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運界,請聲援南山工會

2011/05/13
財團法人綠色消費者基金會 秘書長

責任主編:樓乃潔

潤成集團入主南山人壽一案,絕對不應任由南山工會孤軍奮戰,因為此案很可能是台灣雇傭制、承攬制競爭消長的象徵,工運界不應袖手旁觀,也不該保持沉默。

五月五日,在資方主導下,南山人壽員工發動了一場所謂的「員工自發性請願活動」,南山工會則召開記者會指稱這是一場假工運。因為這場請願活動的訴求,是請金管會快速通過潤成投資公司的審查案,以便早日確認潤成在南山公司的新東家身分。這與工會的主張南轅北轍,雖然現場來了萬餘名南山員工,但整齊劃一裝扮下的勞工身體,口中喊出的卻是資方的訴求,工會因而名之為「假工運」。

員工與工會,並非不能支持資方與公司的政策,但須看是甚麼政策而定。針對爭議已久的南山公司勞資關係究竟是雇傭制還是承攬制問題,雖然台北市勞工局已用公函認定為雇傭制,但南山資方仍執意違逆政府政策,持續與多位員工進行訴訟,日前竟讓一位「恐龍法官」判決資方勝訴!根據這個判決,奔波勞碌為南山建立壽險天下的大多數業務員,竟然都不算是南山的員工,這樣的資方豈能支持?

南山資方之所以持續不懈地堅持承攬制,當然是有龐大的利益誘因做基礎的。如果是承攬制,資方就可以把勞健保費用中應由雇主分擔的費用,推給政府;如果是雇傭制,資方就須負起責任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並分攤健保費用。根據南山工會估計,這筆勞健保費用大約在二百億到三百億之譜。才辭職不久的衛生署長楊志良,下台前為了解決健保財務困境,以拍賣公事包所得的五百萬元捐給健保基金做秀,這五百萬元與南山資方應依政策提撥的勞健保費用一比,立刻顯得虛偽而微不足道!

承攬制三個字,讓資方偷笑,讓勞工無奈,更讓政府失血!政府平白為資方分擔了這麼龐大的勞健保費用,不就是所有勞工納稅人的損失?不管是真工運還是假工運,南山員工如果不能站穩立場,跑去支持無良資方,工運界就應給予譴責;南山工會如果勢單力孤,不是現在資方加未來資方的對手,工運界就應給予聲援!無論如何,都不應是現在的袖手旁觀,保持沉默!

那麼,南山的資方到底是誰?現在還是美國AIG集團,這一點常常被人忽略。美國公司逃避我政府勞健保費在前,如今又準備將南山賣給專門炒股票炒房產的潤成集團在後,欺人之甚,台灣豈能無言!工運界豈能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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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勞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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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稍微問了學者意見;撇開承攬或雇傭制爭議.
目前買家(準資方 )似乎已經咬到獵物
爭執點是吞不吞得下肚.

其實我並不一定要雇傭或承攬,但如是公司說的承攬就應該是完整的承攬;不應該薪資所得課稅,不應有新業績考核、和懲處等人事權。
公司一方面對業務員說是承攬,但卻是處處都用雇傭的管理方式和制度;公司避開雇傭的責任,享盡了承攬好處。而業務同仁卻承擔了雇傭的責任義務;沒有任何承攬的好處。這真的極不合理!

南山工會加油! 藍維鼎&...加油! 台灣加油! ^ ^
讚許你們是中流砥柱!
南山與業務員ㄉ(實質'僱傭',卻逼你接受'承攬')關係,好比中國與台灣(實質'獨立',卻要你接受'一中'框架)ㄉ關係;
真ㄍ大欺小! ...

能不能問問
這個工會以前幫過哪些工會或工運活動啊

從87年7月成立的南山工會在每場的工運活動都有參與,近期的日航工會與華洋工會的抗爭都有.還有........

根據企業最愛的理論
20%人員創造80%業績
80%人員創造20%業績

同是業務員的利害就南轅北轍
南山業務員的案例在勞基法雇佣承攬制上打轉
是永遠不會有出路的

內勤外勤..固定薪資與佣金當然該分別處理分別對待...

每次各工會上街抗議時都會有南山工會的代表出席聲援,每年五一勞動節勞工上街大遊行南山工會也一定參與!

謝謝以上訪客的熱心回應,
可惜直到目前為止,工運界似乎還沒有人響應?

臉書上似乎 自主工聯有意合作!?...

可以先從金融保險服務業開始啊
特別保險業都有不少工會
還有問一下
為什麼是環保團體出來主張呢?

作者何金山是老記者,過去主跑工運,現在參與較多的是環保工作。
長期關心各種社運,主張社運不分家。

為什麼沒有人討論過問題的核心,一旦列為全僱傭制,沒錯,業務同仁可能短期會有好處,但下列問題有沒有認真思考:
1、佣金會不會下降?有可能不下降嗎?這家公司現在一年賠多少錢了?不降佣金可能嗎?
2、退休金被虛增的問題如何解決?符合退休條件的人如果灌一下水(最簡單的請朋友或家人買保單即可,查不到也堵不了)退休金隨隨便便可上百上千萬輕易到手,想問一下,南山可支應幾個人退休,輪的到你拿退休金嗎?
3、不要跟我講不會或不想灌業績,真的佣金算工資的話,不灌的人可能是聖人吧!
4、這是法令不週延的制度問題,不是苦勞問題,不要把業務人員的講的很像是被資方壓迫的族群,業務人員跟平常上街頭的保全、護理人員、工廠工人等可憐勞工不同,努力一點年所得上千萬的比比皆是。
5.好笑的是,不要講全世界,連對岸及越南等勞工權益至上的共產國家業務人員都是承攬制了,偉大的中華民國政府才會有招攬保險適用勞基法的規定,這也算是一絕了!

ps.我不是南山人,除了有15年前曾在南山工讀一年的經歷,但看到南山現在的情況真的令人不捨,一家好好的公司被一小部分的人搞到上萬人要上街頭,這也算是最諷刺的笑話了!

此位仁兄所言,有一部分言之成理,但不一定要用承攬制解決問題,
由於我也不是南山人,最想看到的還是南山人自己的說法...

我也認為工運界應聲援南山人壽工會,但南山人壽工會似乎也應開放全體員工均可加入,如此自可大聲要求資方,應響應政府新勞動三法之實施,公開鼓勵全體未入會員工,均應加入工會,以使這些需要辛苦上街頭表達意見的員工,得以透過工會這個法定團體,充分表達他們真實的心聲,以民主的方式,決定工會的訴求及行動。

至於工會要求潤成應承諾外勤人員與公司為雇傭關係乙項訴求,因為我不了解過去南山人壽與外勤員工是甚麼關係,無法表示意見。如果過去該公司與員工即為承攬關係,且過去員工亦已接受,新雇主潤成希望入主南山人壽,似乎僅需承諾延續原有之權利義務,包含對員工的權利義務,如果工會要求在此併購過程中,增加新雇主之義務,似乎也不大合理。但如果過去就是雇傭關係,新雇主當然就應承擔必要之責任。

據我所知,南山人壽資方對外勤員工一方面聲稱是承攬關係,另一方面卻又以薪資所得名義報稅。

以薪資所得名義報稅或執行業務所得報稅,對僱主是沒什麼差的啦,反而是對員工有差。
先不論財政部開放保險業務員適用執行業務所得是近年來的事,南山工會希不希望適用執行業務所得也應該要表態吧!

這文章作者搞不清狀況亂寫
多少南山人想要執行業務所得
作者知道嗎?

工會把路都走死了
難道工會還不面對嗎

想當年業務人員適用執行業務所得,是所有業務人員奮鬥三十餘年,利用二次政黨輪替機會才爭取來的,結果最主要爭取的公司變成不能用,真的好好笑~
以後二代健保一實施,有補充健保費的問題,是否適用執行業務所得就差的更大了。
工會的作法跟伊索寓言的殺雞取卵一樣,著眼於短期利益,卻不知道有沒有考慮到業務人員未來長期的利益。可悲~

不過想不懂我在悲什麼呢?我也不是南山人,應該是等著看好戲如何發展才是!

如果承攬制真的是多數勞工想要的,我建議乾脆大家一起要求廢除勞基法,全台灣都把僱傭制改為承攬制,這樣人人都是自營勞動者,自己當自己的雇主。當然,這樣也就不會有工會了,更不會有工運了!
只是,這樣對勞工真的好嗎?這種制度走得下去嗎?

承攬制絕對不是多數勞工想要的,勞基法也是放諸四海皆有的法律,但保險業務適用勞基法合不合理?或更具體的說,以工廠法為主體的勞基法適不適合在保險業務工作,就見仁見智了。問一下保險外勤人員,為什麼想要從事業務工作?我敢說不外乎下列理由:
1.不想朝九晚五的生活,或者自由,可兼職
2.想要賺更多的錢
3.在制度內創業當老闆
4.因為家人朋友因素
5.熱愛保險精神

第一點就充份表達此不同於一般行業的特性,也就是樓上有講到的,為什麼全世界多數國家都接受保險業務工作是承攬性質,這個國家還能為此議題吵了13年吵不停。
我不想猜測,但真的很難不令人連想運作幾十年好好的制度,為什麼要改成為雇傭約?
為了結清年資利益?為了將佣金視為工資衝一下退休金?我相信偉大有理想的南山工會應該不會這麼膚淺吧!這麼不會不考慮公司真正權益吧!這麼不會不為以後的同仁著想吧!但不惜以少數人的勇敢精神去挑戰多數同仁微弱的呼喊,還說這是公司動員的假工運,坦白講智商不足的小弟我還沒想出其他理由,可能還真的有更崇高的目的吧!
就局外人來看(我不是南山人,更不是保險業務員,充其量只是一個南山保戶),實在很有興趣知道21世紀還有那家公司可輕易強迫上萬人違反意願上街頭,更好笑的是還真的會有立委相信工會意見才是主流意見吔~~

【面對南山交易案,南山工會的主張!】
一、新買家必須承認南山人壽與外勤員工的僱傭關係。
二、新買家必須依法為外勤員工投保勞健保及提列退休金。
三、新買家應結清外勤員工適用於勞基法後之年資。
四、新買家意圖變更僱傭合約時,必須與南山工會協商。
五、外勤員工的公積金屬於員工個人之完稅所得,新買家應無條件歸還。

樓上臺灣證交所工會何常務理事講的很中肯,看一下南山工會的主張,全部都是新買家應該什麼什麼的....

學者也分析說:中資是個真正議題..但利萎超越黨派!!...

21世紀還有那家公司可輕易強迫上萬人違反意願上街頭?這個答案也許不易辨明,
但哪個公司可以阻止"工會"代表勞工發聲,答案卻是很清楚的,
以下是活動當天南山工會的聲明:

南山工會表示,南山發動五月五日的集會,為了確保會場「單純的聲音」,不僅事先的報名作業完全排除掉南山工會7,500名會員,現場佈局也可以說是滴水不漏,完全不讓工會會員有接近會場的機會。公關公司把這場集會辦得像是一場嘉年華會,這場「豪華工運」,估計得花掉南山兩千萬,唱歌跳舞呼口號,整齊的制服、帽子、旗幟,完全沒有個別的訴求,只有主辦單位的統一的口號,那就是「南山過關安定台灣」。

上萬人是否被強迫上街,外人恐無從知悉,活動主辦單位決定其辦理方式,外人似也難置喙。因此問題的關鍵應在於,既然南山人壽已成立企業工會,依據工會法,該企業之全體員工不是均有權利且有義務加入工會嗎?如果企業工會只占全體員工的一部分,當然會被資方挑戰工會之代表性。

因此工會似不需參加此一「自發性活動」,而是應公開呼籲資方鼓勵參加該次活動之員工均應加入工會,以提高工會入會率並因而提升工會之代表性及會費收入,如此是否更可突顯「多數員工」不循法定管道(工會)表示勞工意見,卻需上街頭的矛盾?

沒人說承攬制是多數勞工想要的,而是不同的勞動性質應採取不同的雇傭關係!!所以似乎也沒有所謂廢除勞基法之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