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業署當殺手 海洋染血難永續

2011/08/09

立報╱呂苡榕 2011-08-09 23:07

【記者呂苡榕台北報導】今年屏東東港黑鮪魚季捕獲量創下新低、跌破千尾,專家提出警訊,指出黑鮪魚捕獲量下降反映漁業資源逐漸匱乏,若持續過度捕撈,不但破壞海洋生態系,恐怕未來將吃不到鮪魚。

漁業署提出「健康、效率、永續經營」理念,然而,漁業署的遠洋漁業預算高達110億,其中75%預算花在協助增加產能,變相支持遠洋漁業持續捕撈,和永續經營的概念背道而馳。

灑錢失準 助長濫捕

國際環保團體綠色和平組織9日提出研究報告,指出台灣漁業署從2002年至2010年用於遠洋漁業上的預算高達110億,其中包括燃油補貼、鼓勵遠洋漁業作業項目,補助高達預算75%,相對「有助資源管理」的預算卻只占3%。

綠色和平海洋專案主任高于棻指出,供應全世界60%鮪魚的中西太平洋漁場中,台灣擁有最多的遠洋漁船船隊,因為過度捕撈,這塊區域內的4種鮪魚資源,已有3種被自然保育聯盟列入「紅皮書」中,其中的大目鮪,生物存量更只剩原本估計的17%,繼續捕撈下去,將面臨絕種危機。

鮪魚資源逐漸枯竭,漁業署卻仍持續補助遠洋漁業發展,110億的預算有40%用在補助燃油。「由於國際油價上漲,燃油補貼從2002年的1億8千萬到2010年的6億5千萬,成長了5倍之多。」漁船享有免稅及優惠油價,油品價格僅市售的4到5成。

燃油支出佔遠洋漁業經營成本4成,換句話說,這樣的補貼等於變相支持漁船捕撈,「這樣的補貼也讓遠洋漁業捕獲量在2009年高達246萬噸。」高于棻憂心,漁業署只進行補貼,卻無視漁業資源枯竭,台灣的漁船恐將搜刮掉海洋中最後一條鮪魚。

能夠進行遠洋捕撈的並非一般漁民,因為一艘漁船造價得要4千萬上下,大型圍網船更需要1億成本,每年維修保養費用上千萬起跳,只有資金雄厚、企業化經營的船公司負擔得起,政府多年來的補助,僅少數船公司享受好處。

減船政策 虛晃幾招

除了盲目補助卻不正視漁業資源匱乏,漁業署在打擊「權宜船」上也沒有積極作為。高于棻指出,2005年大西洋鮪類委員會制裁台灣大規模洗魚事件,台灣才開始針對中、小型漁船進行減船措施。一邊減船的同時,中西太平洋上的漁船卻增加噸位,等於是換個地方補魚。高于棻批評,減船政策只是名目上減少數量以回應國際壓力。

2008年公佈的「投資經營非我國籍漁船管理條例」沒發揮作用,導致台灣經營的船公司將船籍掛在其他國家,而在公海上非法捕撈、洗魚的事件也層出不窮。

「我們很擔心,漁業署若減少對遠洋漁船的補貼或降低捕撈配額,這些船公司可能會增加權宜船數量,反而更無法可管。」高于棻表示,國際對於減少捕撈量或劃設保護區沒有共識,變成沒有人願意先減少捕撈,面對漁獲量越來越少,各國反而加緊捕撈,加速漁業資源的枯竭。

因為遠洋漁業並非單一國家政策可解決的問題,高于棻強調,台灣作為中西太平洋漁業委員會的一員,具有提案能力,在國際會議應該積極要求劃設保護區,並且訂定捕撈配額,才能共同保障永續漁業。

被動執行 缺乏遠見

對於綠色和平的意見,漁業署副署長蔡日耀表示,漁業署必須平衡漁業資源保育和利用,輔導漁民合理利用漁業資源,避免枯竭。在遠洋漁業上,國際已成立區域管理組織,台灣身為會員,會完全遵守委員會規範。至於遠洋漁業的相關政策,都是依據會員國的漁獲量等數據,交由科學委員會分析漁業資源狀況,再訂出相關保育和管理政策。

當記者追問漁業署,台灣身為會員國卻只是遵守相關規範,是否太過於被動。蔡日耀反駁,漁業署必須兼顧產業和資源保育,不能一味保育而不顧產業發展,政策都是根基在科學數據上,並非隨便訂定,只要國際區域管理委員會有相關法規,台灣都會完全遵照。

對於權宜船的規範,蔡日耀也強調,「投資經營非我國籍漁船管理條例」要求經營者在造船之初就必須申請,每年捕獲量也必須通報,即使船籍掛在其他國家,只要查獲非法行為,都會針對經營者開罰,限縮經營者其他台灣籍漁船的捕獲量,並無政策無法落實的疑慮。

綠色和平則感嘆,相對於日本願意支持劃設保護區、減少捕撈量、減少捕撈的天數,擁有中西太平洋最多遠洋漁船船隊的台灣,有著代表性卻缺乏行動力,即使喊出永續漁業的口號,卻沒有永續漁業的思維。

建議標籤: 

臉書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