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勞工團體會務人員工會聲明稿】又見工會涉嫌違法資遣會務人員?
全國勞工團體會務人員工會對桃園縣產業總工會資遣會務人員的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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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11

本會近日接獲一澄清函,詳述桃園縣產業總工會日前發生了一起疑似不當資遣會務人員之事件。會務人員工會對此表達質疑,我們希望這些領導全台灣勞工爭取權益之工運領導者,能言行一致,不僅只是口頭上誇言為勞工奮鬥,對其內部的會務人員之勞資關係更應有一致的標準,此已經不僅是桃園縣產業總工會內部之事件,而是全台灣工運界應嚴正正視之事,此事尤應攤開陽光下接受工運各界的審視與檢驗,本會要求桃園縣產業總工會監事會或其所加盟之團結工聯對此展開調查,將調查結果公諸於眾,以釐清真相,若調查結果發現有工運領導者竟以資方之手法迫害會務人員,該工運領導者應公開向當事人及工運各界致歉。

此事之始末簡述於下:

1、 一、6月12日桃園縣群眾服務協會假中華電信八德營業處三樓舉行年度大會(桃園縣產業總工會辦公室亦位於三樓),當日產總辦公室內有秘書及幹事兩名,協會向幹事借酒精清洗會議室之白板,又向另一名產總秘書借釘書機。

2、 6月28日毛振飛理事長致電群眾服務協會王耀梓理事長表示,產總幹事私自幫群眾服務協會開產總辦公室,且未經允許使用產總影印機幫協會影印資料,此涉及忠誠問題,產總決定將此幹事解雇。

3、 同日協會王理事長及該名幹事丈夫查證後分別向毛理事長澄清,然未獲毛理事長接受,且表示其解雇已決定無法收回。

4、 同日晚間產總秘書長姚光祖與該名幹事於產總辦公室內對質,確認並無使用產總影印機幫協會印製資料之事。

5、 7月1日該名幹事辦妥離職手續,簽下自願離職書,且接受毛理事長及姚秘書長私下給付之金錢。

6、 同日群眾服務協會發澄清稿給產總。

7、 7月4日產總理事長改變說法,表示資遣幹事之事與協會無關,純粹該名幹事工作能力表現不佳之問題。

8、 7月5日產總理監事會議,毛振飛理事長於會上表示此與群眾服務協會無關,而是長期該名幹事表現不佳,且於會上細數該名幹事所有表現不佳之事證,最後經過溝通該名幹事自願離職,給付該名幹事之金額無庸產總負擔,係理事長自行吸收。(產總理監事會議上,毛理事長並未將協會澄清稿公佈)

毛理事長素為台灣工運界之知名公眾人物,理應為全台灣工運界之表率,其言行更應置於公眾之下詳細檢視,本會秉於維護工會會務人員權益之立場,關注此一事件,並提出以下數項疑點,要求各工會及工運團體、社會大眾對此事監督、關注:

1、 說法前後不一,資遣理由到底為何?

在此件資遣會務人員事件上,毛理事長起先表示該會務人員將資源讓其他團體使用,是忠誠問題更是「原則問題」,不能不解雇。幾天後,卻又改口,以「能力不足」為由予以解雇。請問毛理事長,其資遣原因究為何者?若為忠誠問題,請問此一事證未明之情況下,何來忠誠問題?即使未經允許,影印機擅自借予群眾服務協會使用,難道群眾服務協會與桃園縣產業總工會係敵對團體?群眾服務協會理事長王耀梓先生與毛振飛先生有著長年的工運革命情感,若此事涉及忠誠原則實難令人置信,且以此理由資遣是否違反勞動基準法之比例原則?

2、 以「能力不足、不能勝任」為由資遣該名會務人員是否合理?

遭資遣的會務人員,患有重聽,毛理事長在僱用前即已知悉,且她負責的會計業務,在就任的三年六個月以來,均可勝任,並無重大失職之處,何以卻突然以她重聽、能力不佳、無法勝任為由,予以資遣?究竟是該會務人員對會計業務無法勝任,還是桃產總交代過多原本根本不屬於其業務範圍的工作,讓她難以勝任?還是這根本就是編造羅織資遣理由?

3、 工運領袖歧視多重弱勢勞工?

桃產總遭資遣的會務人員為五十餘歲的中高齡的女性弱勢聽障勞工,桃產總在對指控的事實無法提出依據之情況下,完全不聽取該會務人員解釋申辯的機會,也不管桃園縣群眾服務協會的說明,動輒予以資遣,之後又以工作能力不能勝任為由與該名勞工終止僱傭契約,此是否有嚴重侵害勞工工作權及歧視多重弱勢勞工之嫌?毛理事長數次身為團結工聯活動召集人,代表廣大基層勞工,對自己擔任理事長的桃產總僱用的弱勢勞工之處理是否有不當之嫌?

4、 是資遣還是自願離職?

從6月28日起,理事長即告知該會務人員資遣,經由該會務人員、以及桃園縣群眾協會理事長發函並說明無效,7月1日正式資遣,資遣之事實明顯。然而,桃產總何以又要求該會務人員簽署「自願離職證明」,裡面還載明多項離職後的「禁止條款」?「自願離職證明」形同「合意終止契約」,實務上常是資方逼迫勞工簽署、聲明放棄一切合法權利的辭職書,讓資方得以規避資遣費以及任何其他相關費用與法律責任;而「禁止條款」則形同「競業條款」,要求勞工於離職後還要對原工作單位保持忠誠,一定期間內不得到相關產業,並且不得洩漏相關業務內容,否則動輒以高額賠償金恐嚇。合意終止契約以及競業條款,這兩種都是資方最常拿來逼迫員工自行離職、並甚至在勞工離職後還繼續施放的緊箍咒,此向為全國勞工界所痛恨,毛理事長身為桃園縣產業總工會理事長並曾任團結工聯活動召集人,對此應知之甚詳,能否對外界說明為何以此手法,對待自己的會務人員?且能否對外公佈該自願離職書之內容形式?

我們要問毛理事長:如果是資遣,何以要求勞工簽署「自願離職證明」?既然是自願離職為什麼又要給予一筆金錢?如果是能力不足則應該予以資遣,何以又變成是自願離職?且為什麼又不是由桃產總負擔法定資遣費,而是由理事長和秘書長個人吸收?如果是該會務人員自願離職,何以之前又先後以她「忠誠問題」以及「因為重聽而能力不佳、無法勝任」為由資遣?到底哪一種情況才是真實的情況?

毛理事長身為國內重要的資深工運領袖,向為全國勞工景仰,動見觀瞻,一言一行必須謹慎。我們很遺憾的看到毛理事長在此一事件上留下了諸多亟待澄清之疑點。如果這些疑點不釐清,對全國勞工將難以交代。

基於捍衛工會會務人員勞工之尊嚴與工作權,全國勞工團體會務人員工會請工會界尤其是身為桃產總加盟團體之團結工聯及桃園縣產業總工會監事會協同本會派員對此事展開正式調查,對外公佈調查結果以釐清真相,且為避免對該名幹事造成二度傷害,桃產總不宜片面公開該名幹事不適任之事證,尤其這些是在未經過該幹事對質下之片面證據,因此所有事證請交由調查小組進行調查,若資遣確屬不當,請毛理事長公開向該名幹事及全台灣勞工發表道歉聲明,並回復該名幹事之聲譽及公道。

此已不只是單一工會與某位會務人員之間的勞資爭議,此事牽涉到了工運界的大是大非。工會幹部在外夸言捍衛勞工權益,對內卻涉嫌以資方心態與手法對待會務人員,這並不是第一次,如此一而再、再而三的類似事件,如何不讓有志投身工運和全國勞工的有志之士心寒?台灣的工會習氣如果腐敗至此,如何還能讓人對現有工會有任何期待?桃產總和團結工聯的各盟會,如果對此繼續噤聲,又如何能讓人相信這些工會可以繼續領導台灣勞工、邁向自立、自主的康莊大道?我們沈痛的提出這份公開聲明,盼桃園縣產業總工會與團結工聯的幹部與有志之士,一同關切,釐清真相!

------附件------

桃園縣群眾服務協會澄清函

本會理事長王耀梓先生於二十八日上午,接獲貴會(桃園縣產業總工會)毛理事長電話,表示經旁人告知,本會於六月十二日舉行會員大會(本會會員大會會場係透過本會王文福理事商借貴會辦公室外中華電信會議室舉行)時,竟請貴會林幹事打開辦公室的門並使用影印機印製本會手冊講義等,毛理事長並因此表示要資遣林幹事,因為林幹事沒有經過允許竟擅用產總資源印製本會手冊講義,此已涉及產總的原則問題。

王耀梓先生接獲消息後,查證並向毛理事長澄清並無毛理事長所認知之情事,且於電話中表明若有誤會願親自赴產總理監事會說明並道歉,然未獲毛理事長同意,毛理事長仍堅持其資遣林幹事之心意堅決,並表示此一未經同意使用產總資源之行為係他確認過後之事實,因此除資遣林幹事外(毛理事長表示資遣費毋庸產總負擔,由其私人負擔),並表示此事將由產總開會討論因應之方式,產總對於此事須嚴正處理。

本會認為毛理事長之言行有誤會本會之嫌,本會在此陳述當日之事實如下:

1、 本會於十二日大會當天工作人員約於中午十二時至中華電信會議室,當時貴會 林佳瑋秘書正於辦公室內辦公,林幹事因為係本會會員,於十二點多至會議現場,且停留時間不長,因其下午有事,因此早到只為先於本會大會簽到簿簽到,必須早走。

2、 於林幹事短暫的停留時間,因為中華電信會議室之白板上之汙漬難以擦除,因此本會杜光宇常務監事向林幹事商借酒精清除白板之汙漬,並旋即歸還該酒精。

3、 林幹事簽到後於一點前離開產總,之後即未返回。

4、 之後本會會員趙女士亦向貴會林佳瑋祕書借訂書機使用,並於會議結束後放置於辦公室外會議桌上歸還。

5、 綜上本會僅向貴會商借酒精及訂書機,且均經貴會祕書同意使用,之後亦皆歸還。

6、 林佳瑋秘書離開辦公室後,辦公室即上鎖,本會並無人有貴會辦公室之鎖匙(杜光宇先生於去年自產總離職後,鑰匙即已交回貴會),且林幹事提前林佳瑋秘書前離開,本會斷無進入貴會辦公室使用影印機之可能。

7、 當日大會,貴會顧問姚昌良、常務理事孫守凱、理事王清能、監事陳安德、候補理事林長才…上述多人,亦皆為本會會員,因此當日皆在現場,上述諸人皆可為證並無產總所言誤會之情事。

8、 此事之後經過林幹事向姚光祖秘書長確認,當日留置於產總影印機上之文件並非本會之文件,因此所謂未經告知使用產總影印機之說法純屬誤會。

本會實不明瞭向貴會商借酒精及訂書機等文具竟致如此之誤會,且因此導致貴會幹事無辜受累遭受資遣,在此向貴會及貴會秘書致歉。

此致 桃園縣產業總工會

桃園縣群眾服務協會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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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看完這篇聲明稿,真覺得這件事非同小可,確實是大是大非的事,相信桃產總或團結工聯會有所回應吧?
讓真相有水落石出的一天,而非或稀泥,打泥巴仗,若是如此,那就沒意思嘍!

大是大非+1

苦勞網可以做個報導嗎?採訪一下另一方的說法。

感覺是很進步的工會~~怎麼會這樣欺負員工???
苦勞網加油~~~不要因為捐款就軟掉~~~~~~~~~~~~

若干社運團體內部自己都有勞資糾紛,旁人多半會以經費有限、事情太忙來緩頰。但其實這些問題非常重要且關鍵。如果沒有釐清,那麼許多投入社運的人恐怕永遠來來去去,運動難以茁壯。

杜光宇, 汪英達, 蕭涵清這些人就是借個名目在報仇而已麻. 佯裝成"大事大非",何不照照鏡子?還「本會近日接獲一澄清函」咧...自己當初有小動作而跟別人發生衝突,現在利用勞工來反咬一口,還冒充正義使者?整天算計東西,這才真的讓運動難以茁壯. 看到這消息,我只感到噁心...

(揮手~媽~~我上電視了~~)

借名目或私人恩怨應該不是重點吧~~
應該是問這件事是不是真的有發生?
假如是假的~就算沒有任何恩怨也不該發~
假如是真的
其實本來就該接受檢驗~
在各執一詞的情況下~讓他們自己的調查小組來調查是合理的吧~
這種可以公開檢驗的勞資爭議~應該沒有正義使者什麼的問題~
在苦勞網上面匿名罵一罵倒是挺有蒙面正義使者的風度喔?

我覺得協會的立場應該是很抱歉害到該位勞工啦~
希望這件事情回歸到原則性的討論
這位匿名的朋友
雖然點名亂罵這件事總是會燃起人的興趣
可是為什麼你不認真問一問你想捍衛的人
因為借酒精就開除一個人是不是合理的呢~
大家平常在辦活動難免有些摩擦
或者個性不合
我不否認可能常常跟人吵架
可是有個人因此丟了飯碗是個事實
我覺得講私人恩怨沒什麼意義
最基本的
要符合勞基法吧

樓上Wang

看來你很了解內情.....
你說是報仇,意思是群眾協會的澄清函不是事實?
究竟桃產總解僱該會務人員的真相是什麼?

如果工會都以資方的手法來對待自己的會務人員,還談什麼運動的茁壯,自己都做不到了,什麼理想都是空話

桃園群眾協會是甚麼團體阿?
会務人員公会是哪些人阿?

Wow, 忽然很在乎勞基法了耶. 有解雇問題, 那個勞工如果很在乎, 當然可以爭取; 但杜光宇, 蕭涵清你們這些人, 想假裝成是中立客觀"接獲陳情函", 其實是躲在背後要桶人家, 是怎麼回事? 說說看是誰主導撰寫這聲明? 這些人和桃產總有沒有仇麻? 批評別人前也要澄清有沒有利害迴避.

還有阿, 如果你們真的這麼在乎勞基法, 請把你們過去積極促進勞資協調成功, 因此賺來的官方補助, 先交出來吧. 你們敢說, 在協調成功能獲得比較多補助的壓力下, 你們還那麼在乎勞基法給勞工的權益嗎??勞工的勞基法權益受損, 你們都幫忙寫聲明幹"雇主"嗎? 你們過去公開批評過那個老闆? 我怎麼都沒看到. 標準的內鬥內行, 外鬥外行, 就是這樣.

桃產總資遣變成自願離職,顯然缺乏正當性。人民團體不只不能違反公共秩序,更不能不增進善良風俗。桃產總不能不「踹共」!

不然就向桃園縣的勞工局檢舉,要求介入調查與處分。

桃產總在資遣會務人員這件事上究竟真相如何?不能就「事情本身」做說明嗎?整天內鬥內鬥的

給這位匿名的朋友:
我是很樂意用很多篇幅說明我的私人恩怨啦~
我曾經跟以前的同學
因為社運和環運的實踐問題
筆戰到臉紅脖子粗~
吵架到現在~彼此看到都不打招呼~
我們以前一群朋友,因為學長劈腿.
所以女生彼此亂吵架,男生打過好幾次架
我還知道苦勞網的誰誰不爽誰誰
還知道誰因為誰暗戀誰而不爽...
很多,很精采吧?
如果大家喜歡聽,那我們可以一直討論
沒有問題
可是
這跟有一個無辜的中年阿姨被不當解雇了,到底有什麼關係

就算產總裡面有誰誰誰跟誰不合、誰誰誰跟誰不爽
那又如何?

就可以因此解雇一個勞工嗎?

我之所以贊成我們協會發澄清稿
是因為
身為協會的工作人員
雖然那個酒精也不是我借的,訂書機也不是我借的
可是我是有在想
如果我開大會的時候有先檢查那天的訂書機可不可以用
其他人就不會順手去跟產總借了
或者
我當場應該要強烈主張,中華電信白板很髒,就不要用嘛!
事實上,酒精擦了也真的沒用orz
後來
我聽到那個阿姨被用"借酒精給我們協會"的理由
遭到開除
這件事情我是錯愕的
我很抱歉我們害到她
那幾天
所有幹部,產總的、協會的
大家都非常努力在溝通、斡旋
希望可以挽回
幫她保住工作
好幾天的努力,你又懂了嗎?
最後呢?還是沒用啊!

所以我主張產總的確應該好好釐清這件事
那是一個勞動人權的問題
當然,對方要不要處理是他們的權限
不是我能控制的

我是沒有思考過這跟以前那些你提到的恩怨
比如說我學長劈腿、我跟那些女生吵架、社團惡鬥....
等等,到底有什麼關聯性啦!
如果這位匿名的朋友妳一定要牽連到那裡,我也沒辦法
但其實看你的敘述方式
我覺得你可能不了解我說的這些歷史脈絡
你的情報來源.可能沒幫你補到情慾解放那幾段喔!
所以,我猜
你可能誤以為產總有些人得罪過我?
所以我現在才主張這個阿姨的勞動權益?
呵~因為學長劈腿的私人恩怨,所以要在苦勞網發聲明?

你會這樣想
那是因為你覺得,這位阿姨被解雇,是件小事
但是你認為我因為過去那些情感糾葛的私人恩怨
故意要批判產總
才是真的?
我覺得你應該是家裡很有錢吧?
不然就是妳還沒有出社會工作,
才會這樣想吧!
因為
一個女人因此丟了工作,是真的
一個女人只因為借訂書機給別的團體就被開除,也是真的
一個女人被老闆告知開除後
隔天還必須簽下自願離職書
也是千真萬確發生的事情
而妳竟然可以忽略這件事本身的嚴重性
只有私人恩怨是重要的?

她不是你口中的"勞工"這個名詞而已ㄟ
她是一個有血有肉的人ㄟ
她丟掉工作這件事情,你曉得她的心情嗎?
你他媽的又懂丟工作對他是什麼意義嗎?
對你來講,丟工作不是件大事
不代表對其他人來講不是

如果你去打工
老闆因為你借衛生紙給隔壁的店
就把你開除
難道不該幹這個老闆嗎?
就算老闆解釋說~這中間有什麼恩怨~那又怎樣?
你不要以為我們沒有公開幹過別的老闆
你不知道而已,因為你也不關心
就像你也不關心聲明稿和澄清函裡面說的:

"這位會務人員真的只有因為借酒精 就被告知開除了
事後還簽下自願離職書"

因為你只關心什麼私人恩怨啊~產總啊~仇什麼的
所以你也只看得到這個

當每個看到這件事情的人
都在問:為什麼因為這樣就要開除員工?
你確絲毫不關心這個問題

我也很喜歡跟你討論這些恩怨,劈腿啊,鬥爭的
可是
我就是沒辦法只看到這個

你如果要問恩怨
那我先問你

因為借酒精就把人開除是哪招?

先告訴她她被開除了,事後再要她簽自願離職,又是哪招?

妳回答得出來嗎?
妳先回答
我們再來討論
這跟我學長劈腿、我跟社團同學吵架有什麼關係

我覺得我們這些社運界的人
大家平常打打筆仗~因為做事的方法不同有摩擦
互相吵架
是難免的
可是我們應該不會因此去傷害一個無辜阿姨的勞動權吧?
要吵私人恩怨
就來吵
我跟妳講清楚哪個人背叛過我、騙過我、我罵她多難聽之類的

可是我只想告訴你一件事
今天要不是我們協會偶然借了一個場地開會
然後順手借了酒精
今天這個阿姨就還可以繼續工作
就可以繼續養家活口
因為這樣所以我很希望產總可以出面說明
還她一個公道
我想討論的就是如此而已

如果你在這種討論裡面還有興趣繼續扯那些私人恩怨
你就繼續吧

很簡單啦, 幫別人發聲很好, 但我不覺得你們的動機單純, 因為我知道你批評的這個對象, 是你們過去小動作太多, 被他們趕了出去過; 如此來幫別人發聲明, 還弄些名義躲在後面假裝中立, 是不是挾怨報復. 就由社會公評吧.

你的情慾解放是你的事情, 我才不在乎這. 但你們像這篇文章的篇幅一樣, 批評過那個老闆, 我還真的找不到; 是不是別有用心, 這個時候大動作來欺負人, 就問問你們自己吧. 桃產總他們沒有義務要回應你們這種人, 跟著玩公審遊戲; 要玩, 你們就好好幫著勞工去調解, 去上法院, 到時真相大白, 再來昭告天下吧!

樓上的Wang,你要說的我想稍微知道內情的都知道,我也知道。不過我覺得把這兩件事搞在一起的是你耶!

兩件事:
1.桃產總確實是不當的解僱了他們的會務人員並且--惡劣的叫她簽下自願離職書。

2.然後桃產總跟群眾服務協會裡面確實有也人與人之間的私人恩怨。

或許因為2所以讓群眾服務協會"比較"努力的在幫忙這件事情,但是那並沒有改變1是一件發生在工會內部,惡劣的雇主解雇員工事件的本質。就算今天桃產總與群眾服務協會因為相親相愛而包庇這件事情也一樣!今天就算不是群眾服務協會發稿,這件事情也應該要被正視與處理。這麼簡單的道理難道不懂嗎?

工運團體的內鬥不是一兩天了,但是內鬥到開除自己的會務人員,則是大大越過工運團體應該維持的底線。如果可以容忍這件事情發生,那我們又怎麼有臉對資方對抗?當我們自己就是惡劣資方的時候!

wow~
桃產總Wang秘書親自應戰,想不到竟然說「你們就好好幫著勞工去調解, 去上法院, 到時真相大白, 再來昭告天下吧!」.....「批評別人(顯然是資方)前也要澄清有沒有利害迴避」...真是有夠侮辱弱勢勞工的啦~莫非桃產總真的腐化了```到底為什麼要為了私人恩怨開除一個弱勢勞工,跟他們一天到晚抗議的資方有什麼不一樣???揪警`````毛理事長是不是變成毛主席了呢~~~

從聲明到留言都是反串
真是台灣工運奇觀!!!!!

聲援Wang用報仇觀點看問題

順著這個邏輯,
我們應該先問問
桃產總毛理事長解僱會務人員的動機是不是也不單純?!
是不是也是一種報仇呢!!
為了要報仇,為了要洩心頭之恨,犠牲無辜的勞工,對嗎?

支持716,農民返凱道!!

我沒在桃產總上班, 你去查IP就會知道. 我也跟他們沒啥瓜葛. 抹黑我的人, 我想是心裡有鬼. 我從來沒有說, 如果這個會務人員被違法解雇, 是應該的事情. 究竟有沒有這回事, 我不知道. 細節是怎樣, 我也不知道. 但其他看倌也不會知道, 別在這邊跟著喊爽.

但我知道, 群眾協會跟桃產總有過結, 而且是杜光宇這幫人小動作不斷在先(如果不是, 搞工運20年的老毛幹嘛把你們趕走??他真是爛人, 也當不成領袖.); 我也觀察到, 杜光宇這些人, 從來沒有公開寫過什麼聲明, 一出手(還假借個名義、假扮另一群人聲稱「接獲澄清稿」; 如果沒這樣, 我還不會跳出來)就是批自己過去的東家; 我實在看不下去.

工運圈的人都知道這是什麼把戲, 但有些路人可能不明白, 所以我要把它講出來, 免得有人繼續當神棍, 就這麼簡單; 至於, 是不是有人違法解雇, 這當然值得關心, 也有程序可以解決這個問題, 我百分之百支持. 我才沒把兩件事混起來. 混起來的, 是那些掩蓋惡意寫聲明的人.

講實在話, 真的是要幫這勞工, 不會是來這邊把事情做大 (假如真有此事, 你們是他們的敵人, 想也知道這樣鬧, 老毛更下不了台, 原本能解決都變不可能), 我從你們的舉動完全看不到你們是真心要幫這勞工; 會務人員爭取權益是應該的, 但結果被你們這些人利用, 是悲哀的.

Wang:誰都知道怎麼回事。如果看事情都只能夠看到表象,那書都白念了。就別跟這些爛貨起舞就好了。

~~~~~~~~~~~~~~~~~~~~~~~~~~~~~~~~~~~~~~~~~~~~整天搞這種動作,把人鬥臭才開心。

說真的,

以後應該越來越不會有工會要聘知識份子進來的。

怕都怕死了。

解決事情的方法很多,

把局搞爛,比解雇一個人影響還大,

要不要負責?

~~~~~~~~~~~~~~~~~~~~~~~~~~~~~~~~~~~~~~~

"一出手(還假借個名義、假扮另一群人聲稱「接獲澄清稿」; 如果沒這樣, 我還不會跳出來)就是批自己過去的東家; 我實在看不下去."

先說我不屬於任何一方(也歡迎被查ip),我不懂批評自己過去的東家是哪裡讓人看不下去,看狀況吧,還有拿"真的是要幫這勞工, 不會是來這邊把事情做大"這種理由堵住人家的嘴太耳熟能詳了吧。你怎麼那麼確定"不說"就是好策略?有人處理嫌人家運動策略不好不是真心,那不如你來處理這事好了。

澄清稿本來在苦勞網出現過的,後來不知為何自刪,網路上有遺跡,姑且不論原因為何,至少不是"假扮另一群人聲稱「接獲澄清稿」",這種沒有證據又誹謗的話您也講得出來,明明都是從私怨質疑人家舉發此事,還裝作很公道的樣子,有沒有搞錯呀。

全國勞工團體會務人員工會成員還有好多人,你光是抓杜光宇、蕭函青出來批是怎樣?一竿子否定一船人。

如果當事者不願意有人幫腔或質疑,大可要求他們把聲明下架,或者親自上來留言滅火,不需要這麼快就說這個才對那個是錯的,同時自己講了一堆莫名其妙的話。

一個工會領袖做出這種決定,該受到社運圈的檢視,如果因此惱羞成怒、反而非要開除人不可,那這種人被一時遮掩過後,未來就不會欺壓其他勞工嗎?

我簡單一個問題: "全國勞工團體會務人員工會"這篇聲明, 請問是誰寫的(還有, 是誰"接獲"澄清函? "接獲"的概念, 可不是在網路上看來的喔.)? 這都不合常理, 所以我認為就是杜光宇, 蕭涵清這些被桃產總趕出來的人寫的, 他們也沒否認. 當然有人的道德標準可以說, "是他們寫得又怎樣??"但我覺得, 真要幫勞工, 就不該用來作別的目的. 就我所知, 杜光宇這些人過去處理勞資爭議, 從來不是用這種方法, 所以我更懷疑他們利用勞工來公開批鬥老毛的動機(他們最清楚這麼做的效果是什麼). 你也可以說我這種"陰謀論"的說法很無聊, 但我綜合來的資訊就是背後有別有居心, 我不希望有人被騙. 所以說出來. That's all.

還有還有, 不要再扯我不關心那個被解雇的勞工, 這就是兩回事. 我的建議是被違法解雇了, 就去按照程序解決, 不然誰知道真像是什麼?? 你可以說我這種建議太保守, 但讓有過結的人當檢察官主持正義, 也不像話吧? 就我瞭解的老毛, 也不可能去請律師跟她對幹, 真有事情也會解決. 我和這些人沒啥私怨, 連公怨也沒有. 在這個圈子打滾, 我也做過會務人員, 才會知道一些事情, 也大概知道一些人是什麼樣的人. 我再次說, 爭取權益是對的, 但這種搞法, 我不覺得正當, 也不覺得會讓事情釐清.

拼了命寫那麼多回, 就是因為我那巨大的噁心感, 厭不下去. 就是這樣.

以團體名稱發表的聲明,整個團體都要負責,這是常識吧。因為對某個用詞的懷疑猜測,就直接跳到就是XXX寫的,你要不要直接說杜光宇綁架了周佳君、汪英達等其他成員,把他們軟禁在某個地方,才能這樣胡作非為?

拜託拿點像話的推理好嗎?對你不知從何而來的噁心感也比較有幫助。

「以團體名稱發表的聲明,整個團體都要負責」----------
哇靠,那會務人員工會的理事長踹共!!怎麼撞破,喔,不,接獲澄清函的。理事會有沒有開會討論聲明?不是理事長決定就要理事會決議哦。要求一票人照程序處理解僱問題,會務人員工會有沒有遵循程序發表聲明?還是樓上有人講的,就是杜光宇、瀟涵清、汪英達假借名義,綁架整個團體發聲明。這也是大是大非!!!
還有還有,群眾服務協會,當事人不是你們的會員嗎?桃產總一串幹部不是你們的會員嗎?都沒出來講話?以團體名義發表的聲明,整個團體都要負責,杜光宇常務監事應該責令會員表態才對,大是大非耶!!!
上面答案如果都是X,那我建議,鄉民應該會同苦勞網組成調查小組,調查此類利用工運團體名義,敗壞工運風氣的行為。

鄉民我可不要團體負責,鄉民自己負責。QKQK啦。

舉發惡性開除叫做敗壞工運風氣?那工運乾脆不要搞了。從頭到尾除了用部份人有私怨、對當事人不利等攻擊之外,沒看到像樣的理由,是不是支持曝光的網友,也要被抹黑成有私怨、立場不公、敗壞工運風氣?桃產總有這麼不能質問嗎?

全國勞工團體會務人員工會提出的指控,好歹附上了桃園縣群眾服務協會的聲明,從頭到尾質疑他們的人,也不敢否認其中事實。但對全國勞工團體會務人員工會的指控,卻是用私怨等既無說明也無關公益的揣測,就要人家證明自身清白。

到底誰才在敗壞工運風氣?

我是會務人員,也算是工會成員
在工會裡受聘的勞資關係並不比在企業裡平等
私人恩怨也不會因為是工會就不存在
但大是大非不可以隨便出賣

我支持這篇聲明
並且對這篇聲明感到委屈
當事人在真相釐清之前
就被推定有罪剝奪了工作權
必須承受失業和污名的雙重打擊
但因為被迫簽了自願離職
就只能要求一個真相一個事後的公道

大家協助勞資爭議都知道
訴訟是最後一個不得已的救濟管道
法律更是只保障懂法玩法的人
因為還相信工會裡有民主機制
所以期待桃產總自行調查
若資遣確屬不當就道歉
相信桃產總不會連這點基本的素養都沒有
自主工運二十年
不應該只是消耗了諸多奉獻社會的熱情
而養成一個個不知反省的工會頭人
也希望苦勞網進行採訪報導
我們不願放棄的僅僅是一個真相和公道

如果W真如他自己所說對開除會務人員這件事什麼都不清楚,又怎麼下結論說這一切都是故意鬥臭桃產總的?? <br> <br> 即使雙方真有私仇,那關這件事的「事實」又有何干?只因為讓這件事曝光嗎??有問題為什麼不能曝光?? <br> <br> 沒有錯的話桃產總會因為這樣就臭掉嗎??他們自己可以出來說明啊! <br> <br> 沒錯的話,怎麼會臭掉??真奇怪

怪了~怪了~鄉民嚴正要求桃園縣群眾服務協會和「全國勞工團體會務人員工會」符合「程序正義」就是私怨,「舉發惡性開除」就是正義的一方。搞不懂~搞不懂~你質疑人可以,就是不准人質疑你。這啥子雙重標準?

別說「全國勞工團體會務人員工會提出的指控,好歹附上了桃園縣群眾服務協會的聲明」,這種「內銷轉出口」的下流伎倆以為可以當護身符,不要笑死人了。

鄉民在此提出下列幾點要求:

一、儘速公佈「全國勞工團體會務人員工會」理事會紀錄,查明是否有發表聲明的決議。

二、桃園縣群眾服務協會是否有發函給「全國勞工團體會務人員工會」,協會應主動澄清說明。

三、苦勞網儘速組成調查小組,查明桃園縣群眾服務協會和「全國勞工團體會務人員工會」是否有公器私用的行為。

苦勞網鄉民謹上

這位苦勞網鄉民,有點法律素養好嗎?提告跟指控是要有憑有據有正當性與合理性的,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不是我懷疑三個字人家就要照辦,程序正義是給你這樣亂套的嗎?越是這樣瞎扯越讓旁人想把事情搞清楚。

樓上說的對。網路搜尋不到「全國勞工團體會務人員工會」的幹部名單,不知道這什麼秘密組織。連懷疑...都無從懷疑起。

噗~
對一個就算有幹部名單也不認識的我這個普通鄉民來說,誰發的跟這件事一點也不是我想在乎的問題,回覆看來看去,怎麼都會有人試圖把事情扯到私怨上頭呢? <br> <br>所以到底有沒有人可以出來說明這整件事的真相究竟是什麼啊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27907

這裡有,聲明之下有名單,以此代表就可以了吧。社運圈動不動就XX聯盟、陣線或協會的,不見得是立案組織,但也不是秘密組織。否則一堆稱號都要被污衊到底了。

沒錯,我真的不懂誰發的、跟誰有何私怨的重要性在哪?如果有人懷疑這份聲明會因為私怨而不公正,那就把你覺得不公正、不是事實的點講出來即可。從事實去打擊對方的公信度,而不是從私怨去揣測一堆東西。

越回只是越增加曝光度而已。真想保護被指控的人,還是省省力氣吧。

請就事論事。

「有沒有私怨不重要,我們說的就是公正可信的」

「以團體名稱發表的聲明,整個團體都要負責」

「只要反對會務人員工會聲明的就是維護毛振飛理事長」

好一群工運小政客哇,娛樂效果十足。

台灣的勞工運動失敗的原因在人啦,
應該要有學者或是詳知內情的人把這些狗屁倒灶全部扯出來,
看這些假工運之名的敗類濫到甚麼地步。

看這票人在那邊狗咬狗實在是太有趣了,
情史、劈腿、打架鬥毆、政治鬥爭、黑函、貪污,再加上傳染病,x的比霹靂火龍捲風還猛,娘家或是家和萬事興下檔之後麻煩來個真人真事改編的連續劇,編劇都不用想劇本,每天打電話到工會今天有甚麼劇情就好了。

一群無助於勞工的"勞工運動"人士,笑死我。

沒什麼人關心這個勞工,還在扯些無關緊要的話題,桃產總後續的回應和處理狀況是什麼?難道是因為被說出來了,桃產總便不願善待,他就沒有好下場嗎?沒有人覺得叫人家簽自願離職太扯,還是桃產總出來澄清也好啊。

認為來回文的就是工運團體內部的人在互鬥也真是無聊透頂了。

身為一個局外人(歡迎查ip),只想知道為什麼這樣對一個勞工,又為什麼身為工運領袖可以用這種比資方還資方的手法對待一個勞工?

對所謂的好戲一點都沒興趣,有人劈腿干他人屁事。在一樁嚴重的勞資糾紛裡這重要嗎?

說真的, 我覺得工運圈的人到底再想啥,重點是這個人有沒有被非法解雇吧???就算揭發這件事情的人是出於私怨,發現桃產總非法解雇員工,那要怪也要怪桃產總吧。都跟人結怨了,還不懂得立身處事乾淨一點,仇人這麼多虎視眈眈的看著你犯錯,而且還是座工會的人最不該犯的錯-剝奪勞工的工作權。重點應該是有沒有這件事情,桃產總應該盡快說明,不然如果真的是向這聲明講的一樣那真的很過份很過份。

如果是這樣,我還真希望多看一點內鬥,這樣才能夠讓這些工會頭人互相顧忌,互相揪出彼此可恥的假面具。

關於留言的一些回應
上面留言有問到這次的事情有沒有我跟毛振飛的私人恩怨
我必須說的確有
這件事情毛振飛的回應一直說這是因為工作能力問題
但我認為事實證明的是這是私人恩怨導致波及無辜第三人
我不能接受就因為我跟毛振飛的私人恩怨居然導致無辜者受害
我的動機就是如此
我的想法就是一個搞工運的人可以因為這樣就導致另一個無辜者受害嗎?
有人擔心我站在後面主導
那是多慮了
我寫這篇就是說
我是這件事情的主要發動者之一
沒錯
這沒甚麼好遮掩的
以上
杜光宇

工作能力有問題也不需要叫人簽自願離職。

杜光宇出來公開承認這是"他主導"的了, 但跳出來, 不代表你光明磊落. 因為你沒回應大家對你們的質疑:

1這篇稿件是誰寫的??

2如果這篇稿件的撰寫和你有關係, 是你主導的, 為什麼要假裝中立, 說是會員工會"接獲澄清稿",裝得一副是個第三人團體來主持公道??

3這篇稿還要求你們能代表去"調查"??你都承認和別人有恩怨(而且明明是你有小動作被別人趕了出去), 這樣怎麼會有公信力?

4你號稱搞工運, 但過去從來不公開發稿幹喬雇主, 今天第一次作就是針對老毛, 你這是什麼居心??

5你都承認你和老毛有恩怨了, 蕭涵清卻又一直說沒有, 講得群眾協會和桃產總沒啥瓜葛, 這是怎麼回事??你們不能坦蕩蕩一點嗎???

綜上所述, 因為我質疑你們這種充滿算計的作法, 我甚至懷疑你們寫出來的澄清稿跟這篇文章, 並沒有完全披露事實; 當然, 究竟是不是事實, 誰能知道? 我不是神, 桃產總也沒有在這澄清的義務. 但我想提醒你們, 苦勞網這個園地會接受像你們這樣的一篇文章, 是基於信任你們這類人不會濫用你們的發言權; 但如果老是別有居心, 把能解決的事情拿來做大, 以滿足個人快感, 結果會是讓未來所有討論都沒有純正的可能 (雖然我想你們這些人也根本不在乎).

我沒辦法說有關"此案事實"的問題, 因為我不是當事人, 和桃產總的人也沒聯繫; 我很單純是盡我一個公民的義務, 把我認為不合常理的一篇聲明給說出問題. 我想, 這也不會害到那個會務人員, 這兩個事情間沒有衝突. 我支持會務人員如果受害, 可以循管道救濟. 如果覺得太麻煩, 去找民代都沒關係, 但不該是這樣成為你們政治鬥爭的棋子.

還有, 我認識周佳君, 樓上有人提到她, 不要打煙霧但. 我知道佳君跟你們、汪英達、田奇峰這些喜歡耍小動作的人, 不是同一掛的, 不要拖她下水, 除非這篇是她有分寫的, 不然這些動作只是更難看而已.

說真的, 你們這麼愛用小手段, 我雖然不知道太多內幕, 但都要為老毛把你們清出去, 感到萬幸.

補充一點, 至少, 如果你承認你跟老毛有仇(雖然就我所知是你不對在先), 那你也該想清楚, 你這種發聲明批鬥的方式, 真的是對那位林姓會務人員爭取權益最好的方是嗎?? 我相信你很清楚, 對她最有利的解決方式(如果是要恢復原職), 絕對不是讓你上來這樣批鬥, 而是要盡一切方法, 軟硬兼施逼, 也給個下台階讓老毛聘他回去. 有太多種管道, 太多的中間人可以嘗試了; 例如你們都說你們有那麼多會員在桃產總裡, 假如真的站在正義一方去商量一下都不可能嗎??

你這樣一幹, 除非去打官司打贏(要打贏我想也非常難), 不然老毛哪可能恢復她原職(說實在, 他也至少有給資遣費)? 這是人之常情, 這些你們比我還清楚, 不是嗎?

我不是說工會領袖不該被監督. 我做過會務人員, 也希望有個健全的會務人員工會. 但如果是這樣被你拿來操弄, 就不如解散好了. 我就是因為這樣, 實在看不下去! 你們這樣利用勞工, 還是聽障的勞工, 你們不會感到一絲不安嗎???

給這位Wang先生:

我一直看不懂你的邏輯,也不知道你在強調的東西有何意義,你一直說人私怨私怨,說這是小動作。

這叫小動作嗎?這是該拿出來好好被檢視跟批判的事情。黑貓白貓,會抓老鼠的就是好貓,有污點的證人仍然是重要的證人,你到底懂不懂現在輿論的觀感啊。

雖然你也一直說工會領袖不是不該被監督,但我不明白為何這個工會領袖為何需要給他台階下才能解決這件事?為何對他的道德標準這麼低?倘若如此是不是所有的勞資爭議我們都不該「鬧」?畢竟連應該要有勞權意識的工會領袖,對待自己的員工都這麼需要台階了,一般資本主義的老闆哪受得了。

這種說法我完全不能接受。

支持這種說法的工運人士我也不能接受。這種鄉愿的態度比起會劈腿搞私怨等等的指控來得嚴重多了,又不是壹週刊跟我們講那些幹嘛?你沒有一點自覺嗎?套你的話,你沒有一絲不安嗎?你表現地比你指控的那些人糟上N倍。

如果搞私怨鬥爭的方式就是洩對方苛待勞工的底,我還真想頒獎表揚他們這種搞私怨的方式呢。

你扯的那些人,即便他們是殺人犯,我都會覺得在這裡一直猛扯就是在護航。

「你號稱搞工運, 但過去從來不公開發稿幹喬雇主, 今天第一次作就是針對老毛, 你這是什麼居心??」

我完全不認識杜光宇先生。

一,這篇稿子是不是他一個人寫的,不知道。二、隨便查新聞,他有沒有公開幹樵過雇主,有,有沒有以公開發稿形式,我覺得不是重點。

請勿執著私怨,舉著紅旗反紅旗。

這串回應到現在,你的指控破洞太多。很無聊,讓人看了很不爽。

他什麼居心不重要,真的。

還至少有給資遣費勒,真敢講。~_~

請問現在工運的水準是這樣嗎?

給杜光宇這群正義的一方:

喂,在苦勞網吵就可解決問題嗎?

我是誰都不認識。一定要這樣寫才能保持中立,自以為保持中立,學各位的,「夭鬼假小心」的姿態,然後以下行文絕不中立,一定要擺出正義一方的姿態。但是我不屑。

如果因為群眾服務協會和桃產總發生運作的爭端衝突,應該試圖在那邊解決。整篇聲明是你(們)的指控,但事實這樣而已嗎?我是不知道,反正都你們講的,誰知道。杜光宇處理過很多勞資爭議,我不相信你不瞭解眉角。「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有沒有什麼是你們沒有說出來的?連解決問題能力都沒有,杜光宇你還幹啥啊,哭哭啼啼跟大家講毛振飛欺負你,要大家主持公道,不是太好笑嗎?怎麼?你不是自認為跟毛振飛平起平坐嗎?出了事就充龜兒子,就變成只是工會秘書,有點擔當好嗎!!!

杜光宇你要學人家搞山頭、要資源、拉幫結派、哪來的資源都不計較,左右逢源又搖擺。被批了就裝鄉愿,裝龜兒子,對,不只你,包括你那些徒子徒孫。你杜光宇出了事又沒有領導者的擔當,躲在王耀梓和「會務人員工會」後面裝無辜裝可憐。杜光宇你憑什麼當工運領導者?還好意思說培養基層力量。群眾的牌子拿不出來,拿會務人員工會的牌子亂耍,不要說會務人員工會成員都同意你們做的事,我知道的人家只是不希望你們難堪。我勸你如果玩不起,乾脆自我了斷,別馬的裝噁心。我很親切的,別說我罵髒話。

這個事件是對你的試煉,不過講了大概也沒用。反正把自己充成正義的一方,然後吸收更多的徒子徒孫,也許就是你們的目的。但這對林淑鳳女士沒任何幫助。對工會中工作者的處境改善沒有任何幫助。

我只要看到這種顧左右而言他的回文就想罵。

講什麼充當正義使者、吸收徒子徒孫,笑死人,全然把苦勞網讀者當白癡。今天要不是有人執著私怨扯出杜光宇、蕭函青等人名,光看個會務人員工會誰知道背後是誰,又不重要,還循線找老師給他當徒子徒孫呢。

這種說人正義使者的帽子,在社運圈裡不會顯得廉價又浮濫嗎?有沒有比較有動搖力的罪名可講啊。

勞資爭議案件何其多,其他有組織、戰功標炳的工會也很多,光這樣一篇就說人家足以招搖撞騙,致人誤入歧途,我看這糞也潑得太歪了點。

我不想隨之起舞,把討論搞到非A即B的對立狀態。這位仁兄放心,我只想知道桃產總如何處理,苦勞有沒有後續報導,至於事情結束後會不會對杜光宇這個不認識的人心生仰慕、產生追隨領導之心,你是太多慮了。

給給杜光宇這群正義的一方
感謝這位朋友
說得非常好
謝謝
杜光宇

工會的領導人本來變成資方後就又是一種嘴臉
所以他們的偉大僅止於行內員工對他們的景仰
改天可以發個問卷給這些會務人員
然後統計一下他們的"資方"有沒有比"資方的資方"
更可惡,相信結果會很有趣吧 XD
不過借個酒精、訂書機都能出事
看來以後誰誰誰要來跟我借張紙、借隻筆、借個電話
我都得謝絕並叫他們快滾了
免得我借了枝筆,丟了份工作,代價也太大了

原來這就是現代工運的水準啊?
<br><br>
做錯事不准人家提,提了就開始扯些私怨有的沒的,彷彿工運領袖是不可污衊的神一樣,質疑他就是為著私怨在報復,哈哈
<br><br>
以後大家什麼運動也不要搞了啦,哪來的立場去抗議?看了都不心虛嗎?反正我看這些去抗議政府抗議財團的,八成也是為了私怨在亂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