慮,無法認同於制度不齊備前,將責任推諸於障礙者雇主身上。故殘障聯盟現況不支持家事服務法的立法。

四、有關報導相關於社福團體字眼,非本人所陳述事實,敬請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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