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因應教師組工會,上週一(4月25日)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議教師三法(教育基本法、教師法及大學法)修正案,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簡稱本聯盟)主張應藉此機會將「教師評鑑」納入教師法,此議也獲得部分委員的支持,但因行政院版本並未將「教師評鑑」納入,以致教師法通過一讀會後,獨漏「教師評鑑」,本聯盟期待教師法二讀時,能在貴單位及鈞座的努力下,將「教師評鑑」納入教師法。
鑒於去年八月底教育部舉辦全國教育會議時,民間對「教師評鑑」的呼聲,致使教育部今年三月底將「教師評鑑」納入所發布的「中華民國教育報告書」中;此外,面對教師工會成立,及馬總統今年元旦文告「103年實施十二年國教」的宣示,未來中小學教師的教學品質,不但攸關十二年國教的成敗,更是全體家長最關心的重要指標,這可從最近的兩項民意調查一窺無遺:去年中,親子天下針對國中小導師的調查,顯示近六成導師同意「教師應該接受評鑑」,今年四月13~15日,國家教育研究院委託社會資訊管理有限公司進行電話訪問調查,結果顯示有近九成民眾贊成對中小學教師進行å ��面性評鑑,有八成民眾認為評鑑應與年度考績結合,八成五民眾認為評鑑有助於處理不適任教師。
事實上,「教師評鑑」已經紛擾了一、二十年,雖然教育部所實施的「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從三年試辦進展到目前的非試辦階段,然而一方面跟教師考績及不適任教師脫鉤,一方面又無強制性,以致高中職以下教師參與「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的比例才僅約一成,可說是成效極為不彰,而這些年來是否進行「教師評鑑」?雖然有共識,但對於如何評鑑卻毫無進展,因此本聯盟乃認為應將「教師評鑑」納入教師法中,並明訂實施期程,以使各方願意積極研擬評鑑內容。
基於強烈的民意需求及我國中小學的辦學績效,本聯盟期待國、民兩黨中央黨部、立法院黨團暨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委員們,能在教師法二讀時,將「教師評鑑」重新納入教師法中,並明定實施期程;而為使所有家長了解貴單位或鈞座是否支持此議,請貴單位或鈞座於收到此信函後,填具下表,並擲回本聯盟辦公室,為慎重起見,擲回後請來電確認;而本聯盟也將於本週三(5月4日)公佈第一波調查結果,並於週五(5月6日)上午公佈全體調查結果< /strong>;期待貴單位及鈞座一起努力為孩子的教育品質把關。 新聞聯絡人: 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理事長 謝國清 北區副理事長 林文虎 中區副理事長 吳福濱 南區副理事長 李榮昌 東區副理事長 楊奇峰 暨全國各縣市39個家長團體 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