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美國議員的法制觀念與鷹派的狡辯

2004/07/13

  本月9日美國參議院情報委員會指出,美國情報部門於戰爭前有關伊拉克武器的評估,既誇大,又缺乏有力證據。委員會還指出,多年來美情報部門過於依賴伊拉克的叛逃者和他國的情報,由是無從核實信息的真實性…。  

  布希雖然承認未在伊拉克發現大規模殺傷性武器,但他仍辯稱海珊「有意也有能力」製造大規模殺傷性武器,「不剷除他,美國必會受到威脅」。 美國參議院兩黨議員儘管對大張旗鼓的戰爭與師出無名提出抨擊,但卻相當一致支持政府的「先發制人」戰略。

  實際上,正是「先發制人」政策,引起西方世界的分裂,以及85%以上的國際人士對美國的譴責。根據《聯合國憲章》規定,只有在安理會授權與自衛情況下允許通過武力手段解決國際爭端。美國提出「先發制人」,自然有義務列舉受到威脅或受到攻擊的充分證據。就此次戰爭而言,美國政府非但在發動攻擊前提不出證據,甚至公然阻撓聯合國核查小組的調查工作,並因此一度使核查組負責人布裡克斯破口大罵美政府官員為「狗娘養的」;嗣後,又不顧安理會的反對,率自領兵大舉進攻。凡尊重國際法、有意維護國際秩序的人士,自然對這個聯合國創始國的胡作非為感到寒心。

  所謂國際法,說白了就是國與國之間制定的一切規則,雖有缺陷,但卻是國際社會唯一可依憑的規則和可以改造的規則。如果任意加以破壞,則人類社會的數百年努力必將讓位於叢林法則。令人遺憾的是,美國的最高立法者顯然認為美國政府的失誤僅僅是個「技術性閃失」,而不明瞭聯合國的成立初衷正是為了制止「先發制人」的武力濫用。至於布希的辯解,更是荒誕不經。果真「念頭」就能構成「罪證」,世界上還有哪個國家、哪個個人可以避免美國的追殺?不言而喻,倘若布希當選上帝,則亞當、夏娃不待偷食禁果就最好及早逃離伊甸園。

  6月中旬,美國911事件調查委員會曾正式宣佈「伊拉克與該事件無關」。此後,布希則辯稱,他仍舊認為伊拉克與賓拉登的「基地」組織有 「密切關係」。據媒體揭發的大量材料證實,「基地」根本就是美國與巴基斯坦兩國情報局一手培養的惡魔,同時出於意識形態原因,一向與海珊勢不兩立。因此要說「密切關係」,自然首推美國政府。筆者相信過不了多久,「與賓拉登孰親孰仇」的實情亦將會廣為美國人民所知悉。然而儘管如此,美國政府還會拿出「人權大於主權」的「絕招」。以筆者看來,只要《聯合國憲章》第2條第7款對「不得干涉內政」的規定存在一天,所有成員國就只有遵守,或設法通過正常程序加以修改。至於美國是否為了改善伊拉克的人權而侵略伊拉克?「美國的部署是否為伊拉克人民所歡迎?」似乎就像「是否存在大規模殺傷性武器?」一樣,短期內事態發展便會給個明白的交代。不過,即便如此,美國鷹派還會有「野蠻人不適宜控制重要資源、無法接受文明體制」的托辭。如仔細觀察,這種「文明與野蠻」之間的 「末世決戰」,其實早已是若干西方謀士冷戰結束後的信念,也是許多第三世界幼稚病患的座右銘。問題在於,一旦美國的大棒不分青紅皂白地掄到中華民族身上時,這些「哈美人士」無論怎麼辯稱「不曾有偷食禁果的念頭」都嫌太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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