敗訴女王的逆襲──蕭曉玲案國賠案二審第二次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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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09
資料來源: 

蕭曉玲案國賠案二審第二次開庭

時間:5月10日下午2點45分 地點:高等法院民事庭大廈第1法庭 人物;蕭曉玲老輸(師)、台北大學法學系助理教授蔡進良律師 100台北市中正區貴陽街一段233號 近捷運西門站、小南門站

目前賓客名單: 交通資訊、案情說明請見蕭曉玲部落格: http://iamhsiao.blogspot.com/2011/04/blog-post_21.html

事由:2007年11月12日,當前中山國中音樂教師蕭曉玲狀告郝龍斌之後,就「被完成」了不可能的解聘。校方用一張時鐘的照片舉證,她上課遲到十分鐘,並附上圖解,說是一旁學生感嘆:「上課十分鐘了老師沒來,教育失敗。」

好個感人至深的「證據」,中山國中大大提升台灣教育水準,上課遲到十分鐘便成解聘事由,且學生對教育之要求也令人印象深刻,教人於淚眼中拍手叫絕。

不僅如此,法官還尊重學校教評會判斷以為判決(那告到法院幹嘛?),這告訴我們,解聘標準誰說了算?是代表教師專業的教師會嗎?NO,不夠看。是論斷是非的法院嗎?NO,那算什麼。是中山國中教評會──以及「指示召開」並坐鎮一旁的台北市教育局督學大人。

巧的是,跟郝龍斌作對的停管工會也敗訴了,而且雙方都從法官嘴裡聽到不可思議的話。那廂是「法院不是你們找公平正義的地方。」這廂是以訛傳訛不是訛(教育局官員散佈錯誤的話沒有錯),錯的是你蕭曉玲呀。於是,從行政訴訟、國賠、民事等官司一路打下來,蕭曉玲在江湖上獲得了敗訴女王的稱號,連帶氣死在大學教法律的律師。

很虛無嗎?不,其實一點都不。

雖然,應該決定是非的法官,或許讓人失望了。可是如果你近距離地、親自地,來觀看蕭曉玲的抗爭過程,你會訝異地發現,「法官」不只一個,而且在於人心。並非自我感覺良好的慰語,你會很清楚地看到,做了壞事的人,一一中箭落馬的樣子。

究竟,發生什麼事?請睜大眼睛來看看吧。看某律師違反律師倫理,看某家長會會長亂整老師又高呼教育評鑑,看某教師會會長見死不救,看破杏壇重重黑幕,看得你心如明鏡,大呼過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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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日期: 
2011/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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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精彩了!..
哇北市府委任律師打北市府!!
挖哇蛙

蔡律師是新北市訴願委員會委員,不是現在北市府委任律師。

蔡老闆如果是有良心接客當然無所謂啦拉拉拉...

樓上有什麼內幕要不要講清楚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