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縣將助綠島、蘭嶼爭取

2009/01/13

 ︹記者黃麗加台東報導︺開放離島設置賭場的離島博奕條款立院三讀通過,擁有蘭嶼、綠島兩個離島的台東縣是否加入爭取行列,台東縣府昨天表示,在離島居民多數贊成、中央提出完善配套措施下,縣府樂觀其成並願意協助爭取,但仍以民意為依歸。

爭議十多年的開放離島設置賭場的法案,由於台東縣有蘭嶼、綠島兩個離島,因也在範圍內,對於是否爭取在﹁台東這兩顆明珠﹂設觀光賭場,成為大家關心的焦點。

 台東縣政府表示,所謂的博弈條款,就是離島建設條例第十條的修正案,規定只要地方性公投超過二分之一同意,就開放離島設置觀光賭場,投票人數不受縣投票權總數二分之一以上的限制,也就是說,只要當地居民有二分之一同意,就可以建賭場,但這種以地方性公投來決定地方建設的方式,也有民間團體反對。

雖然蘭嶼及綠島兩離島也在博弈條款範圍內,兩離島一直以來即以觀光發展為主軸,縣府也朝分別以﹁再生能源島﹂及﹁國際生態島﹂規劃,但若未來由立法院所通過的博弈條款能完成除罪化,並有相關完善的配套措施,且兩離島居民達到條例規定的投票比例支持與接受,縣府樂觀其成,並將協助離島爭取。由於居民讚成及反對的聲浪都有,因此仍將以民意依歸。

 綠島鄉公所秘書鄭文仁表示,去年綠島鄉代表會曾就綠島是否設置觀光賭場,進行全島民眾問卷,超過八成民眾歡迎,不過必須做好配套措施。

 蘭嶼鄉長周貴光表示,一點興趣也沒有,蘭嶼已經很可憐了,還要我們來賭博,除了賭博難道就沒有其他方法刺激經濟嗎?蘭嶼籍縣議員江多利指出,蘭嶼的腹地太小,不適合發展博弈,況且經和民眾接觸,民眾都表示不贊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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