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母不用管理?小心政府卸責!揭開「保母登記制」假管理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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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6/02

原訂於明天(6/3)早上9:30於台大校友會館辦理的記者會:[ 保母不用管理? 小心政府卸責! 揭開「保母登記制」假管理真相] 已取消!

我們擬於下周立法院衛環福利委員會開會之前再行辦理,以期立法院重視嬰幼兒托育安全的制度問題,勿等出事才後悔。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 王兆慶

*****************************************    《兒少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修法之際,內政部兒童局竟打算用「保母登記制」,立法推卸中央政府的責任。民國87年至今,整整推動了十三年的保母管理制度,將形同白忙一場,由政府帶頭侵蝕我國幼兒托育安全的基本水準!

「就地合法」與「假管理」當道!

依據內政部兒童局的「居家式托育服務登記及管理辦法」(保母登記制)草案,三年內任何想從事保母托育者,無須取得學歷、證照或任何專業訓練證明。據悉內政部兒童局的理由是,有一些具備愛心的保母,應該讓他們先「就地合法」,再給大家補上課即可。然而,無資格保母可能「有愛心」,也可能「很危險」。尤其保母專業訓練(民國76年起)及保母證照(民國87年起)根本是上路多年的制度,時至民國100年卻取消法規對學歷、證照、訓練等一切要求,實在令人錯愕。  

此外,在「保母登記制」的侵蝕下,讓家長賴以安心的定期訪視也將被取消,托育管理變得因陋就簡。例如以前縣市政府委辦的社區保母系統,要派專業人員至保母家中,現場「審核」托育環境安全,並定期進行訪視。但一旦轉換為「保母登記制」,將憑申請登記者提出的一紙「切結書」,就可以片面認定居家環境必屬安全。

請把平價、優質的保母托育,還給勞動家庭

保母管理不能打迷糊仗!請政府聽見勞動家庭的托育需求,依照現行「社區保母系統」的規格,訂定《兒少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切實有效管理保母托育,並以民主審議機制,訂定合理收退費基準。約束超收、欺瞞、疏忽等少數保母違規行為,並杜絕托育因為補助而巧立名目、變相加價的亂象,催生平價、優質的托育制度!

記者會時間:6/3(五)上午9:30 地點:台大校友會館3C室 現場提供: [照片實例]未經管理的危險托育環境 [家長心聲]上班族的苦惱:保母好貴、好難找!

聯絡人:托育政策催生聯盟 王兆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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