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 Cool News】天啊,我的老闆又跑掉了!榮樺科技員工自救會在黑衣人環伺中自救

2006/07/23

  前身為群祥電子龍潭廠的榮樺科技公司七月初無預警暴發「公司跳票、老闆跑路」,160多名台灣與越南勞工組織了自救會,爭取積欠工資,並尋求復工的可能性或資遣費。

  2003年7月,群祥電子董事長就憑空消失,積欠平鎮廠、龍潭廠兩廠員工薪資。當時自救會透過各種途徑,除辦理積欠工資墊償外,再設法籌集資遣費;最後的結果是平鎮廠關閉,但龍潭廠則由新的雇主接手,於舊廠關廠歇業後重新登記、繼續印刷電路版的生產。目前榮樺科技公司的員工,約有六十餘名是當年群祥的員工;豈知不到三年的時間,新的老闆又如法泡製,逕行蒸發不見。

  事發之後,前群祥電子員工自救會的張會長立刻前來指導,這批有經驗的員工也在第一時間成立了自救會,看守工廠,把員工團結在一起;桃縣產總理事長毛振飛、本中心顧問羅美文、總幹事高偉凱也受聘為自救會的義務顧問。自救會以士氣高昂的口號與戰鬥歌曲,促請縣政府儘速召開調解會、依事實認定關廠歇業。

  榮樺公司在外也欠了一百多家廠商、估計金額至少上億的貨款;許多廠商也各自委託了所謂「資產管理公司」(所謂「黑衣人」)前來看守工廠資產,使得各方債權人連同員工形成互相牽制,各方都無法任意處置存貨、未用原料與機器設備。事實上,某些廠商遠遠比員工還早接到訊息,所以事發當時已有黑衣人在廠外盤旋;7月3日跳票、員工才知道老闆不見了;7月5日就有委託資產管理公司的三家債權廠商申請機器設備假扣押獲准。所以除了積欠工資在法律上有優先清償之權、並且可以向墊償基金申請以外,資遣費的部分,在領取中央信託局的退休準備金之後,不足的部分只好和其他債權共同分配。不過工廠才開廠二年多,加上大部份員工選用或適用勞退新制,所以資遣費的總額相較其他案件來說並不高。目前縣政府預定於7月31日會同有關單位到廠依事實認定關廠歇業,如果順利認定出來,自救會的任務就剩下把申請積欠工資墊償、中信局準備金領出、參與債權分配等繁瑣的手續。

  由於老闆遠渡重洋,縣政府也十分積極地協助處理,使得這個自救會抗爭的色彩並不濃厚。然而,縣政府再怎麼幫忙,還是無法擺脫既有的法規與政策的框架。這個案子和許多前例一樣,暴露了許多體制上的問題:

  一、勞工退休準備金合法提撥的企業很少,政府疏於監督;至於有提撥的企業,像榮樺這種員工年資很淺、年齡很輕的工廠,當然沒有「五年內退休人數」的壓力,但是提撥額是否足夠,應該還要考慮到萬一必須資遣的問題。除了政府監督不周外,大多數的事業單位沒有工會,無法就提撥額度進行監督與協商,突然發生事情的時候,救都來不及。

  二、在工廠尚有訂單、有利潤的情況下,公司的危機只是由於老闆不當運用資金所造成,其實還有避免全員失業的空間;除了公開發行股票或公司債的公司在危機時可以申請重整以外(但是台灣的重整常常整不起來,只整到員工),制度上應該要有「老闆落跑,政府接管」的設計,從公司資產的火速保存,到債務協商或清算,到提供資金俾使原有良好的機器設備、客源與原料源順利運作,政府應積極介入,讓員工可以「換老闆不換工作」,甚至在政府的挹注下接管工廠。

  三、資遣費的設計和失業後不穩定就業期間的工資補償有關,也常常被官方當成年資中斷的退休金補償,總之,都和工資及延遲給付的工資(這是退休金的真正涵義)有關,應該在債權中也享有優先清償之權,並且也要有墊償的設計。

  最後,本案中黑衣人的做法也比以前更為細緻,只是以「機器拆遷工人」的角色出現,雖然實際上也對員工造成一定的壓力,但是這次出面與員工交涉假扣押的是法院的書記官,並且動輒揚言「抗爭就叫警察」。同一批黑衣人在耀文案的時候,是翻過鐵門直接與員工對抗,也使得員工在媒體上獲得廣泛的支持,員工報警而警察也維持一定的中立角色,甚至某位警官還因為自己的妻子曾有同樣遭遇、因此十分支持工人,對黑衣人嚴格管制。在本案變成員工還沒報警,黑衣人先叫警察來,並且聲稱要叫更多的警察,法院的書記官也作為黑衣人的領頭、講沒三句話就斥責員工不理性。在合法與法外交錯的情況下,黑衣人介入債務糾紛甚至勞資爭議,是值得留意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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