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6/17
板橋區信義國小一名小五男童,在學校搬水時被同學不慎絆倒受傷,當天老師並未主動告知家長學童受傷,事後又質疑家長誆騙醫療費用;學童母親前天向市議員林國春陳情,認為老師因她是低收入戶,才會故意羞辱;校長陳聰明表示家長與老師在溝通上產生誤解,將會再溝通。
男童母親趙小姐說,上周四她兒子和一名同學在教室搬運桶裝水,正要將水倒進飲水機時,另一名簡姓同學跑過來要幫忙,卻不小心絆倒她兒子,導致兒子雙膝受傷,在同學陪同下到保健室擦藥,當天老師卻未告知她,直到小孩向她哭訴腳痛時才知道。
趙小姐周六帶小孩到醫院檢查。因她是低收入戶,經濟較拮据,商請老師先代墊,事後再請簡童家長支付醫療費用。但因她當天忘了帶健保卡,自費付了1475元,隔天再拿健保IC卡至醫院退費,最後只付250元。而老師因先墊付1475元,認為趙小姐故意先拿自費收據以少報多,意圖誆騙醫療費用。
趙小姐說,她到醫院退費後,就打算要將多餘的費用退還,沒想到周二下午就接到學校訓導處楊姓組長的電話,要求她到學校一趟,她擔心孩子是不是又發生什麼狀況,到校後卻被楊姓組長當著眾多老師面前,指責她「要詐欺老師多少錢」,讓她覺得受辱。
校長陳聰明表示,老師因覺得金額有異,向醫院查證,發現費用僅250元,因為這是代墊費用,老師不敢大意,希望趙小姐說清楚,可能雙方在溝通上產生誤解,會儘快聯絡家長及老師面對面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