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桂馨台北報導】台北市議會副議長周柏雅昨(17)日指出,紛擾多年的大巨蛋BOT案,黑箱作業疑雲不斷,被鴻海集團郭台銘批評缺乏效率的北市府居然能接受協調委員會(內含市府代表)連夜開會後連一份正式的會議記錄過了10天還看不到封面?他向市府索取此次協調會的委員名單、會議記錄、協調會之開會通知、及開會起訖時間…等等,這些基本資料一概不給!難道市府害怕市民知道更多內幕嗎?市府企圖隻手遮天為財團護航,台北市民還會被迫接受嗎?
一拖再拖,遠雄再次違約
100年7月2日,遠雄大巨蛋在違約改善期限截止前最後一刻,提出融資契約展延的要求,為此,依契約所組成的協調委員會,當天從下午開會到深夜,最後五位協調委員同意了遠雄公司的展延要求,給予遠雄融資契約再延展4個月,而市府也破例於7月3日凌晨發出新聞稿,對此表示非常遺憾。
95年10月3日,市政府與大巨蛋開發商遠雄簽訂契約,並於98年3月31日正式交付用地予遠雄。依據契約書第13.2條規定,遠雄應於用地交付後十二個月內把與融資機構簽訂的融資契約交予市府備查,但99年3月31日,遠雄公司並未交出融資契約,而市府從99年4月30日起才陸續通知遠雄違約改善,並一直拖到100年3月3日才對遠雄發出違約改善通知公文,明文給予遠雄違約改善期限4個月,但7月3日遠雄仍沒有交出融資契約,市政府還可以接受嗎?
正式報告仍未出爐,有何不可告人之處?
台北市政府7月3日發布的新聞稿中表示,大巨蛋案協調委員會的判決內容七至十天就會送抵市府,市府將於收到協調委員會正式的書面報告後,再決議是否接受遠雄展延的要求而後依法處理,但是,截至7月15日為止,市府還未收到協調委員會的書面文件。根據契約書規定,協調委員會就協調事項之過程及決議均應作成書面紀錄,因此,7月2日舉行的協調委員會,當場一定要有速記,而從速記到書面紀錄為什麼需要那麼多天的時間?是不是速記裡面需要刪掉的東西太多,所以都已經超過10天了正式書面報告還出不來?本次協調委員會的委員們可是犧牲了假日,從下午開會到半夜趕工把會開完的,為什麼現在要出一份正式的書面報告,就不能跟當初一樣有效率,連夜趕工把報告完成?
資訊不公開,漠視民意,藐視議會
協調委員會開會後,周柏雅即向市府索取此次協調委員會的委員名單、會議紀錄等資料,卻被告知這是屬於協調委員會的權責,因市府尚未收到完整紀錄,為尊重協調委員會的運作,相關資料不便公開。令人不禁要追問,既然協調會的委員都是來自法界與工程界的人士,其專業理應被市民所信任,協調委員會的名單,為什麼不能公開?而這五位協調委員中,哪些委員是遠雄指派的?哪些委員是市府指派的?開會的正確時間與散會的正確時間?公開這些資料難道會影響協調委員會的運作?如果按照遠雄集團發言人所說,遠雄申請協調融資契約展延是合理的要求,那為什麼還怕人民知道如何協調?誰在協調?協調結論為何呢?如此龐大投資金額的BOT案,連協調委員會運作的基本資訊都不敢公開,市政府還一再地為財團護航,真是把市民當傻瓜,也完全不尊重議會。
同樣都是BOT,處理態度大不同
大巨蛋全案迄今,遠雄已有多次違約,市府明明有十足的理由早就可以跟遠雄解約,如今遠雄在環評、都審、建照核發等階段皆一一闖關通過,令人不禁要懷疑,郝龍斌市長是否對遠雄有特別的關照?對照鴻海集團投資的台北資訊園區(台北秋葉原)案,政府整整花一年二個月的時間,才完成各項評估,而鴻海最近才拿到建造執照。反觀大巨蛋,遠雄100年6月13日才掛件申請建照,6月30日就取得建照,如此高的建照核發效率,實在令人讚嘆。同樣是以BOT方式投資,郝市長對不同的財團是否有採取差別待遇?到底市府公務人員是效率太差,還是效率太高?
切勿重蹈倫敦千禧巨蛋的覆轍
周柏雅表示,英國倫敦千禧巨蛋大失敗的殷鑑不遠,請郝市長多聽聽民眾的聲音,慎重考慮是否要繼續跟遠雄耗下去?慎重考慮是否應為台北市長遠的市政建設及寶貴的公園綠地作一明智之決策?
2011/07/17
回應
Re: 大巨蛋案罔顧民意 市民不可承受的重
副
議長
非議長
亦非議員
既非反對黨
亦非執政黨
不過就是
小秘書
一枚
!
Re: 大巨蛋案罔顧民意 市民不可承受的重
附議
無效票
縱使表決
也沒有意義
(異議)
Re: 大巨蛋案罔顧民意 市民不可承受的重
阿是鬧完了沒˙10月就要開工了˙妳們乾脆拿鐵鎚去敲壞她們要蓋的巨蛋
Re: 大巨蛋案罔顧民意 市民不可承受的重
愛麗絲夢遊仙境
小黑兔鏡變魔術
Re: 大巨蛋案罔顧民意 市民不可承受的重
渴不渴不用再考慮
似不必九月等開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