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禁農民工集體討薪 人民日報痛批

2011/05/10

【聯合報╱特派記者邱莞仁/廣州報導】

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住建局)日前發文稱,在深圳舉辦世大運期間,農民工不得集體抗議討薪,違者將追究刑責,此通知一出,立即引發爭議。中共中央機關報人民日報昨天刊出署名文章痛批。住建局闖禍後,昨天下午趕緊發表聲明,承認錯誤,宣布立即撤回,並向廣大的農民工致歉。

深圳將在今年八月底主辦第廿六屆世界大學生運動會(世大運)。前二天,深圳市政府宣布,自五月一日至九月卅日將設立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嚴肅處理期」,嚴禁農民工透過集體上訪討要工資,一旦造成嚴重後果或惡劣影響,將追究刑事責任。

這份「通知」其實是發給深圳各區建設主管部門和相關企業、個人,要求「各建築施工企業必須及時做好農民工工資結算、發放工作,嚴禁以任何理由拖欠農民工工資」;凡是因拖欠工資造成抗議等群體性突發事件的建築企業,主管部門將直接給予至少三個月紅牌警示,期間也不得在深圳承接工程。

但「通知」順帶掃到農民工,此通知一出,立即引發爭議,許多人在網路留言,農民工是弱勢群體,企業本來就不能欠薪,企業欠了薪,又不允許手無寸鐵的農民工討薪,那要農民工去喝西北風嗎?這豈不是在為企業主護航?

不僅如此,人民日報昨天更以「開放包容不應只在大運會賽場」為題的署名文章,批評深圳的作法,是在犧牲農民工的合法權益為代價,是有悖依法行政的程序正義,地方政府應幫助農民工討薪維權,應嚴加懲罰欠薪的企業,否則政府的「職責」與「權限」在哪裡?

人民日報的署名文章相當代表北京中央的態度。發布通知的深圳住建局發現苗頭不對後,昨天立即召開記者會解釋。

新華社稱,深圳市住建局記者會上解釋制訂該文件出發點是:督促全市建築施工企業做好農民工工資發放工作,維護農民工權益,維護社會穩定。引發爭議的第六條「禁止農民工群體性上訪討薪」的規定,「主要是希望廣大農民工通過合法渠道維護自己的權益,防止農民工被少部分不法分子利用」。

深圳市住建局建管處處長張吉銀說,日前公布的文件「文字表述確有錯誤」,在內部行文程序和文字把關上不夠嚴格,宣布立即撤回,並接受各界批評,待文件修改後再重新發布。

大陸這幾年舉辦奧運、世博、亞運等大型活動前,為穩定社會秩序,祈求平穩度過,均以各種名目推行安保工作。深圳今年舉辦世大運也揣摩以往作法推出這項「通知」,不料北京風向球轉變,各地、各級政府要優先照顧農民工的權益,且深圳的「通知」太具針對性,才踢到鐵板。

臉書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