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日期: 2011/05/06links_weblink_url: http://www.lex.idv.tw/?p=34722009年7月1日總統令修正公布全文、並在2011年5月1日施行之勞資爭議處理法,對於勞動訴訟之裁判費用,有什麼立即之影響?在2011年5月1日後,因勞資爭議而起訴、上訴,或聲請假扣押、假處分之原告勞工與訴訟代理人律師,必須注意。律師同道們,請別忽略掉這項有利於勞工訴訟權益之規定。勞工朋友們,若您所委任的律師疏忽掉了,請提醒他。 主題: 勞工資料來源: 張清浩律師的部落格建議標籤: 勞動訴訟勞資爭議處理法 臉書討論 回應 Re: 勞資爭議處理法施行後對裁判費與保全執行之影響 固定網址 由 版主請勿刪除 代表你心理有鬼 (未驗證) 在 2011/05/06 22:59 發表 版主請勿刪除 代表你心理有鬼 這些爛公司太沒用了,只會當伸手牌(這時變成未滿15歲前的小孩子模樣<無工作能力的樣子)跟政府拿錢,只會貪圖政府補助金額計畫變成伸手牌(私人企業)。 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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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勞資爭議處理法施行後對裁判費與保全執行之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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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爛公司太沒用了,只會當伸手牌(這時變成未滿15歲前的小孩子模樣<無工作能力的樣子)跟政府拿錢,只會貪圖政府補助金額計畫變成伸手牌(私人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