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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以中小學教師為主體的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於7月11日成立後,一群在各公、私立大學任教的大學教師,日前也正式發起「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的籌組,台灣的教師工會已然進入組織多元化的時刻,無論對台灣的教育或教師工會未來的發展,都將有一定程度的影響。
籌組高教產業工會的意義
代表大學教師的自覺與行動:台灣的學校教育早已向新自由主義傾斜,其中尤以高等教育為甚,失衡的教育經費分配、扭曲的教師評鑑,早已使得大學成為教育營利單位,教師則成為教育商品化底下處境日趨惡化的教育勞工,面對這樣結構性、系統性的教育災難,此前雖然偶有個別大學教師發出不平之鳴,卻少見組織化的集結與抗爭,也是不爭的事實。
觀諸〈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籌組宣言〉,清楚指明,要改變新自由主義下的台灣高教,「既不可能依賴身陷市場競爭中的學校公私營企業,更不可能依靠科層管理制下的國家教育體系」,「只有作為勞動者的我們自己站出來,才有可能創造一個良好的高等教育環境」,籌組宣言直指,大學教師「不僅是公共知識份子,更是學術市場中的勞動者,只有團結所有教育的勞動者,組成全國性的產業工會,才能跳脫誤人子弟的歷史挫敗,挽救台灣高等教育沈淪的命運」。並且誓言:「拯救台灣高等教育!反對教育商品化!停止錯誤的評鑑政策,合理增加並公平分配教育資源,提升教學品質減緩少子化的衝擊!」
足見教師工會發起人對當前台灣教育問題,不僅有深刻的認識,更清楚理解到唯有透過教師的自覺與集結,才能為台灣的教育找出一條活路,籌組教師工會正代表著大學教師的自覺與行動。
代表教師組織的多元發展:高等教育產業工會的籌組,或許也標誌著台灣教師組織的多元發展,事實上,在此之前部分大學教師亦曾依《教師法》組織學校教師會,並曾加入全國教師會,其後雖另立「大專教師協會」,惜其成員與組織發展始終未能有所進展,究其實,其組織性質仍係教師會與一般人民團體,或是主因。
相較之下,此次高等教育產業工會並未依循《教師法》與之前大專教師會的舊路,而是依《工會法》進行組織,這不僅意味著發起人清楚認知兩者的根本區別,就法制面而言,也象徵著台灣教師組織從此告別《教師法》組織一元化的年代,正式進入《工會法》多元教師組織的時刻,在多元工會主義下,未來如果還有其他大專教師另組工會,也不讓人意外。
高等教育產業工會的機會
高教體系從業人員日趨惡化的勞動條件,提供了大學教師自覺的土壤,這當然有利於於組織宣傳工作,此外,高等教育產業工會並無既有教師組織的牽絆,也沒有組織之間的內耗與競合問題,應該亦有助於儘快釐清組織發展路線。
尤為重要的,教師工會不必一如教師會逐級而上進行組織,我們多次指出,教育部當初反對教師組織學校層級的教師工會,雖然出於其對工會發展的錯誤認知與對教師工會的敵意,卻反而起了加速教師工會籌組並提升其組織率的作用,觀諸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發起人名單,任職學校含括中山大學、成功大學、台灣大學、輔仁大學、中正大學、聯合大學、南華大學、中央研究院、屏東科技大學、交通大學、世新大學、台灣師範大學、政治大學、東華大學等十多所公、私立學校,再次驗證限制學校企業工會只會加速教師的跨校連結,反對教師工會的教育部竟然成為教師工會的重要推手。
相較之下,未來高等教育產業工會組織過程,仍免不了來自其準會員的質疑,除此之外,如何兼顧各公、私立學校之利益?會費如何收取?如何加速提升組織率?是否設置固定辦公處所?是否聘請專人?或由會務幹部兼辦會務?是否加入已經成立的全國聯合會?需要工會成員深入討論。
分進合擊 捍衛教育公共化
無可諱言,截至目前為止所成立的基層教師工會與全國聯合會有兩大特點:以縣市行政區為組織範圍,並以現職中小學教師為主要會員,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則訴求全國高教從業人員加入,儘管如此,兩者所揭櫫的理念與任務,並無二致,成立在先的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目前雖然尚無大專教師工會加入,但已經預留「大專教育委員會」的設計,教育問題經緯萬端,其中固有層級差異,更不乏共同性的問題,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或可在適當時機加入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以進一步結合跨層級教育人員的力量,共同實現教師工會對台灣教育的理想。
(全國教師工會文宣部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