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苦難 也有深層結構

2004/12/19
東海大學社會系教授

昨日丁穩勝先生關於白米炸彈客的大作,有一未言明脈絡,其實是針對社運界與學界正在進行中的「官逼農反,良心無罪── 聲援楊儒門,搶救台灣農業」的連署支持活動。對這一「尚在司法過程中的案件」,丁文認定當事人並非「良心犯」,且鑑於「其他高度資本主義發展地區的經驗」,推斷這種事情必將「層出不窮」,從而得到一雖然不好明說但邏輯上必然有的結論──不可姑息。由於不同意丁文之立論,也由於本人正好也加入了連署,有如下之話要說。

丁文認定楊儒門並非良心犯,原因並不在於楊先生的控訴無理,而在於控訴所採的行為觸及了公共危險罪,以及「行為背後的反社會、懦弱與傷害無辜」。丁文刻意把白米炸彈和火車站炸彈混為一談,模糊了一個基本事實,那就是楊儒門先生雖犯案十七起,但沒有傷害過任何一個人。對此,丁文並沒有給楊先生一個公道。其次,若說「反社會」也是楊先生並非良心犯的一個起訴要點,那坦白說從來也就沒有良心犯這個範疇了。良心犯的第一構成要件不就是他或她並非為自身利益反對特定個人或團體,而是反對就其良知所感受到的社會不正義趨勢嗎?

在關於「懦弱」這一點,丁文或許是對的,那就是提醒讀者「別忘了,放置炸彈的地點,都是一般社會中下層受雇者階級出入的場所」。但這麼一來,我們不得不懷疑丁文所想像的「勇敢」,難道是要到總統府、農委會、外交部、高爾夫球場、海上遊艇,或是私人鄉間俱樂部…等「上層階級出入的場所」放炸彈嗎?

丁文指責白米炸彈客追求的是「一種靜默且粗暴的發言權力與詮釋權威」,而這種「弱勢發言權」和「資產階級主流詮釋權壟斷」之間有一「競逐關係」,而且還「恰好處在一個惡性循環的狀態」。這非常費解。如果「資產階級主流詮釋權」都已經在「壟斷」了,那「弱勢者發言權」如何還能與之「競逐」呢?這是典型的各打五十大板策略。丁文連「良心犯」的資格都不願意給楊先生,卻賦予人家「發言權力與詮釋權威」。請問,身陷囹圄的楊先生的「發言權」在哪兒呢?如果一個人一無所有,鋌而走險,偷了一籠饅頭分給眾人而坐牢,是否也要說「弱勢小偷權」與「資產階級主流財產權壟斷」之間有一「競逐關係」,而且「惡性循環」呢?沒有把這個社會的主導支配架構講清楚,把極端不對等的力量說成「競逐」,是丁文的最大問題。

丁文承認白米炸彈客的行為是一「控訴行為」,也承認它的控訴標的是成立的,因為台灣農民的利益在入世這個目標之下的確被犧牲了,但並沒有因此依傍著炸彈客的犧牲,開啟對於台灣農民犧牲的「背後深層結構」研究,反而是針對炸彈客「背後的深層結構」大做文章,指出這種控訴行為「一方面製造民眾的恐懼,另方面利用民眾賭爛當權者之情緒,反覆操弄這種矛盾情節(情結?)來大量佔有媒體版面…受傷的永遠是廣大的人民大眾」。如果說炸彈客是利用這種情結並且造成公共危險從而不可寬宥,那麼丁文的想像力為什麼不及於對整個既存政治體制的批判?

現今的權力集團不就是一方面製造民眾的中國恐懼,利用民眾賭爛中國之情緒,反覆操弄這種矛盾情結、進行戰爭準備嗎?我們不禁要問,炸彈客的公共危險罪比之政客的戰爭危險罪,孰大?孰危?農民的困苦、農業的危機,難道和台灣的「外交」引領內政無關?難道和六千一百億軍購無關?

就是因為丁文的論證有這麼多的內在矛盾,而且輕重不分,因此當它呼籲社會運動所應扮演的核心角色,以及當它呼籲對國家的控訴「要有論述」、「要以客觀分析社會為基礎」時,就失去了它原本應有的合理性召喚。這是甚為可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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