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恐同-立法不能少、教育要趁早
517國際反恐同日 社團聯合記者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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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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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同(Homophobia)是針對同性戀者、同性戀行為而來的恐懼和厭惡,這種不合理也不理性的恐慌,除了展現在個人的恐懼、歧視與輕蔑的言語、仇恨與報復的行動,國家的各項制度也經常充斥著因為恐同而來的歧視與排除。為了創造一個不再恐懼同性戀、跨性別的社會,國際人權組織號召世界各國於每年517日,世界衛生組織正式將同性戀從精神疾病剔除的日子,作為「國際反恐同日」(International Day Against Homophobia and Transphobia),以喚醒人們關注因為同性戀恐懼而產生的各項歧視與暴力行動。 

就在全世界各國熱烈舉辦反恐同活動的這段時間,台灣卻正遭遇同性戀運動興起後最嚴重與最全面的反撲,化身為家長與教師的宗教團體,強打鞏固家庭價值的口號,企圖摧毀台灣好不容易逐漸開展的多元性別教育,並企圖抹黑多元家庭,無視多元家庭也是愛與信任所建立起的社會單位。 

為了響應國際反恐同的訴求,並且嚴正回應近幾週來反對中小學納入同志教育的各項恐同行動,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聯合民間社團,將1984年以來台灣發生過的重大恐同事件製作成一張「台灣恐同」地圖,提醒社會大眾,同性戀恐懼不曾消失,而且是以各種形式現出原形。我們將從以下各層面來回應台灣恐同的歷史與現狀:


    一、台灣恐同事件簿(簡至潔,婦女新知基金會秘書長)

    二、多元家庭法制化的推動  (許秀雯, 律師、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代表)

    三、台灣同志教育的推展現況 (呂欣潔, 同志諮詢熱線文宣部主任)

    四、情感的時間性與人生的多重選擇 (紀大偉, 作家、政治大學台灣文學研究所助理教授

    五、瑞典的反歧視法案推動現況 (楊佳羚, 性別平等教育協會常務理事)

    六、跨性別的處境與人權  (高旭寬, 台灣跨性別權益行動會發言人)

    七、同志基督徒對恐同言論與行動的回應 (小恩, 同光同志長老教會幹事)  
        

 真正要創造一個友善性別的社會,國家絕不能繼續在立法與教育上缺席!


 
新聞聯絡人

婦女新知基金會秘書長 簡至潔 0939-617-638  youle@awakening.org.tw 
 

台灣恐同事件簿

婦女新知基金會 2011.5.16 整理 
 

  年份 事件 地點 內容
1. 1986 台北地院:駁回祈家威的結婚聲請 台北地院 1986年祈家威與同性伴侶到法院公證結婚,惟法院拒不受理。
2. 1997/7/31 常德街事件 常德街 員警為驅離同志,在原本同志之聚集地「二二八紀念公園」採取宵禁, 又對常德街展開大規模攔街臨檢,將四十多名街上民眾帶回警局拍照,有人遭受非法拘留於警局、夜間偵訊、強迫拍照存證,並威脅通知家人。
3. 2000/4/20 葉永鋕事件 屏東高樹國中 屏東高樹國三學生葉永鋕在課堂間去上廁所,被發現倒臥在廁所中,經送醫後不治。葉永鋕因舉止動作較女性化,在學校常遭同學霸凌,上廁所常被人脫褲子「驗明正身」,導致他後來對上廁所有陰影。學校內甚至有行政人員認為葉永鋕應該為自己的死亡負責,認為葉永鋕娘娘腔的行為,應該要事先接受長期的輔導。
4. 2001/6 行政院:人權基本法草案不過關 行政院 法務部完成「人權保障基本法」草案,雖然參照了世界人權宣言的基本架構,但直到現在,這部草案卻一直出不了行政院的大門,讓同志人權一直停留在紙上談兵的階段
5. 2001/12/31 國防部明訂同性戀無資格當憲兵 國防部 國防部發布的在甄選標準中排除性別認同障礙(同性戀)當憲兵的資格。以行政命令限制同性戀不可擔任憲兵。後在同志團體抗議下,國防部長才於隔年中旬指示取消這項規定,並表示過去有此限制,是為了「維護非同性戀者的安全」。
6. 2003/12/19 侯水盛同志亡國論 立法院 侯水盛在立院表示:「同志如果都可以結婚,結果生不了小孩,臺灣就會亡國」。
7. 2004 王世堅與李慶元 台北市議會 王世堅說,2003年舉行同志公民運動的大遊行,「極盡惡心之能事」,「教壞囡仔大小」、「傷風敗俗到極點」。王世堅說,「99.9%的絕大多數都是異性戀」,這些「極少中的極少數,汙染了多數的空間」。李慶元則認為,同志傾向大部分像「戀獸癖」一樣,是可以治癒的偏差行為,應要求教育局禁止各個學校成立同志社團。
8. 2004/3/4 金毆女中 短髮事件 台北市金甌女中 北市金甌女中學生向《蘋果》投訴指出,該校打壓同性戀,不但限制學生不能留中性髮型,且處罰同性戀學生以鋼刷跪地刷洗地板、抄寫《金剛經》
9. 2004/11/5 高雄警方臨檢侵犯同志人權 高雄市警察局 同志酒吧負責人詹銘洲指控,高雄警方不斷故意騷擾臨檢他,造成合法經營的酒吧被迫關門,他和員警因而發生拉扯衝突,告到法院,詹銘洲也質疑法院是幫兇,在審辦過程中,莫名其妙停止法庭錄音。
10. 2006 台灣同志婚姻立法遭立委阻擋 立法院 蕭美琴於立法院提出「同性婚姻法」,遭到保守立委如賴士葆等人反對,且並無說明理由就提案否決,連進行公開討論的機會都被剝奪。
11. 2007 桃園地院:駁回女同志收養 桃園地方法院 在本案之收養人經濟、身心和收養動機皆符合領養條件,卻因法官認定收養人的同志身分,會造成被收養人性別角色的混亂,而駁回收養申請。
12. 2008/12/17 輔大:不接受懷孕與同志學生 輔仁大學 天主教學校認為「性別平等教育法」違反天主教教義,包括中小學在內的全台四十八所天主教學校已決議不在校園內推動該法。其對性平法的異議,是針對同志及懷孕學生受教權等相關條文,認為這和教義明顯衝突。
13. 2008 疾管局仍繼續主張「高危險群論」強化男同志與愛滋連結 疾管局/全台各地 2008年,經過許多團體奮戰七年後,疾管局仍繼續主張「高危險群論」強化男同志與愛滋連結,更要求地方衛生局進入男同志空間大量篩檢,無所不用其極「搜尋」各地男同志。
14. 2010/11/10 衛生主管機關污名化已進行血篩之捐血者 台北 被告於2009進行血液篩檢呈陰性,2010年參加捐血活動,在同年4月確認感染愛滋。檢察官以"過失致重傷害罪"起訴,起訴內容將對於愛滋的防治,限縮成對於特定族群的責難,視同志族群為愛滋病高危險群。
15. 2010/12/29 馬偕醫院:解雇男跨女員工 馬偕醫院 馬偕醫院不准跨性員工(男跨女)穿著女裝,並以各種管理手段逼其離職。該名遭解雇員工控訴資方歧視,要求恢復工作權。
16. 2011.4 施明德發起我心未死運動,要求蔡英文公佈性傾向 全台各地 施明德表示,性向就像財產一樣,應當要公布,要當國家領導人,就沒有個人隱私,要求蔡英文公佈性向。
 
 

「多元家庭法制化」與反恐同的關係

發言人:許秀雯律師

(法國巴黎第十大學法學博士研究生) 

恐同是什麼?恐同是一種不合理性的、對於同志的恐懼與厭惡,恐同者最主要的徵兆往往表現為非常固執的「異性戀至上主義」,以及盲目維護「異性戀婚姻特權」的言行,這是因為恐同者在某些宗教或某些經不起檢驗的道德教條洗腦下,認為「正確」的愛只有「一種」,但作為反恐同者的我們,認為他們所認可的「正確的愛」,無論形式或內涵都非常僵固狹隘,恐同者在言行上所展示出來的「對異己的強烈排他性」,讓人難以相信他們主張的是「真愛」而非「仇恨」。 

伴侶盟基於民主、多元、平等的理念,自2009年底成立後即致力於推動「多元家庭法制化」的立法運動,我們主張異性戀婚姻不應該是成家的唯一道路,台灣應讓同志婚姻合法化,並應同步推動一個有別於婚姻制度的伴侶制度,其伴侶契約的成立、解消及當事人間權利義務內容均較婚姻制度來得更寬鬆與彈性,藉由賦予人們更多自主協商的空間來實現不同的人對於「理想的家庭關係」所具有的不同的期待與需求。 

我們認為「多元家庭法制化」本身在效果上將會產生矯正歧視、實踐平等的正面作用,因此多元家庭法制化本身即是反恐同運動的重要取徑之一。 

但在推動「多元家庭法制化」的同時,亦應同時推動對抗歧視與反恐同的法律,我們認為,所有歧視與恐同的行為都應該要有完整的法律規範來因應處理、因歧視與恐同而產生的霸凌、仇恨犯罪(hate crime)須被處罰,這些事項若缺乏國家與法律的力量作為後盾,反恐同的工作不可能獲得實效,但是,只談立法或處罰絕對是不夠的,如果我們沒有足夠的公共資源投注於教育之上,以教育來從事「歧視與恐同」的事前預防,那麼光是立法來進行事後的處罰並不能遏止恐同思想與言行的再度發生以及不斷複製。這是為什麼,我們堅信,立法與教育是反恐同的兩大基石,二者相輔相成,缺一不可。 

國家與法律應該反恐同,然而,如果我們的國家與法律對同志萬般不利的社會處境視而不見,對同志成家權利長期被剝奪始終漠不關心,這種異常的沉默與冷漠難道不是恐同的癥候嗎? 

值此國際反恐同日前夕,伴侶盟呼籲台灣政府要勇於打破沉默、積極立法,把台灣同志長久以來被不當剝奪的成家權利以及完整的、不受歧視的公民權利,還給同志,以告別台灣的「恐同時代」。我們認為,保障同志權益的公共行動與立法,保障的不僅是個別的同志,還保障了所有人都能享有「多元且平等」的文化與社會環境的權利,因此「反恐同」其實是每一個真正民主自由的憲政國家基本的核心任務,也是我們每一個人作為公民,都有權利要求國家實現的公共任務。 
 

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發言稿

發言人:呂欣潔

(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文宣部主任) 

2011年的今天,我們要說台灣社會實在還不夠了解同志。就算我們總說,台灣是全亞洲最同志友善的國家,我們有全亞洲最大的同志遊行,有各種樣貌的LGBT團體,還有保障多元性別學生與老師的《性別平等教育法》,很多人以為台灣的同志很開心,甚至連許多同志本身,都覺得身在台灣是件很幸福的事情。 

但我們必須說,這一切都還不夠。 

我們不能以為,身為一個LGBT的性少數走在路上,不會被仇恨犯罪的時候,就是這個社會友善了;我們不能以為,可以上網認識同志朋友、可以去GAY BAR/T BAR跳舞放鬆,就是這個社會友善了;我們不能以為,一年有一天可以上街遊行大喊,我們是同性戀/雙性戀/跨性別,就是這個社會友善了;我們更不能以為,我們現在所有的一切,都理所當然地會一直擁有下去。從剛剛的台灣恐同事件簿中,一直到最近所發生的種種恐同事件,在在都警惕著我們:必須更努力的讓這個社會看見,真正的同志樣貌,我們必須集體站出來,不斷的提醒這個社會,同志跟所有人一樣,生活在這個台灣社會中。當我們以管窺天的時候,都會以為我們看到的已經是世界最美麗的天空,但我們如果不走出去,永遠都不會知道,真正一望無際的星空有多美麗。 

在台灣的很多人,還是不夠了解同志,所以他們恐懼,不願意謙虛地了解差異,反而以真愛之名箝制相同本質的愛,卻忘了人的親密關係需求是自然存在的現象,更是人之所以為人的基本人權。當整個台灣社會,口口聲聲說著要教育孩子尊重、包容、有同理心,但轉身卻用各種方式嘗試剷除異己,看不見社會早已存在的多元繽紛樣貌,實為虛假的尊重、偽善的包容。 

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多年來致力於讓社會大眾認識真實同志的社會教育工作,我們始終相信,台灣社會是充滿友善的社會,只要透過教育來了解真實,我們可以消弭恐懼和歧視,減少許多家庭與社會的悲劇。14年來累積至今,已超過數千場次的演講現場,至少上萬人聽過我們勇敢義工夥伴的生命故事,從未因此聽聞任何聽眾或學生,因此『變成同志』,但我們看見更多,尊重差異和友善多元的種子,在孩子的心裡萌發。記得好多次演講過後,總有學生偷偷的跑到講台前,跟勇敢現身的義工說聲『對不起』,這聲抱歉不只是說給義工聽,更是那些在無意中霸凌別人的孩子,說給過去曾經被他欺負的同學聽的。也有已經失去孩子的父母,聽完我們的演講,眼眶泛淚的低聲訴說,如果他們早點認識同志,或許他們的孩子不會被迫離去,或許還有共享天倫的一天到來。我們看到,要消弭恐懼與歧視,真的要徹底地從教育做起!塑造一個友善且和諧相處的家庭、校園與社會環境,不論何種性別認同/性傾向的個人、家庭、親子、師生、同儕之間都可以彼此尊重、彼此包容。理解,是走近的第一步,需要每一個人『異同努力』! 

0516反恐同‧反恐跨性別記者會 發言稿

台灣跨性別權益行動會(TW-TRANS)  高旭寬 

五月真是熱鬧,宗教團體「真愛聯盟」串連老師和家長共同反對多元性別教育進入中小學,他們認為孩子年紀小,心智尚未成熟,若給予太多性知識和多元性別認同的資訊,容易誤導孩子因為好奇而亂嘗試,後果將不堪設想,但究竟孩子得到性知識和多元性別資訊會導致什麼嚴重後果呢? 

真愛聯盟與聯署反對多元性別教育的家長老師們說:「讓孩子知道太多性知識會導致孩子性濫交,同志教育會讓孩子變成同性戀,嘗試同性性行為會得到愛滋病,給孩子多元性別認同和變性醫療資訊會讓孩子性別錯亂!」過去愛滋防治教育在宣導使用保險套時也引起校園恐慌:「倡導使用保險套就是鼓勵學生不負責任的性濫交!」不只在教育現場,包括前立委侯水盛也說過「同志婚姻合法,台灣就會亡國」。 

我們不禁要問,這種極度簡化、荒謬的邏輯和巨大的恐慌為什麼如此深入人心?因為成年人自己都不知道如何面對差異,不敢正視違反道德的情慾和情感,不想理解男女兩性之外模糊曖昧、又男又女的跨性表現,這些自認為成熟的大人們只知道從小要純真無慾,壓抑順從,長成典型的男人女人,從此過著一夫一妻、一生一世的異性戀婚姻關係才是王道,除此之外一無所知,性/別道德恐慌也讓這些大人們企圖封鎖各種情慾、性傾向和跨性別的相關資訊,用愚化嚇阻的方式企圖蒙住青少年和兒童的眼睛,也蒙住了自己的眼睛。 

許多人擔心多元性別教育會讓孩子觀念混淆、性別錯亂,很抱歉,我得嚴正地說,雖然兒童和青少年的性傾向和性別尚處於摸索階段,不過那就像是談戀愛一樣,不見得能夠第一次就訂終身,但是孩子們愛什麼、喜歡什麼、想當什麼,他們心裡清楚得很!沒有錯亂!我看到真正錯亂的是一群成年人穿著「真愛」潔白亮麗的外衣,掩蓋衣服底下慾望騷動亂竄的肉體,為了迎合貞潔的好形象就拼命妖魔化、醜化真實人性中的情慾和性別多元展現,例如婚前就跟人上床打炮的人會上街高喊「不要婚前性行為」;奉子成婚的父母嚴格要求兒女守貞純潔;明明自己或自己的孩子是同性戀、跨性別的家長老師,會跟著連署「反對多元性別教育」;自己就在複雜家庭長大、或在婚姻中痛苦萬分、另一半在外面有小三的大人們,卻告誡孩子無論如何都要維持一夫一妻核心家庭的價值,這種恐懼道德汙名所造成的矛盾行為也同樣發生在種族歧視當中,就像明明有猶太血統的希特勒卻屠殺猶太人,有麻瓜血統卻憎恨麻瓜一樣《哈利波特》,這才是真正的錯亂! 

反對多元性別教育,說穿了根本不是擔心孩子的發展,而是反映出家長老師和社會大眾對多元性別與性教育的不知所措,而這個不知所措就來自於恐性、恐同和恐跨性的無知,成年人都無知了,如何教育孩子尊重差異?如何成熟理性地引導孩子探索自己的身體、情感和性別認同呢?如果家長老師們不願意放下真愛(狹隘)的幻想,不願意虛心反思真實而複雜的人性,繼續堅持不看、不聽、不給資訊的防堵教育,你們沒有資格說自己的心智比孩子成熟!教育孩子之前請先教育你自己!  
 
 
 

0516反恐同‧反恐跨性別記者會 發言稿

同光同志長老教會‧小恩 

台灣到底有多少同志基督徒?如果以2009年做的台灣基督教教勢報告的5%、與對同志人口比例研究的保守估計10%相乘台灣總人口數來說,台灣至少有十多萬的同志基督徒。但承受整個台灣社會、教會反對同志壓力與恐懼的人數還得相乘多倍,因為十多萬個同志基督徒就有十多萬個家庭。 

同光同志長老教會,是亞洲與台灣第一間同志教會,由一群具有同志身分的基督徒們,因長期在信仰群體中壓抑自我,希望可以聚集一起不必擔心受怕、可以暢談信仰與生命,所以在一九九六年由一位異性戀女牧師(楊雅惠)帶領成立。成立過程相當艱辛,但縱使已過十五年,台灣教會界的恐同氛圍依然沒有太大改變;同光教會的信箱與電話,仍有來自全台各地同志基督徒以親友們的傾訴與求助;他們因性傾向和別人不一樣而長期感覺罪惡、不被愛、甚至被相同信仰的教會與家人排斥。有人被趕出教會、有人無法受洗、有人無法像其他信徒一樣進入神學院學習與裝備以回應信仰、有人伴侶過世時被教會儀式屏除在外無法參與全程…這些不斷發生的事情還不包括同志基督徒們在教會每週每日必須喬裝異性戀以迴避性傾向與婚姻交友議題的痛苦。 

近日同光許多夥伴都收到許多基督徒朋友們轉寄來自真愛聯盟發起的「反同志教育進入中小學的連署」。而這個連署不只是其聲明的「家長與教師立場」而已,整個連署的發起與動員都和台灣許多基督教會脫離不了關係。真愛聯盟與其發起團體利用社會多數人還有多數基督徒對同志的不了解與恐懼,在社會與教會裡促成許多分裂與心碎;許多支持同志或對議題有不同看法的朋友們,在教會多數氛圍的逼迫中簽下連署,而同志基督徒和其家人們在多數的壓力之下,為避免曝光也被迫刻意迴避或為不認同的立場背書。 

關於近日真愛聯盟發起的「反對同志教育進入中小學」連署,本會堅定支持教育部將「認識同志」議題納入中小學「性別平等教育」課程,期待可以落實「更多認識、不再歧視」的平等教育目標。關於這個議題,我們的聲明與回應如下: 

    保守基督教會人士向來否定同志的生命特質,將同性愛視為罪惡,並對包括教友及非教友在內的同志進行性身分的壓迫,因此同光同志長老教會在1996年5月5日成立,提供一個完全接納、認同各種性身分個體的信仰空間。

    保守基督教會人士普遍存在於各基督教宗派之內,目前在臺灣社會中以「靈糧堂」體系最為活躍;專門為矯正同性戀而成立的「走出埃及」組織的主要金主就是「靈糧堂」。同光教會在過去15年來,接納了許多從「靈糧堂」及「走出埃及」出走的同志基督徒,因為他們在這些組織裡受到心靈傷害,被迫否定自身生命特質,甚至萌生自殺念頭。

    保守基督教會人士基於對聖經中少數段落文字之特定解讀,向來將同性愛視為罪惡,並宣稱「同性戀性取向是異常的性心理發展或偏差的個人選擇甚至是具有傳染性,必須矯治而且可以治癒」(保守基督教會人士刻意使用「性取向」的字眼而不使用「性傾向」,就是否定同性愛可能為天生自然的立場宣示)。然而從1950年代以來聖經學界已逐漸認為那些被拿來反對同性愛的聖經段落,事實上針對的是古代異教徒之特定偶像崇拜行為,而非兩情相悅的同性愛,因此不能做為定罪同性愛的依據。這些保守基督教會人士也選擇性地忽視耶穌基督親自的教導:「人不結婚的理由很多:有些人是生來不適於結婚的;有些人是人為的原因不能結婚;另有些人是為了天國的緣故而不結婚。」(馬太福音19章12節)另一方面,現代精神醫學已經確認同性戀的性傾向雖是少數、但仍是正常的性心理發展(而且在絕大多數案例中並非可以自行選擇),因此不需要被矯治,美國精神醫學會的官方立場也反對各種矯治同性戀的手段。顯而易見的事實是,同志父母所教養之子女並非都是同志,同志之父母也並非都是同志,所以有關於教導學生「認識同志」將導致學生「變成同志」之說法,完全是無稽之談。

    同志議題在台灣與世界教會中都尚未有一致看法。在台灣,只有極少數牧師與教會支持議題並開放教會歡迎同志,而國外有些教派除了加入沒問題外,甚至在擔任神職、民事結合或同性婚姻上也漸漸有不同於以往的討論與空間。例如美國聖公會、聯合教會、還有前幾天公開發表議決讓同性戀傳道人也可以被按立為牧師的美國長老教會等等。

   耶穌基督說:「主的靈臨到我,因為他揀選了我,要我向貧窮人傳佳音。他差遣我宣告:被擄的,得釋放;失明的,得光明;受欺壓的,得自由;並宣告主拯救他子民的恩年。」(路加福音4章18至19節)身為基督的教會,我們堅信所有遭受壓迫的人都應該獲得釋放、光明與自由!因此,同光同志長老教會堅定支持教育部將「認識同志」議題納入中小學「性別平等教育」課程綱要,並盼望早日看到一個尊重及接納多元性身分的和諧社會。 

多元並不亂,因為那多元底下是由很多的個人與故事組成。一個人就是一個故事以及許多人不花時間就不會了解的脈絡。我們經歷辛苦的認同,是因為從來沒有人告訴我們、教育我們世上有這樣的創造與差異。我們長期活在罪惡感與羞恥中,不是因為上帝這樣厭惡我們、不喜愛我們,更不是因為聖經這樣說,而是,當我們還是孩子的時候就這樣的被教導與告誡。我們像其他孩子一樣,花了人生中很多很多的時間與力氣來尋求愛、尋求認同與被理解。但當基督徒們在教堂裡、在電視機前面不加思索的責備與咒罵時,這些期待愛與理解的禱告通通都會化為無聲。我們當中的很多孩子比誰都敬虔、比誰都乖、比誰都怕犯錯,因為我們好怕當我們做不好、遭遇不測、家庭不美滿時,很多人會說「都是因為你們是同志」或「就是因為這樣所以你們才會是同志」。但其實我們和許多異性戀一樣,都會犯錯或就是無法選擇的來自不那麼完美的家庭與遭遇。 

最後我要說,真正的包容從理解開始,跳過理解的包容是無知甚至是驕傲。呼籲異性戀基督徒們:在因著自己的信仰與感動實踐所認為價值觀與關係的同時,不要踐踏與阻止同樣被上帝創造的同志們的信仰與感動! 
 
 

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發言稿

發言人:楊佳羚

(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常務理事,瑞典隆德大學社會學博士) 

    我的發言分兩部分,一為瑞典法令的他山之石,二為我身為一個媽媽的親職經驗。 

瑞典法令的他山之石

    瑞典的同志運動主要議題為反歧視法、伴侶權與婚姻權、領養與人工生殖,從1944年同性戀除罪化到2011年修憲的層次,將人民平等的權利擴及基於性傾向的平等(詳見最下面附錄)。 

    在2009年同志婚姻合法化之前,瑞典2006年大選前左右翼七個政黨的辯論中,其一主題即為同志婚姻合法化。瑞典右翼之一的基民黨(基督教民主黨),向來反對同志婚姻合法化。在辯論會中,綠黨黨魁Maria Wetterstrand質問:「我們瑞典不是民主政治嗎?為什麼同志婚姻合法化是在座六黨的共識,卻因為右翼要留住基民黨留在右翼政營,而變成是一黨決定的狀態?」當時基民黨黨魁Göran Hägglund回答,「基民黨深信婚姻是建立在一男一女的基礎上」。之後右翼贏得大選獲得執政,雖然有約500位牧師上網連署,但2009年瑞典同志婚姻終於合法化。 

    民主社會雖然保障基民黨的宗教、言論、組黨權,但當同志婚姻通過時,基民黨或基督徒不能以「這樣的法條一設立就會鼓勵所有人變成同志去結婚」、「這個法條將造成瑞典兒童性別混淆」,然後就動員黨員去遊說立委來廢除這個法。如果異性戀真如基民黨所相信的如此自然而然並為神所定義,基民黨及基督教徒自當不必那麼恐慌異性戀者會「那麼不堅定地『變成』同志」。 

    同樣的,民主社會保障個人言論、信仰、組黨的自由,因此,如果一個人說,「基於基督教信仰,我無法說,『同性戀是對的選擇』,我自己也不會成為同性戀」,這是可以的。然而,這只是個人的信仰,她/他不能將自己的信仰加諸在別人身上,干涉別人生活方式的選擇;同時,她/他也必須認知到,她/他對聖經的詮釋也只是其中的一種,在基督教中,有支持同志的牧師和她/他有不同的詮釋,也有同志具有和她/他一樣的信仰,深信神愛世人,不會因為一個人的性傾向而背棄祂的信徒。 

    同時,基於瑞典的反歧視法,如果一個人心底深處無法認為「同性戀是對的」,她/他也不能表現出歧視的態度,尤其當她/他身處教師、社福人員、醫護人員、房屋仲介、同事或上司等位置時,否則都會犯了「反歧視法」。此外,如果這個人說,「同性戀是不對的,所以都該死!」或「外國人滾回去!」這時,她./他更會觸犯仇恨某一族群的「反煽動法」,因為她/他的言論煽動別人去仇視某一族群的人。在2011年修憲後,性傾向更與性別、族群、宗教同列為人民平等權的保障對象,沒有人可以因為一個人的性別、性傾向、族群、宗教而被歧視,也沒有人可以因為別人的性別、性傾向、族群、宗教而歧視他人。 

    也就是說,反歧視法案與同志平權教育並沒有壓迫任何一位異性戀的選擇權與生活方式;一個人可以基於任何原因不選擇當同志,但沒有任何理由可以批評別人的選擇、動用權力想要「輔導」、「矯正」、「改變」別人的選擇。 

    然而,雖然瑞典有「反煽動罪」,但當一位牧師在佈道時說「同性戀是當今社會的病」而被告,卻被判無罪。在每年的斯德哥爾摩同志大遊行中,也可看到仇視同志的人對同志丟酒瓶;而瑞典同志組織代表在赴地方開會時,亦遭仇恨攻擊。所以,即使瑞典有許多關於反同志歧視的法令,但仍處處可見法律與實際的落差,距離一個讓同志亦享有人民基本平等權,無須恐懼不受威脅的理想境界仍相去甚遠。 

身為一個媽媽

    我的孩子在瑞典出生、長大,到快四歲回到台灣。從小我就陪著她一起多元閱讀,和她共讀的瑞典繪本包括《Målin的媽媽和Lisa結婚》(裡面故事為瑞典女同志人工生殖合法化之前,女同志與男同志伴侶的互相合作,讓女同志伴侶有小孩,而Målin及Lisa肚子裡的小孩分別為這兩位男同志的生理小孩,兩位爸爸也會不時來訪)、長大後與童年友伴Wilda結婚的《公主Kristella》;我的朋友裡有許多男女同志,她也在瑞典看到同志同居伴侶、參加過瑞典斯德哥爾摩、西班牙馬德里、台灣台北的同志大遊行。 

    然而,在她回到台灣半年多的時間,我發現她開始會問我「所有男生都喜歡藍色,所有女生都喜歡粉紅色,對不對?」或「我們班有兩個女生說長大要結婚,媽媽,兩個女生要結婚不可以吧?」的問題。仔細一問,這並非老師說的,但我驚訝的是她與四、五歲同齡友伴的相處竟然也讓她學到性別的刻板印象與同性戀的禁制。我搬出了《公主Kristella》問她:「Kristella不是和Wilda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嗎?在瑞典妳不也看到xx叔叔他們就是住在一起啊!」她說:「所以在瑞典可以」。我說:「雖然在台灣還不行,但媽媽和朋友希望以後台灣也可以讓相愛的人能結婚或住在一起,不用管是男生還是女生」。 

    我以這個例子來說明,性別平等教育、同志教育雖然是我從孩子小時候就給她的東西,但這個教育只是整個社會大環境中多麼小的努力,而且是要不斷地與大社會對抗的持續歷程。我很遺憾,我的孩子似乎沒有在我這樣的持續教育中有「變成」同志的趨向;如果同志真的那麼好變出來,我們應該有數據顯示所有女性主義父母及同志父母所教出來的小孩都是同志(但顯然沒有,實在可惜)。 

    很多家長也許都聽過自己小孩在幼兒園階段就已經說:「我長大要和xx(異性友伴)結婚」。然而,我從來沒有聽過任何一個家長問小孩:「妳/你確定妳/你是異性戀嗎?妳/你還那麼小,怎麼可能決定自己的異性戀傾向?」也不會以不知引自多久以前或錯誤解讀的心理學來質疑,「妳/你現在還在『幼兒的無性別期』耶!怎麼可能要談結婚?」在念羅密歐與茱麗葉或梁山伯與祝英台時,恐怕也很少人以「她/他們還沒到廿歲的成年,怎麼可能已經發展出了『成年異性密友期』啊!」來質疑這些古今中外的著名青少年情侶是否太早確定自己的異性戀傾向。我認為,一個人可以因為自己詮釋宗教經典的方式而不認同同性戀或不想成為同性戀,但她/他無權干涉別人的選擇,包括自己的孩子。如果口口聲聲說要「尊重」,卻要阻絕教育現場一點點認識同志、支持同志學生的空間,那樣的尊重只是空談。 

    同志教育是性別平等教育的重要一環。我常對我的瑞典朋友說,我覺得台灣的〈性別平等教育法〉比瑞典所談的「性別平等」要進步得多,因為瑞典的「性別平等」指的只有男女平等,而性別平等教育法則因為葉永鋕案例的省思,以及看到太多學生因其性別特質、性傾向而在學校遭歧視、霸凌,而保障不同性別特質及同志師生。在瑞典學校,也發現學生的霸凌越來越多是基於性傾向的歧視,因此2006年的反校園及對小孩的霸凌才如此與同志息息相關。 

    身為一個家長,我要說的是,同志教育根本在許多學校都還未起步,也永遠都嫌不夠。我們需要更多的同志教育與性別平等教育來反恐同、反同志歧視、反同志霸凌。 

附件一:瑞典同志相關法令沿革,參考自瑞典同志組織RFSL網頁www.rfsl.se 

1944年 同性戀除罪化

1972年 瑞典成為第一個合法變性的國家

1979年 社福委員會同性戀從「疾病」類別中移除

1987年 禁止歧視同志

1988年 同志伴侶可同居(與異性戀伴侶同居完全相同)

    1995年 同志伴侶可到市府成為登記伴侶(registered partnership,視同婚姻伴侶,但不稱為婚姻的原因是,此時之婚姻定義仍是「一男一女」,且可選擇世俗婚[在市府公證]或在教堂結婚;但同志伴侶登記為partner只能在市府)

    1999年職場禁止歧視同志。同志監察官(Ombudsman,簡稱HomO)依據此法而設立,如有職場歧視可向同志監察官申訴。

2002年  大學院校禁止歧視同志。

2003年  禁止因性傾向而仇視某一群體的人(即反煽動罪);

    開放同志伴侶(包括同居或登記伴侶)領養,與同居或婚姻之異性戀相同

    禁止購物、服務業、租屋等領域歧視同志

    2005年 禁止社福領域歧視同志,包括社福人員;社福體系;失業、疾病與年金保險;健康與生病照護;女同志伴侶(包括同居或登記伴侶)可人工生殖

2006年  禁止小孩與高中以下的學生之歧視與霸凌

2009年  禁止歧視包括基於性別認同與性別特質的歧視

        社福委員會將扮裝、戀物與SM從「疾病」項目中移除

    婚姻性別中立(婚姻不再以一男一女為定義,即俗稱的同志婚姻合法化,亦即同志可選擇在市府公證或教堂結婚)

    2011年  修正憲法,將性傾向列於禁止歧視之類別之一(例如,台灣的憲法保障「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在這裡性傾向還未列在這些條列的類別之一。亦即,瑞典的禁止同志歧視已達修憲的層級) 
     
     
     
     
     

情感的時間 (Temporality of Affects)

發言人:紀大偉

(政治大學台灣文學研究所助理教授) 

      主流社會將異性戀者的時間軸(或生命歷程)視為理所當然︰人在求學之後就該就業,就業時就該找異性戀伴侶婚嫁,結婚之後就該生育養兒防老,然後買房子付房貸…. 這種時間軸太被視為理所當然了,所以大家並不會將之稱為異性戀的時間/生命。只會說,反正大家都是這樣的。 

      有些同志卻努力打造同志的時間。人在求學之後就業,就業時找到同性戀伴侶,幾乎婚嫁,然後一起買房子付房貸…. 聽起來好美好,可是,很多同志(很多異性戀者也一樣)卻沒辦法享有這樣的生命歷程。很多人(不論性傾向)並不會找到長期交往的伴;很多人會一輩子單身;很多人很難就業;很多人無力買房子……  

 在主流的異性戀時間和(偏向主流的)同志時間之外,我們不妨想像更多元的情感的時間讓更多的人口得以享受多元的生命選擇。 

主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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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我贊成同志結婚共組家庭,甚至異種聯姻(人類嫁娶任何動物植物或礦物),我相信那是真愛的表現之一,而且文明的社會就應該立法承認並且保障。但是我堅決反對把同性戀,及同性性行為模式陳述放入教育中,理由如下
生命的本質在利用多變的延續,達到更長遠時間(生生不息)的目的,人類所面對的不只自己造成的後果,同時我們無時無刻要對付更多看不見的敵人,在未來的某一天也許你(妳)就是唯一的(解藥),這也是日語中所說的"羇絆",每個人都是有關係的,即使並不認識。
同性相戀數千年來,從懲罰凌虐到漠視後認同存在,其間異性戀者多數採取事不關己的態度,使得這類非主流生命價值延續至今。
政府的無能錯亂讓你(妳)們有機可趁,人類性別只有男與女沒有所謂多元的,多元的是性取向,同志該爭取的是合法的婚姻共同責任關係才對,有這樣的關系出現在公共社會中,才有實質的意義吧,願意承認同志是非主流生命價質,會讓同志們活的更坦然更快樂。
教育的啟始打從娘胎就開始了,甚至是精卵時期的環境異動生命經驗,就影響著個體的長成,這是同性相戀者永遠無法以言語傳承的,若是同性相戀是生命演化所必需的,我想肛門這個器官應該會長成不一樣的型態吧!請原諒我的不敬。
學習從好奇開始,別騙人專家都知道,我們都是因為好奇而產生興趣,不好的好奇經驗,使我們知道這是不好的不愉快的,好的好奇愉快經驗使我們產生興 趣,進而長時間從事或專研,這一個"興趣"可能持續多年,因此可知,在異性戀無法分析歸類同性戀的形成原因,加以區別前,實在不該把有可能成為誘因的元 素,放入教育裡不僅浪費,也增加在拉圾資訊無限膨脹的年代,小孩僅有的學習時間,甚至無意間創造更大的同志市場,得利某些欲望人士。

>,我們都是因為好奇而產生興趣,不好的好奇經驗,使我們知道這是不好的不愉快的,

這是指受到異性的傷害嗎?

>,小孩僅有的學習時間,甚至無意間創造更大的同志市場,

這是要拉一些正常的小孩變成同性戀的意思嗎?

討厭同性戀就是恐同?
哈哈
那我恐的可多了
恐貪污恐黑道恐血汗工廠恐氣溫高過30度
哈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