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日期:
2011/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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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log.libertytimes.com.tw/gail2009/2011/08/23/99148
關於中科四期的訴訟,雖然近日法院允許中科四期繼續動工而環保團體宣稱還在上訴,悲觀地講卻已塵埃落定,為什麼?因為這背後政治斧鑿痕跡太深。 (中略)
根據前文,中科四期一階環評結論書在水源與廢水排放上大開「空白支票」之「無限授權」,而更可議者,當2009年10月30日快速通過的一階環評被指責為黑箱作業時,99年7月30日高等法院的判決也認為,此合議制的表決根本不能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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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誰還能說中科四期判決沒有政治力介入
不客氣地問一句話:反中科戰役至今兩年,環保團體與學生們,有任何努力將這個力量往外擴,尋求中產階級的支持嗎!?
在我看來封閉性很高。
Re: 誰還能說中科四期判決沒有政治力介入
環保署說明如下:
一.中科四期之環評審查,環保署係依據環境影響評估法規定審慎辦理,中科四期停止執行(文中誤植為假處分)訴訟案中,提告人所稱中科四期違法係屬個人主觀意見。
二.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於99年7月30日裁定停止中科四期環評審查結論關於開發程序之續行,環保署提出抗告,業經最高行政法院於99年9月2日裁定廢棄原審裁定,發回由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更為審理,經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已於100年7月29日裁定駁回停止執行之聲請,依裁定結果,中科四期無需停止開發。
三.中科四期相關訴訟訴案件,訴訟當事人及環保署均依行政訴訟法相關規定踐行相關程序,作者不應就法院個案某階段之裁定結果,妄自推測政治力介入。
Re: 誰還能說中科四期判決沒有政治力介入
謝謝環保署跑來更正,再度去查,99年7月30日判決:「假處分」是中科三期,「停止執行」是中科四期。
環保署說:「經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已於100年7月29日裁定駁回停止執行之聲請,依裁定結果,中科四期無需停止開發。」
但是,這一年來,環保署有確實遵照99年7月30日判決,「勒令」中科四期停工,或者針對中科四期繼續動工,這所屬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有對其實施任何處罰嗎!?
如果環保署要宣稱「案子還在抗告中」或者「做過健康風險評估」,所以這一年來得以允許中科四期繼續動工,那根據環保署回應帖,100年7月29日的裁定豈不是多此一舉!法律的威信又至於何地!
Re: 誰還能說中科四期判決沒有政治力介入
世間任何事必有因果。
今日環保署自認沒有違法,沒有「行政凌駕司法」,此判決更沒有「政治力介入」。
然而,今日群起抗爭的,是臺灣社會最底層,從苗栗到彰化,年收入十萬出頭的農民!並且激起的抗議浪潮,是蔓延彰化各鄉各村各鎮的。
你們可以強勢動工,你們可以強勢招商,你們可以強勢讓它運作,甚至100年7月29日法院出爐那多此一舉的「允許動工」判決。
但是,提醒環保署一件事--2005年政府勒令新竹香山沿海禁止插蚵,因為源頭新竹科學園區,霄裡溪污染事件,當時那些蚵農,因為綠牡蠣事件,自己擔蚵仔出去賣都沒人買。
政府的禁令至今六年,那些蚵農與相關產業,可曾輔導轉業!?
然後,你們認為,彰化人會讓這樣的事情再度發生!?
Re: 誰還能說中科四期判決沒有政治力介入
今日最新新聞。
環保署啊!您們要彰化人如何相信政府的承諾!?更何況環評報告書的承諾幾乎是空白、模擬兩可。
http://www2.cna.com.tw/ShowNews/Detail.aspx?pNewsID=201108260114&pType0=...
農委會:二仁溪停止漁業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臺北26日電)
http://ivy1.epa.gov.tw/runlet/entry/
環保署- 二仁溪再生願景整治管理系統
爰此,環保署為有效進行二仁溪整體治理規劃,特執行「二仁溪水環境再生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期望藉由本計畫之執行整合中央與地方各單位相關資源,進而達到二仁溪流域水環境再生之最終目標。
本站最後更新日為 2011/08/25
http://www.taiwanus.net/news/news/2011/201107041141311344.htm
二仁溪整治有成 環署邀訪溼地
(中央社記者魏紜鈴臺北2011年7月4 日電)
從河川生態面評估,水保處資料顯示,二仁溪下游魚類生態從91年僅5 種、97年發現25種,98年更發現象徵輕度汙染的魚種。
Re: 誰還能說中科四期判決沒有政治力介入
綠營就是這種咖 ,法院判決他們有罪, 就罵法院是國民黨開的 ,指責國民黨政治追殺 。
現在法院判決他們無罪,以後就該改口法院是綠營開的 , 法院是綠營開的 ,記得喔!!
+++++++++++++++++++++++++++++++++++++++++++++
這裡也是一樣法院判決對環保團體有利,就大肆宣稱環保勝利!
法院判決對環保團體不利,就宣稱政治力介入!
真是理盲又濫情,妳有能力去當法官嘛!不要有輸不起的態度?
還記得國光石化宣佈不在大城設立,有人就么喝到王功吃XX慶祝一番!!
Re: 誰還能說中科四期判決沒有政治力介入
再度去查,翻來覆去查詢,除了99年7月30日中科四期停止執行判決書外,關於99年9月2日最高行政法院「廢棄原審」,沒任何法院公告。而環保署宣稱的「經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已於100年7月29日裁定駁回停止執行之聲請」也沒見到判決主文或公告。
怎麼這樣呢?一個影響全彰化的重大工程,說要撤銷最初的判決主文,竟然毫無隻字片語,矇著頭幹嗎!?
中科四期環評通過於98年10月30日,距離高等行政法院「99年7月30日中科四期停止執行判決書」出爐,需要十個月,最高行政法院卻僅僅用了一個月又三天「廢棄原審」。
而,既然99年9月2日最高行政法院廢棄原審之後,國科會與環保署的法律解釋,認為這一年來中科四期得以繼續施工。那麼「100年7月29日裁定駁回停止執行之聲請」又何需多此一舉!?若非是為了與近日中科四期工程進度加快互相呼應,何需如此!?
如此還有個白癡相信「沒政治力介入」,堅稱這是「藍綠鬥爭」--無話可說、無話可說~~~~
Re: 誰還能說中科四期判決沒有政治力介入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aug/28/today-o9.htm
2011-8-28
「阿嬤為什麼抽地下水?」
莊春風
小時候住鹿港鄉下,家裡務農為生,經常必須與哥哥們到田裡幫忙,偷閒時會跑到灌溉溝渠抓魚,有時候還可以在滿滿是水的水溝內游泳。年紀稍長,隨著時代改變,四個兄弟紛紛外出謀職,家裡的田地就都由老爸老媽耕種。兩位老人家現在已都七十幾歲,每每打電話閒聊都說做得腰痠背痛。勸他們辦理休耕、領政府補助金,比實際耕作還有利潤,老人家卻說這些田地都是你們「祖太」日治時代開墾下來,地質優良,放著不耕種會對不起祖先。
上個週日,趁著小孩放暑假,帶他們回鄉看看老人家。老媽剛好下田「淹田水」,我帶小孩們到田裡,想讓他們體驗一下耕種樂趣。讀小五的二女兒指著另一邊的田說,為什麼泥土都裂開了?走到水溝旁,她又問為什麼水溝裡的水這麼乾淨、又這麼冰涼?老師說彰化是濁水溪八堡圳灌溉的區域,水應該是混濁的才對啊!我說那我們一起去尋找水源,解開這個謎吧!
我們四人沿著窄窄的田埂一路往上走,一邊是水溝一邊是田,小孩子走得提心弔膽;走著走著,眼前出現一口深水井,一直抽地下水出來,這就是老媽灌溉的水源。大女兒說,不是不能抽地下水嗎?這樣不是會造成地層下陷嗎?我說我們回家問問阿嬤。
回到家,三個小孩就急著找阿嬤問,阿嬤說圳溝已三、四天沒水來,田都被大太陽曬乾了,再不抽地下水來灌溉,稻子就要乾枯了。
隔兩天我看到報紙「農田水利會聯合會長強調,水利會不是賣水,是在灌溉不受影響下,支援工業用水」。我不知道這數據是從哪裡來?若有多餘的水可以支援工業用水,那我老媽為什麼還要怕稻子乾枯、背著農民超抽地下水造成地層下陷的罪名,去開啟水利會的深水井抽取地下水來灌溉呢?有多少農民是像我老媽一樣,因為灌溉溝渠沒水而開水利會的深水井抽取地下水來灌溉?難道水利會口中足夠的水源是包括為數不為人知的深水井?那政府口口聲聲說要防止地層下陷,不就只是說說而已?
(作者為四十餘歲外出謀生的彰化農家子弟)
Re: 誰還能說中科四期判決沒有政治力介入
中科四期位址介於二林、溪湖、埤頭三鄉交界。
<a href=http://163.29.94.8/chiawww/doc/100%E5%B9%B4%E7%AC%AC2%E6%9C%9F%E4%BD%9C%...根據彰化農田水利會網頁公告的表格</a>,七月份以致於今的二期稻作輪灌,八堡圳供二停七,影響的不是三條圳(八堡、同源、莿仔埤圳)兩萬多公頃,而是三萬多公頃農田。
為何近日中科四期加緊趕工!?在溪湖與埤頭?難道中科四期想要從周遭農田的圳水先搶起嗎!?
在一座號稱很高科技的科學園區四周,農田不是抽地下水就是被迫廢耕,這樣的情景誰能想像!?
呼籲環保署與環保團體,啟動「中科四期二階環評」
今天有人,為了自己利益,為了自己立場,更為了這廣泛,泛中產階級的愚蠢,指責反中科的人群「民粹」「理盲濫情」。
這些舉動背後,竹科香山綠牡蠣事件、中科三期牛稠坑溝污染事件,在這樣有心人的扭曲下,被一層又一層的烏雲重重遮蔽。
凡事必有因果--政府行政凌駕司法在先,卻指責要求他們守法的人民在後,如此只有激起更大抗議浪潮,衝突只有愈劇烈,而彰化,從沿海芳苑大城,到靠山的二水溪洲,我們不會漠視新竹與臺中的污染事件在彰化重演。
所以寫《誰還能說中科四期判決沒有政治力介入》,希望能拋磚引玉,呼籲環保署與環保團體,啟動「中科四期二階環評」--釐清何為長期水源、釐清廢水排放路線,更釐清二林基地對周遭農田的影響,承諾絕不擴大園區範圍(如竹科竹南基地大埔事件那樣),並承諾二階環評完成之前,中科二林基地必須暫時且全面停工。
這才是根本從環評、從司法解決之道。
Re: 誰還能說中科四期判決沒有政治力介入
99-07-30中科四期初次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其工程需立即停止執行。
99-09-02最高行政法院「廢棄原審」發回行政法院重新判決。
100-07-29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撤銷中科四期「停止執行」。
100-09-15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環保團體與當地居民敗訴。
兩個問題:
一、99-09-02最高行政法院「廢棄原審」之後,所有判決風向球都是在否定99-07-30中科四期初次判決,若說這背後沒有官場倫理、法院倫理、政治力介入,何必需要重判!?重判的司法獨立性又剩多少!?
二、剛剛再度去查,查到99-09-02最高行政法院「廢棄原審」的判決文,內容大意是說:只是廢棄「部分判決」發回行政法院重審,然而到底廢棄哪部分判決?沒說。
一般案件若是發回重審,在第二次判決出來前,第一次判決效力仍在。然而最高行政法院卻急於在99-09-02「廢棄原審」,否定99-07-30最初判決,皇后的貞操在哪!?人民又如何相信法院!?
而99-09-02最高行政法院「廢棄原審」的判決文,理由是說:因為提出告訴的,並非中科四期利益相關人士,把利益相關人事侷限在土地住家直接遭到徵收的--誰都知道中科四期有一大片土地是臺糖的,剩下的相思寮居民則被行政命令強制徵收,那還只是占中科用第5%不到的土地。
你家附近蓋工廠你是不是利益相關人!?法院判決說因為徵收的不是你家土地所以你無權提告,你接不接受!?
顯然99-09-02最高行政法院「廢棄原審」的判決文刻意迴避利益相關人,也就是刻意漠視提出告訴的彰化農民與環保團體。
再來99-09-02最高行政法院「廢棄原審」的判決文,理由之二說:環保團體不能因為中科三期有污染就斷定四期一定有污染。
友達華映兩家光電廠在竹科霄裡溪的污染事件至今未解決,中科三期友達在牛稠坑溝的污染事件至今未解決,幾天前9月13日(中秋節隔一天),環保署要求環評委員將友達廢水視作「家庭廢水」直接繞過廢水放流管問題讓友達提前進駐。
第三點它說:99-07-30判決其停止執行的「急迫性」「缺乏證據」。
怎樣才能說具備證據!?廠區蓋好了,廢水排放了,產生出綠牡蠣,才叫做「有急迫性的明確證據」!?
然而從99-09-02最高法院「廢棄原審」後,其「法律見解」卻被接下來100-07-29、100-09-15高等行政法院採納。
行政凌駕司法是行政擴權濫權的第一步,但縱容這第一步的,是老早沒了貞操、失去人民信賴的法院!整個司法體系!!
Gail
2011/9/16 下午 01:44
http://jirs.judicial.gov.tw/FJUD/PrintFJUD03_0.aspx?jrecno=99%2c%E8%A3%8...
裁判日期 990902
抗告人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抗告人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
上列當事人間聲請停止執行事件,抗告人對於中華民國99年7月30日臺北高等行政法院99年度停字第11號裁定,提起抗告,本院裁定如下︰主文原裁定除確定部分外廢棄,應由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更為裁判。
http://www2.cna.com.tw/ShowNews/WebNews_Detail.aspx?Type=FirstNews&ID=20...
不服中科四期環評 居民敗訴
2011/09/15 19:44:00(中央社記者賴又嘉台北15日電)
Re: 誰還能說中科四期判決沒有政治力介入
小英對中科四期的態度在這裡。
昨晚聽到的,失望透頂。
HTTP://NEWS.CTS.COM.TW/CNA/POLITICS/201110/201110140845615.HTML
她說,海空聯運、籌設中科第四期、推動中興新村高等研究園區已有具體進度,中部修建省道老舊受損橋樑也全部完工,這些都是具體成績,雖還有繼續努力的空間,但政府盡心盡力,中部民眾感覺得到。1001014。
Re: 誰還能說中科四期判決沒有政治力介入
http://news.chinatimes.com/politics/130502/132011101401630.html
Re: 誰還能說中科四期判決沒有政治力介入
抱歉上面新聞抓錯,近日我犯錯的比例似乎增高。
昨晚電視上聽蔡英文臺中場演講,她親口說:要擴大竹科,要將立法院搬到臺中,並以中科為首,發展中部產業。
中科三期即使只有少數人在抗爭,但少數人不等於錯誤,並且中科三期假處分是法院宣判過的。然而蔡英文昨晚這樣宣示。
而蔡英文提及的「中科」,是在整個彰化臺中大中部科學園區裡的構想,中科四期遲早無法倖免於難。
補充蔡英文的十年政綱與昨晚演講的新聞網址:
http://www.iing.tw/policy_content5.aspx?id=1108170001
http://www.taiwannews.com.tw/etn/news_content.php?id=1735275
民進黨總統參選人蔡英文要打造台中為台灣「副首都」
立院搬到台中並讓更多政府機關及附屬機關逐漸累積形成聚落,三是結合中部國際機場與台中港、中科腹地,提出雙港特區計畫,建構中部地區黃金三角洲。