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四期調度農業用水工程應否實施環評
環保署將進一步了解案情後依法處理

2011/07/28

環保署獲悉反中科搶水自救會本日(7月28日)赴署陳情彰化農田水利會「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第四期(二林園區)調度使用農業用水計畫工程」涉有應實施而未實施環評的情形,立即洽彰化農田水利會了解工程計畫內容,由於目前所獲悉資料尚未完整,將再正式發函彰化農田水利會及國科會中科管理局要求提供資料俾為認定,至於自救會本日所遞送公民訴訟告知函,環保署將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23條第8項規定,於送達後60日之期限內依法執行,並函復陳情者。

對於自救會以土石採取工程的法規標準,認為本案沉砂池及調節池工程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的部分,環保署強調,多數開發行為(如道路、漁池、高樓興建等)因涉及整地,均有挖、填土方產生,但並不是為了開發土石資源或納作販賣砂石料源之用,相同的,本案相關工程產生土石方並非土石採取法所稱之土石採取行為,並不適用「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第10條所稱土石採取之開發行為。

環保署於98年審查有條件通過「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第四期(二林園區)開發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在水源供應部分,審查結論條件要求應履行「調用農田水利會之農業用水量以6.65萬噸/日為上限,長期水源完成後即不得調用農業用水」,環保署說明該結論係要求開發單位應履行之負擔,因該環評結論是環評委員考量在彰化農田水利會同意調度並簽訂契約,且經濟部水利署同意該用水計畫書的前提下,原規劃調度農業用水,除當作中期水源外,還能納為長期備用水源的送審資料,環評委員考量開發單位對長期備用水源之農業影響未評估,故於結論限制調度農業用水僅得暫時性供中期水源使用,長期水源完成後,即不得以任何原因再調用,以達預防及減輕開發行為對農業環境造成不良影響之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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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四期預計在莿仔埤圳「上游」「直接」將水攔截走,沒日沒夜地挖管線,農田水利會還好意思說:只使用夜間的水!?

並且,誰能保證中科四期完工之後能遵守環評結論,不再調撥農業用水!?很簡單啊!中科只要搞個十年二十年內部保持一小部分工程「持續施工中」就不算違背環評結論了啊!!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jul/29/today-fo8.htm
2011-7-29自由:未經環評 溪州農怒控中科違法搶水
中科四期取水工程,預定沿莿仔埤圳南岸,埋設水管直通二林基地。(記者顏宏駿攝)

彰化農田水利會的網頁這樣寫:<p><a href=http://163.29.94.8/chiawww/index.htm>http://163.29.94.8/chiawww/index.ht... src=http://163.29.94.8/chiawww/introduction/images/%E6%B2%BF%E9%9D%A9%E6%B5%...莿仔埤圳為乾隆時期彰化農民合資興建,屬於私人埤圳。<p>而彰化農田水利會的由來,都還有民間性質,類似農民互助會。如今卻以官方權限,將原本應用於農民的私人埤圳的水轉賣給中科四期與六輕。這本身有無貪污瀆職!?

彰化農田水利會100年第2期輪灌公告

http://163.29.94.8/chiawww/doc/100%E5%B9%B4%E7%AC%AC2%E6%9C%9F%E4%BD%9C%...

此公告針對二期稻作,發佈時間民國100年6月13日,理由是濁水溪季節性水源不穩,配合集集攔河堰維修清淤。對象是莿仔埤圳、同源圳、八堡圳。此表格除了莿仔埤圳供四停六外,同源圳供給3天8小時,停水7天,八堡圳供給2天16小時,停水7天。

然而,就在七月中旬,老天爺狠狠下了連續一星期的豪大雨。

為了高鐵,李鴻源宣佈彰雲地區水井逐步封井,工程會主委李鴻源有這權限命令彰雲地區工業用深水井與農業用淺水井全面並且永久封井,但李鴻源沒權限命令六輕與中科四期停工--而這才是彰雲地層下陷的根本原因所在。

又是封井又是限水,又是從莿仔埤圳上游提撥,又是賣水給六輕,彰化農民的命真不值!!

中科四期環評結論「本身」違法,根本原因在於--當初吳敦義為了讓中科四期快速過關,成為卓伯源的政績(2009年11月縣市長選舉,2009年10月30日中科四期草率通過),承諾中科廢水拉管線排放置外海三公里,然而環評報告書卻將廢水排放新濁水溪、舊濁水溪、入海三種方式「交由廠商自行決定」,更惡劣者,美其名只要每日廢水6萬公噸以下就可以不必拉海洋管線,完全沒計算每日每日的加乘污染。而如今,在莿仔埤圳上游,沒日沒夜地趕工……

再者,環評結論裡第七項「長期水源完成後即不得調用農業用水」,所謂的長期水源,在當時的環評會議裡,原本是預設大肚攔河堰,也就是說--大肚攔河堰環評的獨立性質已然被宣告剝奪--在大肚攔河堰下游還有個國家級濕地大肚溪口濕地的情況下。

隨著國光停建,大肚攔河堰也跟著停建,同時也因為大肚溪兩旁:大肚、烏日、和美的民情激憤。那麼這是除了廢水承諾之外,中科四期環評結論第二次重大地不遵守--如今環評第七項所謂的長期水源由哪來--還是說,莿仔埤圳的水從上游劫走不算違背環評結論!?所以能成為長期水源!?抑或是,「ㄍㄧㄥ」到104年湖山水庫興建完成?104年之前全使用莿仔埤圳上游水源?集集攔河堰只有從中途攔水給六輕,這幾年問題越滾越大;然而湖山水庫卻在濁水溪的更上游清水溪直接將水攔截走,屆時的問題只有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